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柏拉图到黑格尔,德里达批判了整个西方哲学,他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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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2021

从柏拉图到黑格尔,德里达批判了整个西方哲学,他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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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学》,是德里达成名作之一,极具思想价值,我会分为几篇文章来介绍其中的精华,今天内容稍微有点长,但非常有价值,建议大家耐心看完或者收藏。

这本书是论“文字学”,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本书的基本观点。德里达认为,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开始,就过分强调语音或者语言的重要性,而这种思想来自于逻各斯中心主义,而且还忽视和贬低了文字的价值。

前面我们讲过了,“逻各斯”是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提出了一个概念,逻各斯本意是“话语”的意思,可引申为法则、规律、尺度、理性和逻辑等。在西方哲学传统里面,有一种默认的观点,认为语言是逻各斯的表达,逻各斯是内在的本质和意义,而语言就是本质和意义外在的表达,它们有某种直接对应的关系,语言是逻各斯的符号系统,而文字只是语言的符号,文字被认为是一种可有可无的附属、派生和替补。但是德里达极力批判这种思想,认为明明文字这么重要,你们还忽视它的重要性和价值,这就是白嫖的行为,而且西方哲学一直白嫖了这么久。

德里达在这本书里面把从古至今的西方哲学家都骂了一个遍,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从卢梭到索绪尔,从海德格尔到黑格尔,都是他抨击的对象。那德里达是如何批判他们的呢。

我们首先从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讲起,文字、语音和逻各斯。

文字就是我们书写的文字,语言就是我们所说的话,或者说是语音,而逻各斯就是语音所对应的意义或者本质。哲学家索绪尔把语言看成是一套符号系统,它包括:所指和能指,所指就是指语音表达的意义和思想,而能指就是发出的声音,在这个关系里面,所指显然是更本质的,而声音只是一种意义的一种外在符号。

简单来说,我们可以认为,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里面,语言是指向本质的,语言是本质的一种符号,而文字仅仅是语言的一种符号,大家注意理解这三者的关系,核心是逻各斯,是本质和意义,而语言是最贴近的,是意义的一种表达,而文字又是语言的一种表达,但是这个表达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被视为是一种“能指的能指”,语音是一种能指,而文字就是语音的能指,所以就是能指的能指。或者说,文字仅仅被认为是语言的一种符号。

卢梭在《语言论》这本书里面说:文字不过是言语的再现。他说,文字只是言语的附属,是一种可有可无的附属。并且在西方哲学里面,这种贬低文字,而抬高语言和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做法从哲学诞生的时候就开始了。

德里达认为,西方哲学界普遍贬低文字的价值,而推崇语言的重要性,这是一种逻各斯中心主义。那什么是逻各斯中心主义呢?这其实是西方二元对立思维的一个产物,我们都知道,柏拉图提出了“理念论”区分现象的世界和理念的世界,但更重要的是,他认为理念的世界才是真实本质的世界,现象的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影子,这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后来西方思想一直延续这种传统,所以,哲学家怀特海说,这个西方哲学史,只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

二元对立的思维,不仅仅是两种观念的对立,更重要的是,他区分了一个是重要的,另外一个是不重要的,或者说,二元对立思想不仅是对立的,更重要的是它区分了主要和次要。比如唯物主义者认为,物质比精神重要;理性主义者认为,思维比经验重要;柏拉图认为,本质比表象重要等等。所以,德里达认为,从柏拉图以来,西方文化传统一直受到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的支配,它的突出特点在于把意义、法则视为不变的东西,把它们作为思想和认识的中心。

逻各斯中心主义不仅设置了各种各样的二元对立,如主体与客体、本质与现象、必然与偶然、真理与错误、同一与差异、能指与所指、自然与文化等等,而且为这些对立设定了等级,对立双方有一种对等的平衡关系,是一种主从关系,第一项总是处于统治地位和优先地位,第二项则是对第一项的限制和否定,也是第一项的一种附属。而语言和文字也是这种对立,言语中心主义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特殊形式,言语是思想的再现,文字是言语的再现,在这个关系里面,言语是主要的,而文字是次要的。

