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举债地区就是要追责“幕后决策人”

财政部19日通报山东省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和问责处理情况,相关涉事官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等处分。据悉,这也是近一个月来,财政部又一次通报的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的问责处理结果。3月24日,财政部曾通报了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违法违规行为的问责处理情况。

从两则问责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应当说,力度都不算小,问责的范围也不算窄,不仅承担直接责任的相关部门、机构责任人受到了严厉问责,“幕后决策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即便是已经离开了原工作岗位的同志,也未能幸免,而是按程序对其进行了问责,真正做到了责随人走,而不是让新官替旧官背责。

很显然,这是对官员履职的一次风险提示。要知道,长期以来,官场已形成一种潜规则,那就是官员在履职过程中,只要没有私欲、没有贪腐行为、不把公家的财物塞进个人腰包,行为过点、决策错点、损失大点,都没有太大关系,都不大可能追究个人的责任。即便刚好在风头上,需要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也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被安排得更好。所谓被问责官员闪电复出,说的就是这种情形。所以,如何面对已经出现的“与个人无关”的问题也要个人来承担责任,手握决策大权的官员们,应当小心了。履职不再是一个只要洁身自好就会“零风险”的活,就算洁身自好,只要工作没做好、工作有失误、决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仍然需要追责。

众所周知,有关政令不畅通、政策难落实、决策不能一竿子到底等方面的问题,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也是社会各方面议论的焦点。因为,对决策层来说,该制定的政策、该出台的措施、该放开的权力,都已经做到位、放到位,但是,为什么效果不好呢?为什么企业和群众还是不满意呢?原因就在于,执行的效率不高,执行过程中被扭曲和蚕食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政策、措施等到了操作层面,都变成了残缺品,有的甚至连残缺品也算不上。慢慢地,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就下降了,对政策和决策的信任度也下降了。

殊不知。对决策层来说,不管出台什么样的政策,也不管作出什么样的决策,目的都应该非常明确,那就是更好地给企业和居民创造环境、带来实惠、提供方便,更好地把经济发展成果输送到企业和居民手中,让更多的企业和居民享受到政策的阳光雨露。然而,这样的善意,却在执行中被严重扭曲和截留,甚至产生了相反的作用。自然,不能轻易放过这样的行为。

就政府举债来说,在经历了前些年城市建设的过度发展、过度膨胀以后,政府负债也出现了过快增长的现象,很多地方都到了不能再增加新的负债的时刻,如果再有侥幸心理,再盲目负债,谁也无法保证,不会出现严重的债务风险。中央财政通过债务置换的方式为地方快要到期债务化解风险,说到底,就是给地方腾空间,让地方能够腾出手来化解债务风险,而不是将空间用于地方政府继续扩大债务规模,继续增加新的负债。

事实也是如此,近年来,有关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的国际组织、机构等,也一直紧盯中国的地方负债不放,有的甚至已经发出不利于中国的言论。如果地方政府仍然执迷不悟,不知其利害,继续大搞负债建设、负债的投入、负债发展,就必须按政令不通进行问责处理。在经济持续下行的格局下,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确实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继续负债,只会增加风险,带来危害。尤其重要的,凡是地方政府的举债,绝大多数都不是用来支持实体经济,而是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对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作用偏负面的行业与领域,自然,必须予以纠正和调整。

市场经济下,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如何配合、如何协调,十分重要。按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对此做了比较明确的界定,那就是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政府重点关注公共领域的事务,做市场缺陷的弥补工作,而不是干预和干扰市场。毫无疑问,这些还在大肆负债的地区,就是没有摆正好政府的位置,没有从政府投资的冲动中退出来,专心做好自己的份内事。所以,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一点也不冤。不仅不冤,还应当更加严厉处罚。

越是经济困难的时候,越要保持政令畅通,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打折扣,才能使经济早日摆脱困境。政府负债是如此,其他工作也是如此。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不应该出现肠梗阻。在现行环境下,问责,则是打通各种阻塞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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