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人说鸟事】 辽宁也对害鸟人下手
【鸟人说鸟事】
辽宁也对害鸟人下手
户外活动
从朋友圈获悉
辽宁也对害鸟人下手了!
2019年7月24日,马某某犯非法狩猎罪,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被告人马某某赔偿公益损失900元。并在当庭通过网络直播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马某某于2019年3月在新民市辖区内拉网捕鸟,共计捕获野生鸟类33只,其中3只鸟类死亡。
全国各地都示范性的对害鸟的人、事以各种形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理,也表示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决心,某省省委书记公开指示:要像查人命案一样查害鸟案。
辽宁多地是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和繁殖基地。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数量,品种较多。辽宁各地不同程度的害鸟现象在以往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只是这种示范直接对害鸟人进行判刑还是第一次。
这是一个信号。
这就给我们鸟人提了一个醒:
害鸟违法;
害鸟有人管;
害鸟要判刑。
其实,我们身边的害鸟现象真实的存在着:
大棚拍鸟;
破坏鸟巢拍鸟;
违背常规多巢小鸟绑架到一起收费供人拍摄;
投毒;
网鸟;
害鸟违法,即便你是给鸟照相。
(不久前,说了一下这个事情,不再赘言,链接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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