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新政策出台!门店、维修铺是检查重点,最高罚款1万!
据不完全统计,电动车火灾事故九成以上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尤其不少住宅区的用户,常在室内、楼道等密闭空间充电,一旦车辆起火轻则车辆自燃烧毁,重则人员死伤。
随着电动车火灾事故频繁高发,消防机构曾经多次下发《通告》等规范文件予以治理。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并将于8月1日正式执行。
此次新规的出台,对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出了三大要点。
第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二: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第三: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此外,新规也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将加大处罚力度!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行业商家来说,电动车门店、维修铺等地都是电动车频繁充电的地方,也是接下去检查整治的重点区域,并且是属于经营性处罚,最高处罚1万元。此次新政也需要各位经销商、维修师们重点关注。
对消费者来说,提高安全意识才能防范于未“燃”,做好三个方面。
首先第一步从选购电动车开始,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3C认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品牌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其次,注意电动车充电时间,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原则上不得超过8个小时,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如果平时开得很少,建议一周充电一次。在夏季更应该注意,以防止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过热引发火患;同时车主也要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防止电动车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最后,一定要使用正规品牌充电器,千万不要贪图便宜选购劣质充电器,使用劣质充电器不仅伤电池,还容易引起电动车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