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地交城传统婚俗流程
旧时,婚姻均由父母包办,婚仪繁杂,陋习甚多;现代婚礼仪式,提倡新事新办,我县有些文明村村,已经建立“婚丧理事会”,提倡节俭,反对大操大办,引领了我县一代新风,但总归来讲,我县一般家庭还会履行一些约定俗成的传统婚礼程序。
一、议婚:不管是自找的,还是有人介绍的,最后,都得自寻一媒公大人,盘查对方根根底底,防止遗传性疾病传入(主要是狐臭等),推算属相是否相合,见面提亲等仪式,都需要媒公大人参与。
二、纳彩:不管城郊还是乡下,都有聘礼一说,各地行情颇有不同,有媒人转交。
三、订婚:男女双方家长,需给媒人吃鸡,席间,男女双方父母,要给预备媳妇、女婿见面礼金,女方要给男方帽、鞋、腰带、毛巾各一件,男方需给女方衣料一身,再由女方配里子,做成成衣一件,意为相互结合,不再分离。
四、登记:选取黄道吉日,双方开具介绍信到当地民政部门履行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完成法定程序。
五、告亲:男方择定婚期,由媒人送婚贴于女方,征得同意时,即协商送衣物日期。
六、迎新:迎新车辆,多选十台,拜堂需穿棉衣,(一般把婚期定于天寒农闲时节,以不误农事)内衣需大红;洞房门贴阴阳先生写得符,炕角贴喜神,点喜灯,翻铺席子,三天后再反过来,进入洞房,新郎先给新娘揭盖头,梳头三下,新娘要由儿女双全、幸福的妇女搀回,晚上还要安排新人喝“和气拌汤”。还有部分细节需要说明如下:
1、女方陪嫁妆匣,内放枣、花生、桂圆、莲子等;铜盆、皮箱、彩电、冰箱、更有车辆等;
2、离窝:新娘出嫁前夜,须寄宿于外姓人家,此家必须夫妻原配,儿女双全,最好父母全部健在者。
3、娶回:无论里程远近,一般要候至日落黄昏时娶回拜堂,现在,城郊一带中午娶回的也有,不管何时回来,都要差人点燃两个火把至村外迎接,火把以谷草为之,内夹鞭炮等,外束红头绳,长丈余,回来时,竖于大门外两旁,任其自然而尽。
4、换物:新娘在回程路上,如与另一家迎亲者相遇,新娘之间须互换顶针,迷信说法,不如此恐婚后难孕。
5、踩毛毡:新娘下轿(车),足不着地,可由新郎背负进院,放置于红毡上拜堂,也可由搀媳妇的相携新娘手从红毯上行进至升子(祖宗牌位)前;男方家迎娶时,在女方宴桌上包娶酒盅一个,红筷一双,小蒸馍5或7个,女方在送亲完毕,回家时,如法包取,但必须是双数,包回后,需放在米瓮或粮囤内,此俗名“包富贵”,现仍流行。
6、闹洞房:即混新媳妇。。。。
7、子孙糕:第二天一早,需特制一个大油糕,内含5个小豆糕,2个小菜糕,大针一枚,令新人同时咬下,先见豆糕或针头者预示先生男,先见菜糕者先生女女。
8、认亲戚:新人在酒席上要为客人斟酒,同时认识部分亲戚,在成亲的次年正月,需提礼品糕点等专门认识一些主要亲戚,亲戚会给一些见面礼。
9、三天回门:分为真假三天,都可以,新娘回门,不能将结婚时穿的红鞋子穿回娘家,在娘家住三天后再回到婆家,第十一天后再住娘家,谓之“满十日”,满月后再回去,叫做“兑月”。
10、住四月:在婚后第一个农历四月,必须住在婆家,新娘要给新郎买新鞋一双,并自纳一对鞋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