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Ⅱ、Ⅲ类电气设备还在傻傻分不清?
在取低压特种作业证考试中,总会出现二、三类电气设备接地接零的问题,下面咱们就来聊聊什么是一、二、三类电气设备。
在国标GB/T 25295-2010
中文标准名称《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上面讲:
电气设备按电击防护的方法,可设计制造成:
0类电气设备;
I 类电气设备;
II类电气设备;
Ⅲ类电气设备。
0类电气设备:防止电击保护依赖基本绝缘,即没有把可触及的导电部分连接到电气设备的固定布线中保护导体的措施,一旦基本绝缘失效,电击保护则依赖于环境。
Ⅰ类电气设备:防止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保护措施,将可触及的导电部分与电气设备中固定布线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
Ⅱ类电气设备:防止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附加的安全保护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提供保护接地或不依靠电气设备条件。
Ⅱ类电气设备可分为下列类型之一:
a)绝缘外壳 I类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有坚固的、基本上连续的绝缘材料外壳,除了一些小零件外,例如铭牌、螺钉和铆钉,外壳遮封了所有金属部分,这些小零件由至少相当于加强绝缘与带电部分隔开。
b)金属外壳类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有基本上连续的金属外壳,除了应用双重绝缘显然是行不通而使用加强绝缘的那些部分外,在这类电气设备中全部使用双重绝缘。
c)组合的II类电气设备。类型a)和b)组合的电气设备。
Ⅲ类电气设备:防止电击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电气设备中不产生高于特低电压的电压。
安全特低电压:指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对人不会有危险的存在于两个可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间的最高电压。
我国规定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伏。当电气设备采用的电压超过安全电压时,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简单明了的来说,
0类电气设备不需要接地;例如: 两孔插头的电气设备。(一火一零)
Ⅰ类电气设备必须接地;例如: 三孔插头的电气设备。(一火一零一地)
Ⅱ类电气设备不需要接地、接零:例如:手持电动工具。
Ⅲ类设备需要接地或接零。例如:采用12V、24V的电气设备。
注:文中图片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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