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摄命》乃周成王对亲侄毛伯摄诫勉谈话录 (是训诰,非命书)

先秦史暨毛氏文化

观中外时事写吉光片羽窥见

研古今历史发一鳞半爪见解

清华简《摄命》再读记
文/毛天哲

导读摘要:已经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收录了一篇重要的《尚书》类文献,该篇共有简32支,字迹清晰,有序号,无篇题。该篇详细记载了周王对伯摄的册命,存字近千言,是难能一见的古尚书类文献。李学勤先生将之与《书序》中之《冏命》相联系。整理者篇题为《摄命》,盖以为是命书类文体。哲以为,此篇乃周成王对侄毛伯摄诫勉谈话录,是训诰,非命书,应称谓《摄诰》。训诰部分或作于成王末年。最后一简中有曆日文字部分才是古文尚书《燛命》的书序,以曆日校真,盖在昭王四年。

关键词:清华简,李学勤,摄命,训诰,命书,周成王,周康王,文字DNA,周穆王,臩命,古文尚书

2018年11月17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八辑发布以来,引发世人关注。此次共发布竹简107枚,简文8篇,主要包括“书类”和“子类”两类文献,都是未能传世的珍贵佚籍。“书类”文献仅此《摄命》一篇,更是为学界瞩目。
贾连翔先生作《“摄命”卽〈书序〉“臩命”“囧命”说》一文,从字形的角度论证所谓“臩”实际上是{从聑从大}字(误写作煛燛)的讹误,而“冏”则是用作“摄”的{从口从又}字之讹,认为《摄命》确实是穆王时期的《囧命》篇。
《摄命》整理者马楠女士在《清华简〈摄命〉初读》一文中虽认同“臩”系{从聑从大}字之讹,但并不认为是穆王之命,而是倾向于将“王”限定为周孝王,并指出伯摄或卽懿王太子夷王燮。作为第一手的整理者,她的观点势必影响了很多人。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黄德宽则认为,《摄命》文辞古奥,内涵丰富,体例典雅,与传世的古文《冏命》内容毫无相同之处,应当是汉代所谓的《冏命》的真正古文原本,而传世古文《冏命》不仅篇名讹误,而且内容也是伪托的。
综上一些观点代表了当今学术界对《摄命》篇的主流看法,小子哲不敢妄加訾议。只因为《摄命》篇有册命曆日可资考证,哲反复推溯此简曆日,或为成王三十二年,或为昭王四年,以后者的可能性为大。
哲最初以文字DNA方式比对推论《摄命》篇训诰部分必作于成王时。当时仅采摭了“冲子”“劼毖”两个词语为样本分析,可能证据略过单薄,故不吝文繁辞复,再次罗列《摄命》篇用词的分析比较,来推断其作成的年代,管窥所得,供学界参考。
一、《摄命》乃成王对侄伯摄诫勉谈话录(训诰)
《摄命》篇首云:“王曰:劼侄毖摄,亡承朕飨。”其中劼毖一词,仅见于《酒诰》。其云:“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此言出自周公旦。《摄命》中王称受命者的词句用法与周公旦用于称呼殷商降臣的如出一撤。时王称“摄”为侄,此盖沿用周公语,且它书皆不见用,则舍成王为谁?这个观点依然是可以站住脚的。
只是对劼毖一词的解释,前人释解过于宽泛,造成今人不能精准理解《摄命》篇的性质。如“尚书正义”解劼毖,盖谨慎也。《释诂》:毖,慎也。劼,固也。许慎《说文力部》:“劼,慎也。”段玉裁认为许君引《书》“劼毖”以证,谓劼毖是复语也。哲以为,劼,从吉从力,力劝向好,劝勉意也。毖,惩戒也。劼毖,实诫勉也。摄命开篇就表明了,此是时王对侄子摄的诫勉谈话。故学者将《摄命》视作尚书《燛命》性质的命书,恐怕还需要商榷一二。
通观《摄命》篇文字,多混有口语、时语,若殷《盘》周《诰》,“诘诎聱牙”。哲诵读再三,确为直录王言,并杂其方言,没有史官那种约言成文、诗言铿锵的雅言性质。《尚书》有六种体裁:典、谟、训、诰、誓、命。故哲以为,《摄命》应该是成王对侄子摄的诫勉谈话录,是史官对成王当时谈话的实录,似应归结于尚书训诰之体例。联系到最后一支简文有:“...王乎作册任册命白(伯)(摄)..”等内容,哲推测此后文字才是真正的命书文体。王言口语盖难出口成章,摭精去繁,约言成辞,史官之职也。由史官任写定的文本可能就是流传于今的尚书《燛命》篇。
