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理的范围性—范围论在实践中的应用
摘要:传统思维模式认为,真理就是我们的观念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科学理论,也就是说科学理论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规律性;范围论则认为,科学理论,仅仅只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某一部分的性质、特征以及规律性,因此,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仅仅只是就一定的范围而言的。真理性问题,一直是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争论的焦点。本文从范围论的视角,对科学理论的真理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范围定律 真理性和范围性 超范围现象
思维模式是为人的行为指示方向的
行为学家认为,人行为的每一步,走向那里,结果如何,他都一清二楚。但是,有时候,主观愿望与行为结果并非一致,甚至于大相径庭。这就存在一个思维模式的问题。同一个现象,同一个问题,同一个事物,不同的思维模式会产生不同的行为结果。南辕北辙的故事就体现了一种思维模式,在那位去楚国的人看来,只要马儿跑得快、车夫赶车的技术高、带得盘缠多就可以到达目的地。由此可见思维模式的重要性,因为,思维模式是为人的行为指示方向的。
范围论也是一种思维模式,一种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
传统思维模式,把观察对象也就是客观事物看作一个平面,而范围论则把观察对象也就是客观事物看作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构成的整体。由此产生两种不同的真理观:传统思维模式认为,真理就是我们的观念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科学理论,也就是说科学理论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规律性;范围论则认为,科学理论,仅仅只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某一部分的性质、特征以及规律性,因此,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仅仅只是就一定的范围而言的。
量子力学的出现,不仅仅是一场科学革命,更为重要的是一场思维模式的革命。科学家在创立量子力学的同时,也就体现了一种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
量子力学的出现,打破了牛顿力学绝对真理的神话,它表明,诸如经典物理学、量子力学、相对论等科学理论,都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范围论的目的是要为这种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提供哲学上的依据,使它成为人们接受与使用的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能够使人的行为更好地符合客观规律。而传统思维模式,不可避免地把科学理论引入绝对真理的泥潭。
范围定律
多年以来,我一直从事范围论的研究,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我把它称为范围定律:
一,客观事物的整体性。我们观察的对象——客观事物,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组成的整体,具有整体性,这称之为客观事物的整体性。
二,观察的范围性。在观察客观事物的时候,我们的眼睛,只能观察到部分,而无法观察到整体;我们观察的仅仅只是某一范围的东西,在这个范围之外有我们无法观察到的东西。这一特征,称之为观察的范围性。
三,理论的范围性。由于我们观察的仅仅只是某一范围的东西,因此形成的科学理论也只能是某一范围的科学理论;科学理论仅仅只是对客观事物某一部分的性质、特征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它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科学理论的这一特征,称为理论的范围性。
四,科学理论的范围性,其一是说,科学理论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其二是说,科学理论不可超出范围应用,科学理论一旦超出范围应用,其真理性就会走向它的反面,成为错误的东西,不但不能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反而会造成严重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这一现象称为超范围现象。真理性和范围性,是科学理论的基本特征。
五,如果用一句话概括范围论,这就是:科学理论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无处不适用无处不正确的理论是不存在的。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范围论能够对已有理论所不能解释的一些现象,作出合乎客观事实的解释。本文就是从范围论的视角,对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长期争论的科学理论的真理性问题作出自己的解释。
论真理的范围性
从真理定义看真理的范围性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研究的是人们的日常生活语言,他发现,日常语言的意义和用法是多种多样的,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意义。语词的实指意义,仅仅只是就一定范围而言的。语境也就是范围。
他举例说,“这就好像如果有人说:‘游戏就是在一个平面上按照某些规则移动一些对象……’——我们就回答:看来你所想到的是棋类游戏,但还有其他的游戏。你可以明确地把你的定义限定于棋类游戏,从而使你的定义变得正确。”[1]这里涉及到给游戏下定义的问题。我们无法给游戏下定义,我们只能给构成游戏的某一部分如棋类游戏、球类游戏、牌类游戏或某一类游戏下定义。
同游戏一样,真理定义也是这样。
什么是真理?
