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正误与美丑
在阅读文辞的时候,我们不喜欢看到错字或者别字,因为错字、别字对于准确地理解语义构成了障碍。需要反思的是,在欣赏书法的时候,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字可以是美的吗?文字的正误与美丑是否有关?
康德对自由美和依附美的区分,深刻地影响了后世的艺术观念和艺术创作。自由美只是以纯粹的形式打动人,而依附美则可称作某某物的美,如一个人的美、一匹马的美、一座建筑的美,涉及人、马、建筑本身的完善性。我们面对书法作品欣赏“永”字之美、“和”字之美的时候,其实已经将字本身的合理性考虑进去了。
既然书法的美依附于字的概念因而属于依附美的范畴,那么假如书法家把某个字写错了,多了笔画或者少了笔画,那么这个字的美感在我们的心中便会受到损伤。一个错误而美观的字,总不如正确而美观的字让人愉悦。
错字一眼就能辨别出来,那么别字呢?书法家把“柴门闻犬吠”中的“犬”写成了“大”,假如仅仅看字形,并不会发现任何问题,然而如果阅读文辞,就会发现“大”原来是一个别字,这个别字对于书法欣赏留下一处遗憾。书法的观赏和文辞的阅读是两种不同的活动,我们只需要看清楚它们的区别,却没有理由斩断它们的关联。
纯粹美和依附美的区分,一方面在于某种形式的美是否依存于某一概念,一方面也在于欣赏者用什么样的眼光去打量。商代的甲骨文归纳起来有数千个单字,而能够识别的只有一部分,另一部分很难考定它们的音、义。面对这部分无法识别的字,今天的我们只能用纯粹美的眼光去打量了。还有很多时候,读者对于文字本身的规范性其实是视而不见的。面对祝枝山、徐渭、傅山等人的草书,我们往往会被他们的笔法、结字和布局所吸引,而懒得去推敲字形是否规范,这时其实是在以纯粹美的眼光打量书法作品。而一旦有耐心去细细地品读,就往往会从中发现不规范的字形而感到遗憾,这时我们是在以依附美的眼光打量书法作品的。
上述书家的作品中有很多草法不规范的现象,而这无损于他们成为杰出的书家。这一方面和错误的程度有关,一方面也和错误发生在哪一个方面有关。假如祝允明、徐渭、傅山在字形方面毫无错误,而书写技巧平庸,那决然无法在书法史上留名。亚里士多德曾将艺术中的错误分为两种,一是艺术本身的错误,二是偶然的过失,即其他技巧的错误。他说:“衡量政治和诗的优劣,标准不一样;衡量其它技艺和诗的优劣,情况也一样。与诗艺本身有关的错误分两类,一类属诗艺本身的错误,另一类则是出于偶然。倘若诗人意欲摹仿什么,结果却因功力不足而摹仿得不像,此乃艺术本身的错误。但是,倘若出于不正确的选择——描写马的两条右腿同时举步——错误就在于其它某种技艺,比如医术或其它任何一种技艺,而不在于诗艺本身。”“要弄清错误的类型,是艺术本身的错误,还是出于偶然的过失?不知母鹿无角是个错误,但不如把鹿画得面目全非来得严重。”
诗人对马的描写,画家对母鹿的描绘,都涉及某一对象的概念。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在艺术的评判中,艺术功力不足比起错误地刻画对象要更加严重。
书法家在文字规范性方面可能发生错误,不同的错误有不同的严重性;面对同样的错误,不同的读者指责的程度也可能各不相同。只要书法家在写“字”,就要准备承担读者对文字规范、书写技巧的双重审视。(邓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