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又何罪之有?(博士篇)
前前后后,加了无数的群,也退了无数的群。其中很有一些,实在是自己不愿意退的。其中有一个,我们都互称为污群。
但污群所讨论的话题,不外乎两个。一个是读书与思考,虽偶尔只言片语,也是韵味无穷;另一个可能更不可缺,那就是酒。从讨论到品鉴品评,乃至评鸷古今人物酒品,几无所不包,无所不及。
无论是群内的交流,还是偶尔的聚在一起,莫不感受到无需防备的轻松,实乃人生一大快事。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感觉到的,都是人性之善与真。一切的虚伪、虚假与夫恶念,都与我等无缘。
可惜的是,浸淫其中久了,便也放松了对人性之恶的戒备。以为以此心待人,人亦会以此心待我。有言路越走越远越走越长,朋友却是越走越少越走越孤独。这也是在朋友圈中,我几乎总是主动联系的那个。
在我主导的酒桌上,从不会冷场,也从未发生任何不愉快。我以诚心待友,友亦以诚心待我。作为一种良好的酶剂,我对酒的认识有所变化。
从大学开始喝酒,醉过几次之后,对它从无好感,但也从未拒绝。特别是在江南的那几年,燥郁至极,对酒都失却了兴趣。当回家见到因酒而造成之种种困扰后,对酒更是厌恶。甚至草拟了几篇文章的提纲,意欲对其宣战。
一年前,纽曼教授来访,言及酒之社会功用时,盛赞其在社交和缓解身心方面的大用。我又何尝不知,所谓矫枉者易过正也。
上月放松了对人性之恶的警惕,险酿巨祸。至今思之,仍以戒酒为念。想纽曼教授之言,与夫友朋亲戚觥筹交错之欢,不觉戚戚。且饮酒的是人,做事的也是人,酒又何罪之有?
但酒之能使人沉醉迷狂乃至上瘾,甚而坠入旁道,却也是事实。在文字学家、经学家许慎看来,酒就是人品、人格的试金石。
何以见得?老人家在两千年前曾有言:“酒者,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也”。人品行品性之善恶,如此一试便知。故青梅煮酒也好,杯酒释兵权亦罢,除了利害关系之外,或亦有此一方面的考量。
在识人之道中,亦有“醉之以酒而观其性”的说法。大概在人们的想法中,一个人如果酒后失德,便无甚可观之处。
或言,昔者出师之前,有壮行之酒。今人表白之际,亦尝借酒以壮胆,甚或胡作非为,亦有借酒壮胆者。一物而同功,然其过却不同,此果真酒之过欤!
故所谓酒过者,非酒之过,实人之过也。
不愧为博士
郭某名旭,乙丑年生,茅台镇油沟坝人氏。酒文化熏陶过甚,少不喜酒,及长方悟其中奥妙。醉态万千,至今尤甚,亦不加悔焉。稍习文史,欲以为业而不得。后负笈锡邑,专攻饮食文化,以酒为媒,每有所得,辄进一盅。执教筑城高校,以实践、钻研、传播酒文化为要。由学士、硕士而博士,偶亦为文,然酒以外,一无足观。(微信:guoxumao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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