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鸳鸯剑,血染碧桃花
作者:剑南春
都说这生死之外无大事。
《红楼梦》里有几个自寻短见的女子,有上吊的,有跳井的,有吞金的,还有抹脖子的。
这本书不像四大名著那三本,动不动就拔刀相向血溅七步,真正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场景很稀罕。
可是,一个性如烈火的小女子让我们这些泥做的男人心惊肉跳了一把。
您猜得不错,我说的就是尤家的三姑娘。
一个火凤凰红蜻蜓般傲气的女儿家,嫉恶如仇,就像古龙笔下那个“骑最疾的马、喝最烈的酒、使最快的刀、杀最恶的人”的风四娘,一个偶然的时间和地点,邂逅了自己一见钟情的柳郎。
别人是宝剑赠英雄红粉馈佳人,她心爱的柳郎直接把祖传的鸳鸯剑当做定情信物挂在她“十万春梦花解语”的闺房里,撩拨得花开昼夜,四时如春。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那些泼天富贵紫袍金印在她眼里一文不值,什么东海的白玉床啊北静王啊金陵王的,当然还有什么贾二舍啊、贾宝玉、贾天王啊,我喜欢的我白送我倒贴我愿意,我不喜欢的我管你爹是李刚还是李渊李世民李隆基,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她的柳郎迟疑了,后悔了,于是,她哭了一会儿又笑了一气,拔出宝剑,西行!
说时迟那时快,只一瞬间,来不及惋惜和辩解,已是落红遍地,玉山倒倾!柳湘莲又是后悔,又是惋惜,怀抱三姐难扶起,相见已是花落尘。
她要嫁得玉郎,他要娶得绝色,分明双双在眼前,匆匆已是阴阳隔。他要退剑她要还,这是柳湘莲的第一次面见,也是永别。他们之间的一切,终于归于“干净”!血洗的清白,血染的风采,只是这血腥的爱情,何曾是他们的初衷?
自己把自己杀死,而且是以这样绝烈的形式把自己的爱情捧给无限喜欢的男人,你说,那个泥巴蛋子有眼无珠的男人是不是该天打雷劈?
于是,他挥刀断情丝,从此无牵挂!
待得桃花遍野时,东风浑不似,年年祭贤妻!
作者许文志,山东济宁人,工作之余,闲观红楼看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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