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工程合同签订及履约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来源:滟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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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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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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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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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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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认权限
合同签约重要,履约更重要。履约靠人来保障,更要靠制度来保障。工程合同的诉讼风险具体到合同履行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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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深层次的讲,应当建立工程款核算、拨付制度,签证索赔制度,质量监控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工期控制制度以及推行专员管理制度等。但应当明确,每一项制度都需要多部门的有效衔接,通力合作,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独立完成的,因此应对各制度建立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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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核付管理
承包方应填写《付款申请表》,附上合同付款约定、施工进度、申请数额等,报监理审核;监理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补,符合要求的将承包人《付款申请表》及附件、监理审核意见,报发包方工程部;工程部(预算部)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退补,如有扣除款项应扣除,符合要求的报公司合同部和财务部审核;合同部和财务部分别审查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和财务意见,与工程部会商;符合要求的,工程部报公司领导审批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应制作付款表并报合同部审核(如有扣除款项应特别注明),通知承包人在付款表上签章后,凭授权书领取付款;财务部向合同部和工程部反馈拨付款表情况。其中,应引起发包方特别注意的是:应扣除违约金等款项,必须由承包方签章确认;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不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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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索赔管理
发包方:a承包人填写《工程量索赔单》、《额外费用清单》及依据,报监理审核;监理根据承包方《工程量索赔单》、《额外费用清单》及依据,根据现场记录资料等,审核确认《工程量索赔单》、《额外费用清单》报发包人工程部审核;发包人工程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合同部审核;公司合同部审核后交工程部,达成一致确认的由承包方签章,有争议的依约定解决。b承包人根据确认的《工程量索赔单》、《额外费用清单》提交《费用索赔单》,管理流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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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管理
发包方:a注意固定开工日期的证据,承包方承诺具备开工条件同意开工;b注意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取得与合同约定开工日期的衔接,若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则必须要求承包方承诺:具备开工条件,同意开工,工期开始计算;c认真审查承包方工期顺延、工期索赔签证,尽量避免在会议纪要等文件中体现应予以工期顺延的证据;d可通过工期签证或索赔形式,及时固定承包方工期延误的证据,如工期延误违约金的分段式约定。e注意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工期索赔是发包方应对承包方工程款索赔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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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