二:比对《摄命》用词,通篇皆成王语
如果哲的推测没错的话,那么《摄命》篇中一定能寻绎到成王时期用语的蛛丝马迹。哲历来认为,文字是记录信息的载体,虽然它不能说话,但我们若能从中仔细分析,能得到很多意想不到的信息。如先人在行文时总是会不经意留下些当时年代的痕迹特征。
典册和出土铜铭中用字遣词法也会带有时代特征,所谓为文自有烙印,一代有一代之文章,后世伪书者即算刻意模仿,亦会留下破绽,哲称其为文字DNA。比如“点赞”一词,古人文章里概不会有,是今时代产物。而《摄命》中“冲子”一词,可谓是该文作于成王时期的文字DNA佐证。
《摄命》文中反复出现“冲子”,据统计达到5次之多,用于自称和称呼对方。检索西周典籍可知,冲子一词,仅见于《召诰》《洛诰》《君奭》《逸周书世俘解》,皆为成王时期典册。
如《召诰》:“今冲子嗣”,是召公奭与周公对话中称“成王”为冲子。
又如《洛诰》王若曰:“公!明保予冲子。公称丕显德,...文武勤教,予冲子夙夜毖祀。”此乃成王自称“冲子”。
又如《洛诰》公曰:“已!汝惟冲子,惟终。”此乃召公奭称成王为冲子。
又如《君奭》:“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于我冲子。”此乃周公旦自称“冲子”或指称成王为“我冲子”。
《逸周书世俘解》中多次出现“冲子”,皆为成王自称。如“武王朝至燎于周,维予冲子绥文。”又如“武王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翼予冲子。”又如“曰:维予冲子,绥文考至于冲子。”
检索先秦所有文献,“冲子”一词只见诸上述书引中,并不见其他文献有用。可见“冲子”仅见用于成王时期。且哲以为,“冲子”乃后世俗称之“宠子”也。是成王时期周公旦召公奭称呼成王时比较惯用的称谓,成王亦用于自称他称。他王概不见有此类称谓。故尔可定猷《摄命》必作于成王时期。
除了上述摭取二个字例外,清华简《摄命》原文中,用词仅仅见于成王时期的,哲发现还有很多。为了直观感受,哲其原文中相关词组用红字标出,附录于文末。并在行文中逐字逐词进行比对,指明其在典籍中之出处。
如王曰第三段中“自一话一言”,典籍中仅见于周公旦所作《立正》篇,且一字不差,它书概无引用。周公为成王陈立政之言曰:“时则物有间之,自一话一言,我则末,维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摄命》中周王引述周公之言训教侄子摄,应该是出自成王之口。
同是王曰第三段中“惠不惠”,左传昭公八年云:“《周书》曰,惠不惠,茂不茂,康叔所以服弘大也。”指的就是《康诰》:“王曰:...我闻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而典籍它书中也是不见有沿用的。
又如《摄命》中王曰第六段首句:「摄,已,汝唯冲子。」其中,“已”字作为语助词的用法,哲检索今文《尚书》所载,仅见于《大诰》《康诰》《梓材》《洛诰》这四篇中。而众所周知,此四篇是周公成王时期的作品。
又如“民康”一词,在《摄命》王曰首段。检索典籍,仅见于周书《大诰》,它书不见有载。同段中,“勤恤”仅见于周书《召诰》。“若否”见于商书《盘庚下》。“越小大”仅见于周书《酒诰》中。
王曰第二段中,“不康”仅见于周书《大诰》《多士》《多方》三篇中,“小大邦”亦仅见诸《大诰》《多士》中。“越御事”仅见于《梓材》《洛诰》中。
又如《摄命》中“敬哉”、“朕命、朕毖、朕教”、“矧”、“受币”、“厥心、厥德”、“乃事、乃服”等都仅仅见于成王时期的典籍中,不再一一例出,有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比对。
分析《摄命》中的用词,我们可以发现,这些词句大多可以在成王时期的典籍中找出,且它书不见有载。另外,这些词句多见于周初八诰文本中。周初八诰指的是《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这八篇。相对于《尚书》的其他篇目,这几篇的作者和时代相对比较明确,学者一致认可是周初的文献。虽然之后或有不同程度的改写,但改动不大,大体可以反映文献在周初的原貌,是《尚书》中相当可信的篇目。
