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世界读书日:老家的路要走很久|张涛

世界读书日:老家的路要走很久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每次回老家,回前睡不着,回后起得早。这已是一种轮回,无法改变,穿梭其中。而且,每次都有一种新鲜,像未娶的青年心仪,又像久看不厌的慈母,望眼欲穿而又割舍不掉。有时会冒出“我怎么摊上这么个事”的荒诞想法,但又把头埋得很低很低,责任式的往返,仿佛老家成了意念中的楼兰。

在回老家的路上,我已经走了很久,而且越走越远。心里对老家的意念越是强烈,却往往距离老家的距离越远,这种现象被经济领域称为“剪刀效应”,我却觉得它像是在说我,说一个老家路走不完的事。

第一次离家,是跟着大人们进城赶集,当日离当日回那种。

离家前,大人们往往不想带我,而我这“小胳膊”又“拗不过大腿”,只得哭上几鼻子。通过这样“争取”,才有可能得到去城里的机会。城里于我而言,是一种新鲜,诱惑,急需去经历村庄以外的世面,急需看看村庄以外是怎样的世界。

其实情是,大人们摆了一天的萝卜卖完后,踏踏实实带我在围拢精进寺塔的蓝砖墙下,吃了一碗帐子摊上的踅面,便把踅面的味道留在撒满月色青灰的回家路上回味:人家踅面可能只卖一碗!所以我总感觉没有吃够,馋虫不停叩打着心壁,时而问“为什么给我吃的那么少”,时而又问“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吃得到”。

第二次离家,应是真正意义的离家。跟随父亲上学,每周被学校夺去五天,给家里只留两天。

在为数不多的两天里,我要拿出周三半天时间,去家里背馍;又拿出周日半天时间,在家里写作业。这两项就像一日二餐(农村习惯),雷打不动。

其中最有意义的,莫过于背馍。那时我会操近道,快节奏,尽可能不在路上恙逛,把省下的时间留在家里。让大人给我泼点红油辣子、小蒜辣子、葱花辣子,还是炒点青柿子辣子,或是腌的蒜薹、芥菜、萝卜、白菜。更希望的是,外婆站在窑洞后,兴奋地告诉我“老鼠给我娃噙来一个好东西(点心)”,或是外公笑眯眯地对我说某日某人给了他一个好东西,他舍不得吃就等我回来,然后把一个颜色酱黑沾满白糖,被称作“天鹅蛋”的煮饼举到我眼前,而我两眼放光,口水决堤。

其次,便是作业写完后无边无际的恙逛。地域无边无际,可以去“九间厅”的大队部,看戏楼后面是否挂着外公常说的人头。还可以去三面悬空、一台独立的栓成院东,躺在绿草如犬毛的地上,无所顾忌地看“八九黄皮资料书”,自由自在地点燃在家里顺的、足把我抽晕的四川什邡工字卷烟,直至醒来时满天星星,家人叫声在农庄上空回旋。还可以去稍远一点的北坡路上的菜园子地,四周被河渠围起,土地被菜蔬覆盖,童心被蓝天白云洞穿:最能撒欢的是下河逮螃蟹,翻几块石头是小的,拨一片水草是幼仔,那就得捣毁河岸边的老巢了,果然有大家伙没错,但得付出手指被钳红,咧着嘴儿喊“哎呦呦”的代价。气不过,撤至庄稼地里转悠,长长的豆角赛挂面,紫紫的茄子赛鸵蛋;韭菜与麦子比高,一茬接着一茬;苞谷杆与杨树比高,遏了一截又一截;这些热闹招得蜜蜂一波又一波,蝴蝶花上娇;应接不暇半天,渴了啃上几颗西红柿,饿了摘上几根绿黄瓜;此不算完,低头再看庄稼地旁边的淙淙渠水,有几只蚂蚱在逆流而上,当思绪逐渐恢复安静陷入沉思,方看到一轮红日渲染的一片火烧云掉入渠中,在水里形成捉摸不透、令人心痒的倒影,而我已非是我,突然成了岸边梦想捞取水中景的灵猿,痴而不甘,纸醉金迷。

而事实上,背馍离家的时候,我往往都拿着一个吃掉罐头后留的瓶子里,装着偶尔浮油、偶尔烫焦、偶尔干涩的红辣子,除此之外,便是裂开皮没有霉丝的蒸馍,以及被人称我“八贤王”的“罪魁祸首”:几疙瘩黑糖和几小捏带梗的黑茶。唯有那些星期天作业后的恙逛时光,才是我裤兜里的家珍,时常藏在裤兜里不见天日,偶尔掏出来时,又怕引得皮囊里的自卑上门。

第三次,第四次,以至以后所有的离家,我似被魔咒了的幽魂,反反复复游荡在老家以外的世界。唯独母亲恶疾缠身之时,我离家出走的当日下午,我的腿似灌满了铅块,怎么也拉不动。不几日,母亲便去了另一个世界。老家依然还在,但终究却是回不去了。自此以后,我像一叶浮萍,在外面飘着。

飘着的时候,我认识了孤独,认识了寂寞,认识了无数孤独寂寞的朋友。马尔克斯说他“百年孤独”,熊培云说“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没有故乡的人回到天堂”。他们都是孤独寂寞的“贡献家”,而我什么都不是,只懂得在书中排解孤独寂寞,在审视自己有多渺小的过程中,记得一条要走很久的回老家的路。尽管我不知道我要去看谁,我要落脚在哪里。

界世的你

我从未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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