我国哲学界流行的真理定义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
其实,这只是真理概念某一部分的定义,或者说是某一范围的定义。因为关于真理的定义,远远不止这一个。下面便是见于期刊的一些真理定义:
⒈真理是人们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
⒉真理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正确反映;
⒊真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对无限发展的客观存在及其规律正确反映的过程;
⒋真理是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在特定的实践活动中所达到的认识的同一;
⒌真理是通过实践确定的客观实际的具体规律性关系的正确反映;[2]
⒍真理是认识主体基于一定的需要,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是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
⒎真理作为哲学认识论范畴,它是认识主体在现实的社会历史活动中对认识客体的正确反映和理性把握;
⒏真理是人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⒐所谓真理,也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客观事实或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
⒑真理是实践的自由形态,等等。[3]
其实,只要人们努力,有可能会出现不同于以上的新定义。
学者们之所以要重新为真理下定义,是因为,他们觉得现行真理定义不完满有缺陷。
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上述任何一个真理定义都称不上是最完美的定义,每一个真理定义,实际上同现行真理定义一样是不完满有缺陷的,它们同现行真理定义一样,仅仅只是真理概念某一部分或某一范围的定义。
多个真理定义并存,并不是偶然现象,任何概念都如此。
比如,什么是文化?[4]什么是知识?[5]什么是物质?[6]等等,都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普遍认可的定义,都是多个定义并存。
同一个概念,为什么会出现多个不同的定义呢?难道没有一个大家公认的最完美的定义吗?
没有,所谓定义,仅仅只是概念某一部分的定义或某一范围的定义,这一现象称为定义的范围性。
这是因为,客观事物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组成的整体,具有整体性。而概念则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因此概念也具有客观事物的特征,它也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组成的整体,具有整体性。定义的表现形式为:“什么是什么”。“是”为定义联项,“是”前面为被定义项,“是”后面为定义项。被定义项是一个由部分组成的整体,而定义项只是就某一部分而定义的。
无论是直观的还是抽象的概念,都是客观事物的反映,都是由A、B、C、D、……等等部分组成的整体。定义的对象,不是这个概念的整体,而是这个概念的某一部分。所谓定义,只是关于A、B、C、D、……等等部分的定义,我们只能给部分下定义,只能给A,或者B,或者C,或者D,或者其它的某个部分下定义,我们无法给概念的整体下一个涵盖所有唯一正确的定义。
真理这一概念,也是如此。它也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构成的整体,具有整体性。这样,不同的学者,虽然他们的目的是要为真理下一个最完美的定义,然而,实际上,他们观察的仅仅只是构成真理概念的某一部分,其它的部分,他们无法观察到;他们仅仅只是为真理的某一部分下定义。因此,由此得出的真理定义,都仅仅只是某一部分的定义,更确切地说是某一范围的定义。
由于真理概念是由许多个不同的部分组成的,也就形成了许多个不同的定义。以上的十个关于真理的定义就是这样形成的。
爱因斯坦的光量子论
一
科学理论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其真理性仅仅只是就一定的范围而言的。因此,上述十个真理定义,我们不能说哪个定义是唯一正确的,其它的都是错误的。我们只能说,上述每一个定义都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是正确的。
这与传统思维模式中对与错的观念是不同的。
但它并非毫无根据。
量子力学不单单是一场科学革命,更为重要的它也是一场思维模式的革命。它打破了牛顿力学绝对真理的神话,它表明牛顿力学也有它无法解释的现象和无法解决的问题,它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特别是爱因斯坦的光量子论,结束了旷日持久的光的本性问题的争论,这是一个改变人们思维模式的大事件。传统意义上的争论,其结果,我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结论只能有一个。而光的本性问题的争论,其结果是,光既具有粒子性,又具有波动性,我是对的,别人不一定是错的,两个结论并存。
哲学是建立在自然科学之上的,科学家在创立量子力学的过程中,实际上就体现了一种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