德里达认为,逻各斯中心主义和言语中心主义,歪曲了思、说、写的关系,特别是歪曲了说与写的关系。“说”决不是“思”的简单再现,写也绝不是说的简单再现。说与思是存在差别的,你说的东西和思的东西很多时候是不一样的,同样,你写的东西和说的东西,也存在差异。

比如我们举个例子,在中文和英文里面都有很多字是同音字,说出来的一样的,在写出来的时候,就知道是不一样的。德里达认为,写甚至比说更具本原性。写往往更能反映语言的差别性,说却常常掩盖甚至取消这种差别性。

从二元对立思维来看,其实逻各斯中心主义就是一种结构主义,因为存在高低优劣之分,处于核心地位的是高等级的,是优先的和核心的,而较低等级的是,次要的和附属的。但德里达极力反对这种思想,并试图拆解和解构这种思维方式,解构的目的是什么呢?其实是分两步的。

首先,是消极和拆除传统哲学中的不对等的二元对立关系,颠倒或者打破他们之间的主次和从属的关系。

其次,当然解构的目的不仅仅是消除之前的二元对立关系,并不仅仅是为了颠倒,如果这样的话,那其实还是一种逻各斯中心主义,只是顺序换了而已。所以,更重要的是,德里达试图用解构,来打开固定的结构,打破原有的封闭的系统,让它们更具开放性。德里达说,解构了原有的固定结构,排除了本原和中心,把拆解后的系统的各个因素暴露出来,看看它们都隐含了什么,排除了什么,然后让原有的因素和外在的因素重新自由组合,相互交叉,相互重叠,从而产生一种无限可能性的意义网络,这才是解构的真正目的。

简单来说,解构的真正目的是构建一个开放的系统,一个去中心化的体系,打开我们固有的思维模块,产生更多、更大的可能性,解放我们的思想,这才是解构的真正意义和目的。我来举一个现实中的例子,我们想到苹果公司的创新能力,就很容易想到乔布斯,我们会习惯性地认为,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和核心,这种思维就是一种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维,我们会习惯性地夸大中心的影响力和重要性,认为是乔布斯重塑了苹果公司,是乔布斯引领的创新,是乔布斯改变了世界,但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

在我们习惯性思维里面,我们会不自觉找到一个中心点,或者一个制高点,以此为中心展开想象和论述。这种中心主义的思维,导致我们忽视了其他边缘和非中心的重要性和价值。比如显然苹果公司的创新不仅仅是乔布斯所为,乔布斯只是那个代名词和中心,说不定乔布斯的创新想法就来自于和某个工程师的一次闲谈,或者来自某本书或者某句话的启发;而苹果公司的强大创新能力,和苹果每个员工都有关系,与其说是我们夸大了乔布斯的贡献,不如说,我们忽视了更多人的价值和意义。

我们往往会以中心化的思维去解释和理解世界,而忽视了其他边缘因素的重要性。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主角,主角抢占了所有的光环;每一个团队都有一个领导,领导占有了大部分的荣誉;每一个企业都有一个核心,企业的结构也是从上往下的金字塔的结构,我们很容易突出核心的重要性,而忽视大量底层的价值,这是一种惯性思维,也是一种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维。

但近年来,在互联网上“去中心化”是一种趋势,一个个开放平台,并没有谁是绝对的核心,每个人在上面都是几乎平等的,这样解构化的系统,比结构化的系统更具开放性和灵活性,也更具生命力,这是解构主义在现实世界中的一种应用,当然解构主义在文学、艺术等很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推崇。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我们整体上理解了德里达这本书的主要目的和思想,总的来说,解构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思维方式或者说一种哲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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