收入法
收入法
收入法就是看市场中哪些人赚到了钱,各自赚了多少。计算的是整个生产过程中大家获得的所有收入,包括劳动者的收入、政府的收入、企业的收入等。公式如下: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其中劳动者报酬最主要的就是薪资,生产税净额可以看作是政府在生产中拿到的收入,营业盈余可看作是生产单位(通常是企业)拿到的收入。
例如,面包店本月生产了价值1万元的面包(这里是增值,已扣除原材料等成本),也就是贡献了1万元的GDP。其中付给面包师傅和售货员的薪资是5000元(劳动者报酬),给政府缴了各种税和费用600元,收到政府补贴100元,即生产税净额为500元,店面房屋以及搅拌器、烤箱等设备的折旧为1000元(固定资产折旧),最后的留给面包店的营业盈余就是10000-5000-500-1000=3500元。这靠生产创造出的1万元的价值就如此分配给了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让大家各自获得了属于自己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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