光量子论的意义有以下三点:
第一,虽然,微粒说和波动说观察的都是同一事物光,但是,微粒说和波动说观察的却是光的两种不同的状态。光在传播的时候,在这种状态下,光具有微粒性;光在与其他实体粒子相互作用的时候,在这种状态下,光具有波动性。这说明,光同其它客观事物一样,也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组成的整体,具有整体性;
第二,在光的本性问题的争论中,虽然双方观察的是同一物质光,但却是光的不同部分;无论是微粒说还是波动说,观察的都仅仅只是光的部分而不是整体;
第三,由于光的整体性和观察的范围性,因此,微粒说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同样,波动说也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总之,光量子论证明了客观事物的整体性和观察的范围性以及科学理论的范围性。
光量子论与传统思维模式是不同的,是一种新的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
1801年,英国物理学家托马斯·扬,在实验室里进行了著名的杨氏双缝干涉实验,从而证实光是一种波。此后,菲涅耳、傅科等科学家也相继做了支持光的波动性的实验。特别是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证明光实际上也是一种电磁波。为光的波动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然而,1887年,德国物理学家赫兹,在实验验证光的电磁说的时候,发现了光电效应。这一发现,再次证明光的确具有微粒性。
波动说和微粒说,同时得到了科学实验的支持。
这就是说,光同硬币具有正面和反面一样,存在着两个部分,具体地表现为两种状态。光在传播的时候,在这种状态下,光具有微粒性;光在与其他实体粒子相互作用的时候,在这种状态下,光具有波动性。这说明光也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组成的整体。
要认识客观事物的结构特征,应当从具体的客观事物入手。我们周围常见的如硬币、纸箱、房屋等物体,实际上就具备了可观察物与不可观察物共有的结构特征。理论术语或不可观察物,同直观经验可感知的可观察物一样,是真实存在的。光同硬币、纸箱、房屋等经验可感知的可观察物一样,都具备了整体性的特征。
微粒说和波动说的争论,双方观察的是同一物质光,为什么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呢?
这是因为,由于客观事物的整体性和人类眼睛观察的范围性,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个事物的情形,双方虽然观察的是同一个物质光,但观察的只是构成光的部分,而不是光的整体。因而就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
那么,怎样解释光既具有微粒性又具有波动性这一现象呢?
我们只能这样解释:光具有微粒性,仅仅只是就“光在传播的时候”这一状态而言的。这一状态构成了我们的观察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我们观察到的仅仅只是“光在传播时候”的状奁,因此,得出的也仅仅只是受这一观察范围制约的结论,在这一范围内“光具有微粒性”才是正确的。光具有波动性也是这样,光具有波动性这一结论,也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同样,经典物理学仅仅只是在宏观世界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量子力学仅仅只是在微观世界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相对论仅仅只是在宇观世界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仅仅只是在欧几里得几何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三角形的内角和可以大于或者小于180°,仅仅只是在非欧几何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1+1=2,7+5=12,只是在皮亚诺算术体系定义的十进位制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7+5=14,仅仅只是在八进位制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7+5=20,仅仅只是在六进位制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7+5=1100,仅仅只是在二进位制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这样的例子很多,不一 一列举。
总之,科学理论以及我们的知识,都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不受范围制约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
二
科学理论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也就限制了理论不可超出范围应用。
如果科学理论超出范围应用,会产生什么结果呢?
科学理论如果超出范围应用,必然导致理论推断与实验结果不一致!