结合以上分析,哲以为,清华简馆藏第八辑中拟题为“摄命”的这篇“书”类文献,从文辞用句上分析,它应该是成王时期的作品。从内容和题材上讲,应该是属于周初训诰一类的书体。以《康诰》为例,现存世的仅有对康叔的《诰》,却不见有对康叔的《命书》。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摄命》其实是成王对侄子伯摄的《训诰》,最末一简才是伯摄《命书》的序辞,后面的文本是由史官书拟的命书,有散逸。今存尚书《燛命》篇就是散逸了的史官任所拟文。
三、伯摄是毛氏三世祖毛伯爽
《摄命》文句显示,周王和伯摄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成王称受命者伯摄为侄摄,无疑伯摄是成王懿亲。整理者马楠女士以篇中借小民之口,称伯摄为“王子”,来推测伯摄卽懿王太子夷王燮。哲认为是误读了简文,应该是整理者断句有误。简文第八段哲断句如下:
王曰:「摄,乃克悉用朕命,越朕毖朕教。朋□兴,从显汝,从恭汝,与汝曰:穆穆丕显,载允非常人。王子则克悉用王教王学,亦义若时。我小人唯由,民有曰之。余一人曷假,不则职知之闻之言;余曷假,不则高奉乃身,亦余一人永安在位。所弗克职用朕命朕教,民朋亦则兴仇怨汝,仇□汝,亦则唯肇不咨逆许朕命,获羞毓子。」
此段大意是,汝能尽心恪用朕命朕告朕教,朋友则相率恭敬汝,颂扬汝,对汝曰:穆穆丕显,诚非常人;王子则尽心恪用(文武)王之教(文武)王之学,其意义亦如是,我小民亦会唯王教王学是用,民会有如是说。
其中,“王子则克悉用王教王学”句和“摄,乃克悉用朕命,越朕毖朕教”是两类事。伯摄做的好坏,榜样影响的是【朋友、小民】不同的两类人。整理者不察,将【朋、民】混为一说,导致句读错误,以至于文本理解偏差。
对这段话正确句读和理解后,我认为,伯摄所任大正之职,是天子(包括王子)的侍御仆从之长。用(文武)王之教、(文武)王之学教育王子亦是其职责所在。“匡其不及,绳愆纠缪”,是大正对天子、王子日常德行的提醒,属于天子近臣之职。
《史记集解》引应劭语:“太仆,周穆王所置。盖太御众仆之长,中大夫也。”前辈学者一直以尚书《燛命》中伯摄(燛)之任职与《周礼·夏官》所谓“大仆”系联,考证方向是对。《摄命》中伯摄辅佐君王、协调诸侯、体恤小民、参与刑狱、执掌礼仪教化,颇与《周礼》所记太仆职守相合。但学者据应劭语认为太仆一职始于穆王之世,则亦未必符合史实。
太仆一职在早期文献中难见踪迹,但《逸周书尝麦解》中大正一职或《周礼》所记太仆的前称。“尝麦解:维四年孟夏,王初祈祷于宗庙,乃尝麦于大祖。是月,王命大正正刑书。”结合班簋铭文中毛班称其父爽,“益曰大正”,则大正一职的设立早在成王之时。
哲一直认为毛班父亲爽就是尚书《燛命》中的伯燛。毛伯爽是毛叔鄭孙,毛懿公之子。毛叔鄭为文王嫡幼子,是成王小叔父。则毛懿公与成王同辈,同是文王嫡孙。毛班父亲爽就是成王的亲侄。《摄命》篇首“劼侄毖摄”,与成王为毛伯爽叔父的身份颇相合。
郭店楚简《缁衣》“(摄)以威仪”对应上博简《缁衣》字作{从口从又}字,似讹形“冏”字所本。而尚书《燛命》之燛又是{从聑从大}字之衍讹。《书·大诰》中有曰:“尔庶邦君,越尔御事:爽邦由哲。”孔颖达疏:“爽,明也;由,用也。有明国事用智道。”哲以为,爽邦由哲,或可写作“摄邦由哲”。“摄、爽”义同音近,或可假借。推论《摄命》中的伯摄或就是班簋中的毛班之父爽。
尚书《顾命》篇中,太保奭“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这段话千百年来人们大多断读为“仲桓、南宫毛、吕侯”三人,其实这段话里是四位人物,即“仲桓、南宫、毛俾及齐侯吕伋”。其中的“毛俾”应该是毛氏家族的人物,但是否就是叫“毛俾”,尚且可疑。哲以前推论“俾”疑或是“煛、燛”的衍文。
考成王顾命篇中,文王嫡幼子毛叔鄭(冉季)家族中,长子芮伯、次子毛公为二顾命大臣,且毛公为三公之一(哲已考证出成王36年毛公被命为太师职)。毛叔鄭幼子南宫、孙子毛俾(燛或摄,尚书讹误。)与毕公之子仲恒及太公望之子齐侯吕伋同为代表迎接康王登大位。此份荣耀和地位是一般人不可比及的,也是由冉季(毛叔鄭)的地位、师毛父(毛懿公)所建立的功勋决定的。
