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落地见效
自《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意见》要求,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意见》印发以来,辽宁、海南、甘肃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印发落地文件。如辽宁省文物局在半个月内率先和省教育厅联合转发《意见》;甘肃省文物局、教育厅在第一时间转发《意见》的基础上,又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海南省将联合发文单位扩展至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跨部门协同推动馆校合作长效机制建立。
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甘肃、宁夏、新疆等省份从制度层面建立馆校合作长效机制,并提出了量化任务目标。如黑龙江省以县域为单位,建立“一馆一校”或“一馆多校”的合作模式;安徽省强调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对相关教育活动予以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支持保障;河南省文物局和教育厅拟共同认定一批省级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资源单位;甘肃省提出博物馆理事会成员中应有中小学校代表;江西省、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对已定级博物馆每年组织展览、教育活动进校园及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专题展览、讲座数量提出明确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了区、市、县级博物馆应研发的教育课程方案数量。
扩大范围 鼓励多方参与
创新方式 提升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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