物理学上的紫外灾难现象,就是经典物理学超出范围应用的结果。
1900年至1905年,英国物理学家瑞利和金斯,运用经典物理学中的电磁理论和统计学理论研究黑体辐射这一微观现象,推导出一个辐射能量密度分布公式,然而,这个表面上逻辑严谨的理论推断却与实验结果不一致。这一结果,对于物理学界是一个极为沉重的打击。由于问题出在可见光的紫外一端,所以后来被荷兰物理学家埃伦菲斯特称之为经典物理学的紫外灾难。
这是一个典型的理论超出范围应用导致理论推断与实验结果不一致的现象,我把这一现象称为超范围现象。
超范围现象除了在科学界发生以外,还常常在其它领域发生,其结果甚至比紫外灾难严重的多。
总之,理论超出范围应用,会导致与我们的预期目的相反的结果发生。
又如,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
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属于两个范围的争论。双方观察的都是科学理论,但是,无论是实在论还是反实在论,他们观察都仅仅只是科学理论的部分,而不是整体。由于双方都看不到对方的那一面,所以双方都认定唯有自己的结论是正确的,而对方的结论是错误的。作出这种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双方各自的结论。无论是实在论还是反实在论,他们都是拿自己的结论作标准去衡量对方的结论。争论的目的,是要用自己的结论去替代对方的结论。于是结论与结论就发生了碰撞。而且呈这样一种趋势,争论双方观察的愈仔细,研究的愈深入,对自己的结论的正确性愈深信不疑〔其实他们的结论都是正确的〕,把结论超出范围去替代对方的结论的愿望就愈强烈。双方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针锋相对,争论也就开始了,而且越来越激烈。这就形成了现在仍在继续着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旷日持久的争论。
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的目的,是要维护科学理论的真理性,然而结果恰恰相反,不仅没有给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以令人信服的说明,反而使本来清晰的真理概念更为混乱。这就是超范围现象。
超范围现象,从另一方面也证明:科学理论以及我们的知识,都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不受范围制约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
传统思维模式把观察对象看作一个平面
超范围现象,是传统思维模式看待问题观察问题的必然结果,它体现了传统思维模式的局限性。
这是因为,传统思维模式把对象当作一个平面看待。
我们可以从欧几里得几何中看到其具体的表现方式。
因为,欧几里得几何中的平面,不仅仅是观念的产物,更为重要的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东西,它是从具体的客观实体中抽象出来的。
在欧几里得几何平面中,比如长方形、三角形以及圆形等等这些图形都是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的,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长方形可以看作是书、桌子的面、纸箱以砖块等物体的某一个面,三角形可以看作是三角尺、三角形屋梁以及金字塔等物体的某一个面,圆可以看作是硬币、车轮、球体等物体的某一个面。也就是说,长方形、三角形以及圆等等,这些都仅仅只是客观实体某一部分的东西,而不是整体。然而客观实体,绝不是由一个长方形、或三角形、或圆形所构成,它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构成的整体。
但是,在欧几里得几何中,诸如长方形、三角形以及圆形等等这些平面的东西,却是这一理论观察研究的对象。观察研究的对象是一个平面,这是欧几里得几何建立的基础。
欧几里得几何观察的对象仅仅只是一个平面,客观实体的其它部分,被排出视野范围之外。长方形、正方形、平行四边形、多边形、三角形以及圆形等等之类的平面图形,其大小、长度、角度以及位置等,都可以处在最佳视野范围内被仔细地观察研究,经过数学家们的长期努力,就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平面的性质、特征以及规律的定理。
欧几里得的贡献在于,成功地用公理法建立起了演绎的数学体系,其论证精彩,逻辑周密,结构严谨,绝对完美而又绝对正确。使一般的定理,升华为无处不适用无处不正确的绝对真理,长期以来,人们就是这样看待欧几里得几何学的。
欧几里得几何,是绝对完美绝对正确的永恒真理。这一观念的形成,正是建立在把对象当作一个平面看待这样一个基础之上的。
把对象看作是一个平面而不是一个整体,欧几里得几何学所体现的正是传统思维模式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
传统思维模式把对象当作一个平面看待,在他看来对象的一切他都观察的一清二楚了;观察的仅仅只是某一范围的东西,在这个范围之外,存在着没有观察到的东西,这种情况,在传统思维模式中是不存在的。因此,我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是传统思维模式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基本特征。
表现在真理定义上就是认为,存在着一个统一的普遍认可的定义。
实在论与反实在论,旷日持久争论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要论证各自的真理观是对的,而对方的是错误的。
当实在论的真理观受到反实在论的质疑时,实在论者不断地修改自己的理论提出新的真理观,认为“科学知识有一种趋同性,在同一个领域之内,较新的理论总是比旧的理论更逼近真理;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和科学理论的不断成熟,人们总是愈来愈逼近真理的认识。”[7] 总而言之,存在着终极的真理!