四、《摄命》篇有册命曆日可资考证
本来哲已经以文字DNA方式比对推论《摄命》篇必作于成王时,在寻找资料途中突然发现,早先能寻找到的《摄命》释文并不全。李学勤先生在《谈清华简《摄命》篇体例》中有说最后一支简上书有册命的时间、地点、右者等信息,与常见的册命金文体例不同。说整理者有两种基本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简文应该分作两篇,是书序与正文的关系,另一种意见认为就是一篇文献。李学勤先生虽然觉得这种体例很是奇怪,以前并没有见到过,但他的意见还认同后者,认为这是一篇文献里的文本。文章截图见下:
哲见之欣喜若狂。自从考证明白了西周月相和曆法,对出土铜铭的曆日推溯,哲已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正确判读方法。以此法考证出了周武王克商年月日,周成王去世年月日,以及班簋、师毛父簋、《尚书毕命》等等出土铜铭及文献的真实曆日。故对《摄命》篇的册命时间的释读也是自然能得出的。
哲以为,最后一简不管是书序还是正文,此乃对伯摄的命书真实曆日是无疑的。末简文:“隹九月旣望壬申,王才(在)蒿(镐)京,各(格)于大室,卽立。咸,士疌右白(伯)(摄),立才(在)中廷,北(向)。王乎作册任册命白(伯)(摄):(且)。”旣望十六在壬申,则朔日在丁巳。
查张培瑜《先秦史历朔日表》,该表九月为朔日丁巳的有前982年、前951年、前889年、前858年,依据毛氏西周断代年表,分别为康王26年、穆王12年、懿王11年、厲王10年。因以前推溯成王去世年月日的经验,知张表周月和实际周月并不符,周人实际是以冬至日为年之始日、正月之始日。则再检索张表中十月朔日为丁巳的,得前1013年(成王32年)、前977年(昭王4年)、前853年(历王15年)、前827年(宣王1年)四项符合。
后两项一在厉王时,一在宣王世,显然不符合,故可剔除。唯剩下有成王世,昭王世两种可能。最后一支简上书有册命的辞例,接近于昭穆时期,而非成康时期。结合前面专家所说此段简和摄命应为两篇不同文章所有,哲以为然也。清华简《摄命》篇为后人抄录,不同王世的材料续写在一块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且出土铜铭中常见有王承继先王之命再命的文辞,故哲推测有曆日文字乃是伯摄被后王再命的文辞。
逸周书尝麦解“维四年孟夏”盖为昭王四年事。《尝麦解》在逸周书中排序较早,在《王会解》之前。一般认为,《王会解》是成王时期的史料,但《尝麦解》中却找不出成王的影子。哲以往将《尝麦解》判读为康王四年事,以此《摄命》篇中曆日相校真,或可推为昭王时。故可推论,古文尚书《臩命》并非如孔序所说是在穆王时期。
综而述之,哲既然已推溯出《摄命》篇中曆日或在成王三十二年,或在昭王四年,又以文字DNA比对《摄命》用词,知通篇皆成王语,自可定猷《摄命》训诰部分必作于成王时期。结合班簋、逸周书《尝麦解》等文献、出土材料,哲认为清华简《摄命》文字主体,是周成王对亲侄毛伯爽的诫勉谈话录(训诰)。最后一简中有曆日文字部分才是古文尚书《燛命》的书序,以曆日校真,盖在昭王四年。古文尚书《燛命》很可能是清华简《摄命》篇中散逸的命书部分。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稿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八日补徵

附录:清华简《摄命》原文(红色标注字皆典籍中仅见于成王时期的用词用语,哲比对后标注。)
备注:哲之《西周断代年表》依照学界惯例,皆以王即位为元年,无丧年编排,但实际上西周或存在丧年制,故表中周昭王5年实际为周昭王4年。特此说明下。

来源:騰訊空間 作者:毛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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