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处罚制度
为了创建安全生产环境,提升文明施工氛围,加强施工进度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管理,约束并督促参建单位履行合同约定、实现协议承诺,经参建各方友好商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本制度为规范***市***区EPC工程的项目管理而制定,由建设单位发布,只做重点强调,惩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内各条款。
第二部分 安全施工约定
发生下列情况,每处每次处以罚款100~500元。
1、无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晰、安全资料不齐全的;
2、有安全交底资料但作业人员不清楚的;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佩戴安全帽的;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施工现场有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的;
6、施工机具防护不安全、无操作规程的;
7、从事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
8、进入雨污水井、地下室等局部缺氧范围作业无保护措施的;
9、配电系统不规范;
10、箱门破损、箱门无接地或接地不规范的;
11、熔丝、闻具参数与容器不匹配的;
12、电箱防护不到位的或倾斜、移位、无标识的;
13、门前堆放材料、无安全通道影响紧急控制的;
14、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
15、使用禁用电线电缆或电缆皮破损未更换的;
16、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使用插头或其他违规方式接电的;
17、消防设施配备数量不足、位置错误的;
18、消防设施过期、失效、破损的,消防设施被挪作他用的
19、现场发生火源无动火证或监护措施不到位的;
20、氧气、燃气、乙炔瓶等无标识、放置或使用不合理的;
第三部分 文明施工约定
发生下列情况,每处每次处以罚款500~1000元。
1、无文明工地创建方案或未按方案实施的;
2、围墙或围挡缺失、破损、污染,未及时修复并翻新的;
3、道路或场地积水、泥泞未及时清扫的;
4、材料、设施料在料场放置超过24小时未整理堆放的;
5、钢筋、木工加工区下脚料不及时清理的;
6、标识标语缺失、破损、脱落未及时添补更换的;
7、生活区宿舍、厨房、厕所等卫生脏乱差,未及时清理、无消暑保鲜及防蚊灭蝇措施的;
8、门禁制度不完善、职责不履行的;
9、安全警示、文明氛围等标识标语无针对性的;
10、施工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的。
第四部分 施工质量约定
发生下列情况,每处每次处以罚款500~2000元。
1、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
2、砌体灰缝假缝、通缝、砂浆不饱满的;
3、阴阳角不方正的;
4、抹灰面坑洼、曲面、线条不顺、反砂起砂的;
5、门窗洞ロ八字脚、线条横不平竖不直、下口内低外高的;
6、标高控制不严格造成标高差的;
7、门窗安装破坏墙体、发泡剂填充不严密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
8、水电安装暗埋时破坏原结构及砌体情况严重未告知监理的。
第五部分 施工进度约定
1、施工计划控制中,以周为考核单位,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的,每单位工程处以罚款1000~2000元;
2、施工计划控制中,以月为考核单位,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的,每单位工程处以罚款2000~5000元;
3、计划未完成且不采取补措施的,双倍处罚。
第六部分 项目管理约定
1、变换做法、破坏成品半成品不告知监理的,每次处以罚款1000~3000元;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所要求整改内容施工单位超过24小时无整改行为、或在要求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服从监理人员管理、态度恶劣的,监理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撤换,根据其职位高低和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0~3000元。
第七部分 奖励处罚约定
1、在建设系统的季度评比中,对获得第一名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奖励6000元,对监理部奖励2000元:对获得第二、三名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奖励3000元,对监理部奖励1000元;对评比最后一名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处罚2000元,对监理部处罚1000元;
2、被建设系统任何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处罚、责令停工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处罚2000元,对监理部处罚1000元;
3、对在职监理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季度奖励,考核第一名的监理人员奖励500元,最后一名ロ头批评,连续两次考核最后一名并存在管理责任问题的监理人员勒令退场。
第八部分 其他约定
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所有开具的罚款应于7个工作日内交至甲方项目部,逾期将做5倍处罚由本进度款中扣除。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监督实施单位及建设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