我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这种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严重地阻碍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比如,在苏联围绕遗传学问题上,发生了“摩尔根学派”与“米丘林学派”的激烈的争论,由于政治干预将自己的结论强加于对方,使学术争论逐渐变成为阶级斗争,结果,摩尔根学派受到打击,摩尔根学派的瓦维洛夫被逮捕,最后死于狱中。这一结果,正是我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这一传统思维模式造成的。
我们应当有新的思维模式
传统思维模式的局限性,已经阻碍了我们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我们应当有新的思维模式。
欧几里得几何学与光量子论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客体而言:欧几里得几何学把客体当作一个平面看待;而光量子论,则把客体看作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构成的整体。
第二,就主体而言:欧几里得几何学认为它看到了对象的全部,而光量子论则认为我们只能观察到对象的部分,在观察对象某一部分的同时,无法观察到对象的其它部分。我们观察只是部分,而不是整体,我们观察的仅仅只是某一范围的东西,在这个范围之外有我们没有观察到的东西。
第三,其结果:欧几里得几何学这种思维模式,不可避免地把科学理论变成终极真理;而光量子论这种思维模式则认为,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仅仅只是就一定的范围而言的。任何科学理论,都有它无法解释的现象和无法解决的问题,因而,科学理论既是对的,又是错的,它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第四,就争论而言,欧几里得几何学这种思维模式的争论,属于同一范围的争论。同一范围的争论,其结果,我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因为甲对,所以乙错。而光量子论的争论,则属于两个范围的争论,你是对的,并不见得别人就是错的,因为甲对所以乙错这种思维模式,在这里是无效的不适用的。
第五,衡量对与错的标准问题:在欧几里得几何学这种思维模式中,衡量对与错的标准是理论;而光量子论衡量对与错的标准是实验事实。以理论为标准,是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长期争论的根本原因。而爱因斯坦的光量子论,之所以能够结束同样是长期争论不休的光的本性问题,是因为衡量对与错的标准是实验事实。
然而,我并不是说传统的思维模式完全错误,我只是说传统的思维模式仅仅只是在一定范围内适用,它有它不适用的范围,有它无法解释的现象。它并不是唯一正确的思维模式。
为了说明传统的思维模式,我们看一个例子,这就是休谟问题。
休谟问题也是哲学界悬而未决长期争论的问题。
波普尔将休谟问题称为“归纳问题”,这个问题可以简单地表述为,“从单称陈述到全称陈述的推论如何能得到证明?”
休谟问题,不仅否认了归纳推理的合理性,而且也否认了科学理论的真理性。这无疑动摇了整个科学知识大厦的根基,使人们对认识世界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
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是对的,但他以此否定归纳推理的合理性,他说“从逻辑的观点看,显然不能证明从单称陈述〔不管它们有多少〕中推论出全称陈述是正确的。因为用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总是可以成为错误的。不管我们已经观察到多少只白天鹅,也不能证明这样的结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8]
归纳推理推出的结论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列宁说,“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9]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这是归纳推理合理性的客观基础。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当你看见了一只白天鹅,过后有人问“天鹅是什么样子的呢?”你一定会回答:“天鹅是白色的。”在这里“天鹅是白色的”这个结论,并不是由归纳产生的,而是由个别到一般产生的,因为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比如“光量子论”,由假说上升为理论,就是密立根实验和康普顿效应这一两个实验事实支持的结果,其根据就是“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
包括归纳在内的逻辑推理,只是在论证的时候起作用。
其实对归纳推理的质疑,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它不同于演绎推理那样从前提推出的结论具有必然性。比如,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º等等。
然而,实际上,演绎推理推出的结论也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º,仅仅只是在欧几里得几何这一范围内才是正确的,在非欧几何,三角形的内角和可以大于或者小于180º。因此,同归纳推理一样,演绎推理推出的结论也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也就是说, 归纳推理推出的结论具有或然性,演绎推理推出的结论具有必然性,这只是就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这只是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外在的表现形式,它们的本质特征是:无论归纳推理推出的结论,还是演绎推理推出的结论,都仅仅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既然演绎推理推出的结论是合理的,那么归纳推理推出的结论理所当然地也是合理的。
对休谟问题的解决,就体现传统思维模式衡量对与错的标准问题,无论是休谟还是波普尔以及其他解决休谟问题的哲学家,大多都把符合逻辑当成了衡量对与错的标准,他们质疑归纳的根本点在于归纳不具有逻辑自洽性,认为,“太阳照射,所以石头变冷”,在理智看来同样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它的逻辑自洽性丝毫不比“太阳照射,所以石头变热”弱。[10]这种不顾客观事实违背基本常识,还以为符合逻辑,岂不是在闹笑话?!
