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兄弟姐妹之间,多大的仇恨才能断绝关系?

在金钱的利益面前,让我们姊妹三人,彻底断了联系,甚至还成了仇人,这也许就是人性的薄凉之处,是什么原因让我们姊妹三人,反目为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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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庭里有了三姊妹,我上面有一个姐姐和妹妹,我是家里的独儿子,我小时候的生活,父母就对有我对我有些偏心,总是把好吃的好穿的都给我,毕竟我是儿子,等父母老了的时候是要赡养他们的,姐姐和妹妹是要嫁出去,嫁出去的女儿就如泼出去的水,也不能指望些什么呢。
在小的时候,我们三姊妹关系非常的好,也很团结,长大之后都成家立业,各自过上了各自的生活,但是去年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彻底的寒心了,对妹妹或姐姐,厌恶到了极点,已经反目为仇,是一件什么事呢?
父亲年纪大了73岁,突然发病,有我一直照顾的,领他到国医国大医院去治疗,行医问药,但是父亲的病一直没有起色,在病了大约两个多月以后,因为吃不下食物,慢慢的身体变得十分的虚弱,在住院送回农村老家休养10多天以后,就去世了,老人去世以后,留下了他一辈子的积蓄,4万多元钱,就因为这事业万多元钱,三姊妹的矛盾就出来了。
老父亲在住院的时候,不是由我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姐姐和妹妹简直是来看了一下,我既要出钱,又要熬夜的陪护老父亲,非常的辛苦,但是老父亲去世以后,留下了两个活期存单,有4万多元钱。
因为要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我就在没有关注存单的情况下,直接先去注销了户口,在注销户口的时候,身份证被派出所的民警截了一个角落,但我想起父亲还有存单,要去取钱的时候,老人去世了,需要凭身份证去领取,但是身份证剪了一个角落,肯定是读不出来了,在这个时候,银行的人就告知我说,要到司法部门去做公证,才能把钱取出来。
要做公证的时候,必须要全家人在一起,而且要同意把这点钱归谁所有,问题就出在做公证的时候,但司法工作人员问姐姐和妹妹是否同意把这4万多元钱,归母亲和我所有事,姐姐和妹妹说出来的话,让我非常的寒心,他们说4万元钱要分成4份,分别是母亲一份1 多元,我们姊妹三人每人1万元,说实在的1万元钱,也不是什么大数字,但是他们爱人的做法,让我非常寒心,因为老父亲在生病的时候,他们没有拿过一分钱,而且在未来的日子里,母亲还需要我赡养,不知还需要花多少的钱,于是我就和他们大吵起来,但是他们姊妹二人都不让步,可想而知,公证根本无法进行,到现在这点钱都还存在银行里面,没法取出来。
对于这件事,我非常的寒心,在利益面前,个个都想来争取,在责任担当方面,他们爱人都不想付出,所以我和他们的姊妹关系到此断裂了,甚至已经到了反目为仇的地步,也让母亲非常的寒心,她对我说,真的想不到事情的结果会这样。
这就是人性的薄凉之处,在利益面前,都想来争,都想来占友,但是在责任担当方面,都一点都不想付出,你说这样的兄弟姐妹之情,还有必要存在吗,还有必要继续走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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