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所创造的价值将不可限量

目前很多公司会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创新,公司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优化自己的商品上,使商品性能提高,商品体积更小或者商品价格更低等。

但如果进一步分析,其实他们更多只提高了商品的性能和整体效果,而不是真正的创新。比如苹果公司,他们之前创造发明出 iPod 和 iPhone 革命性的产品,但近年来却没有给我们带来革命性意义的产品,都是尺寸大一点小一点,颜色不一样,不是革新性的成功。

这里我们讲一个新商业模式。在这个商业模式之下,其实暗含了很多种发展趋势,这些趋势包括了共享经济或者合作型的经济,暗示了将来商品和商业的发展趋势。

其中一个次趋势是平台。平台的建立能够为企业或者商家带来更高的回报率以及更好的效果。举个例子来说,阿里巴巴公司以及 Airbnb 公司都有自己独特的商业模式,这也是他们成功的核心所在。如果我们了解一下商业模式的3D模型可以非常清楚看到B2B、B2C、政府至顾客或者商家,或者是顾客和顾客之间的模式。

在C2C模式下,有Uber和滴滴甚至共享汽车这样的公司和产品,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全新的商业模式之下,能够发展和挖掘的可能性比传统模式要多很多。

在过去,人们非常注重拥有某些东西,而现在不是这样,我们会对拥有的权利进行交易,未来将会更加注重对拥有的权利的互动。比如 Uber 公司的的货运或客运业务等,经营范围和领域已经从单纯的交易变成了一种互动和共享。

其实我们能了解到,全球的大公司都有自己的集成平台,包括交易平台、贡献平台等等。这些交易平台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首先是是服务平台,比如滴滴和 Uber 公司;还有产品平台,比如美国的亚马逊和eBay;支付平台有支付宝;说到网络平台,我们每天都会用到微信、Facebook 及其他一些交流平台,这些都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所以大家需要做的是,发现哪种平台更适合投资和发展。

另外一种我们称之为贡献平台,其中有些是开放性的、半开放性的、封闭的。在将来,大家的汽车会像手机一样,也会变为共享平台,跟手机的作用和差异没有太大区别。

我们预测这类平台所推动的商业模式创造的价值是不可限量的。

比如在开放数据方面,每年产生的价值在GDP比重是25%,总价是万亿美元;电子商务领域,无论是B2C还是B2B领域都是可观的收益,在10万美元左右;各项设备与互联网互联,物联网会占GDP比重达到25%,总共是14万亿美元。

因此可以说这类创新市场对于全球GDP的贡献率将会达到10万亿美元

By Aroop Zutshi / Frost&Sullivan 全球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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