衡量对与错的标准是客观事实,而不是逻辑。逻辑属于观念的东西,它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又如一些科学哲学家,希望建立一个既能解释宏观现象又能解释微观现象的统一场论。从范围论的视角看,若要建立这样一个统一场论,首先应做到两件事:第一,比如硬币,我们能够把硬币的正面和反面统一为一个面;第二,我们的眼睛能够看清自己前后左右上下所有的东西。如果这两件做不到,那么统一场论就不可能建立。因为,客观事物的整体性和观察的范围性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正如硬币是由正面和反面两部分组成的整体一样,自然界也大体上也是由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两部分组成的整体,既然简单的诸如硬币之类,我们无法把它统一为一个面,哪我们又怎能将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统一在一起呢?如果不能,那我们就无法克服人类眼睛观察的范围性,就不可避免地在看到硬币的正面的同时而看不到其反面,在看到宏观世界的同时而看不到微观世界,宏观世界与微观世界我们无法同时观察到。既如此,我们又怎能建立一个既能解决宏观问题又能解决微观问题的万能的统一场论呢?
如果将统一场论和真理定义做以比较,就可发现,同多个真理定义并存一样,也是多个统一场论并存。[11]如果有人继续为真理下定义,也只是为已有的定义又增加了一个定义,同此一样,如果有人继续要努力建立什么统一场论,也仅仅只是为已有的又增加一个统一场论而已。其实物理学家普朗克早已从事过这种统一场论的实践活动。普朗克在提出量子概念之后,就曾致力于将量子概念纳入经典理论框架之中的工作,为此他做了十多年的努力,但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结束。[12]
以光量子论为代表的思维模式,判断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不是理论而是实验事实,这是量子力学能够创立的原因。也就是说,以实验事实为标准,是发现真理的途径。因为,以实验事实为标准,促使人们不断地始终如一地观察新现象研究新问题。而传统思维模式,以理论为标准,则拒绝观察新现象研究新问题,诱导人们脱离客观实际,在观念世界里去建立符合逻辑的所谓理论,休谟问题是如此,统一场论也是如此。
思维模式就是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
南辕北辙的故事,就体现了一种思维模式。在那位去楚国的人看来,只要车夫的技术高,带得盘缠多,马儿跑得快,就可以到达目的地楚国。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达到目的的,思维模式是为人的行为指示方向的,不同的思维模式,会有不同的行为结果,只有正确的思维模式,才能使我们的努力离我们的目的越来越近,而不是越来越远。
因此,我们必须有新的思维模式,我们必须将光量子论的观察问题看待问题的方法,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使其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为人们接受新的思维模式。只有新的思维模式,才能使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才能使我们的行为更好地符合客观规律。只有新的思维模式,才能维护科学理论的真理性。而“范围”则是这一新思维模式的基本概念,就如同“量子”是量子力学的基本概念一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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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见殷正坤.《探幽入微之路一一量子历程》[M]. 北京 : 人民出版社, 1987年,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