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今天距离我今年的生日倒计时1小时,可以默默地祝我生日快乐,但是拜托别问我贵庚,摇摆在奔三路上的大龄未婚女青年还不太想正视自己到了已经开始长鱼尾纹的年纪(不过我猜鱼尾纹多半是笑出来的)。
人生要是能活80年,我已经走完了三分之一的路。这么大个工程能一直保持恒定不变的速度在推进,想想还挺有成就感。
人是这个蓝色星球上已知的最奇怪、最复杂、最多变的生物。这个群体如此,每个人也是如此。在某个阶段可以保持心性像被放到冰箱冷藏了一样,变化小的容易被遗忘;在有些阶段,又会像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不受控制地被氧化的飞快。
所以,隔一段时间就重新审视一下自己是件很必要的事。
今天,我想重新整理和认识一下我自己,希望你们也顺便认识一下我。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从哪开始说起呢?
先介绍下我最明显的特征:
瘦。
然后说下我最大的愿望:
胖。
别生气,真的。当你们没有瘦到侧躺被自己的肋骨搁到的时候,就无法理解大部分人趋之若鹜的瘦对有些人是一种伤害。
当70斤的我和170斤的我爸站在一起的时候,我时常被怀疑以下问题:
这孩子是亲生的吗?
这孩子是后妈养的,在家不给吃饭吧?
这孩子是不是从小就挑食、不正经吃饭?
虽然我凸出的下颌骨像极了马云和董明珠,但我坚信我是亲生的。至于挑食的疑问,我只能说,在东北不挑,来到广州...我发现我还是一个有底线的人。
我特别羡慕那些肉嘟嘟丰满的姑娘,跑起步来胸脯都跟着一颤一颤,如果吃东西的时候狼吞虎咽,腮帮子被撑得鼓鼓的,那就太可爱了!每次看见这样的姑娘,我的目光就停留在人家胸上,好像摸摸呀~
我努力的吃,一天三餐只多不少,各种零食从不间断。但是长胖,真的是一间很困难的事。
顺便说,我真的很想开一家卖零食的小卖店,做老板娘,天天坐在店门口收钱,但是这个理想很难实现,因为我真的会把自己的店吃黄。
前两天坐地铁,发现身上穿的T恤和一个小朋友撞衫了,我和家长默默地对视了一下,笑而不语。优衣库的童装真的挺好,和大人的衣服总有同一个款式,我用一半的钱就能买到尺寸合适的,通常穿 140 的。
但是裤子没有合适的就比较闹心。走在路上时常需要偷偷提一下裤子。还有鞋,也很难买到34号的,凡是不系鞋带的鞋穿着都没有安全感。
太瘦的人其实容易让人产生距离感,或许是棱角太分明了。所以我特别喜欢胖子,真心的。或许人都对求而不得的东西有种迷之向往。
我身上有些自相矛盾的性格。
比如自卑和自负并存。
当我走得越远,见过更大的世界,我就越感到自己的无知。遇到那些博通古今,或是术业有专攻的人就会心生崇敬。
看着同龄人在这个年纪可以随心地出去读书,创办自己的事业,而且能达到一定的高度,我会羡慕嫉妒恨,偶尔也会陷入一种无休止的自卑里,为自己的一事无成感到迷茫和恐惧。
但在某些时刻我也会极度自负。我对自己有种坚定不移的信任,我相信只要我想做的事努力去做就能实现,一切只是时间问题,当然我从来也没想去摘月亮。
其实,每个人都是矛盾的混合体。
再比如很内向却又善谈。
内向是真的,在大部分人面前,尤其是群体面前,我愿意保持安静,不喜欢社交。
但有时候也很主动,会和刚认识但聊得投机的人进行深入的谈话,完全敞开心扉。交浅言深似乎总能令我感到莫名的兴奋,或许是因为身份上原本的陌生反而能带给人更强的安全感,所以彼此之间容易坦诚相待。
顺便说,如果在某个场合,我主动问你要了联系方式,这其实对我是很大的挑战,说明我真的很喜欢你。喜欢太容易被误解,还是说欣赏好了。
我生活的不够精致,但内心也有柔软的地方。
我不会化妆、不会穿高跟鞋、没有耳洞、不爱买包。
我不喜欢去高档餐厅,里面的东西真的吃不饱,但主要还是因为穷;爱吃街边小摊和大排档,喜欢撸串,爱用玻璃啤酒瓶干杯。
夏天出门的常见搭配是T恤、短裤、人字拖,跟小区门口听收音机的老大爷一个套路,我可能是个投错胎的汉子,但我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自己舒服最重要。
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一个东北姑娘生活的真性情,简单来说就是活得很糙。但再粗糙的活法下,我也有一颗女孩子一样柔软的心。渴望被发自内心的认可和称赞,期待生活中被安排一些小小的惊喜。
我其实很容易满足,不开心的时候吃顿火锅就能缓过来;开心的时候一起去便利店买两听啤酒,然后打个响嗝再哈哈大笑就算庆祝。
说来说去,没有什么是好好吃一顿解决不了的,胃可能是我全身上下最温柔、最包容的部分。
我独立到不讨喜的地步,但其实极度渴望陪伴。
我讨厌求别人帮忙,哪怕会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也喜欢自己一个人搞定。太独立的性格其实并不那么招人喜欢。好多人跟我说,女孩子是可以利用性别优势的,道理我明白,但我还是喜欢吭哧吭哧自己干,然后独享最后成功的快乐。
如果你也是这种性格,那我提醒你这种性格自白千万别让HR看见,不然就叫做没有团队合作精神。
可性格上的独立不代表我喜欢孤独,独立和孤独真的是两个概念好嘛?
我可以一个人吃饭、看电影 、搬家、旅行,但是“可以”是一种能力,很多时候我并没有那么“愿意”。
一个人自在是真的,但是快乐也只能是单倍的。能一起吃饭 、一起旅行的伙伴,可遇不可求,我相信我都有好好珍惜。
别人都以为我循规蹈矩,但其实我喜欢挑战和创新。
别以为不染头发、没纹身的姑娘就不叛逆,其实每个乖乖女孩的内心都有一团火在燃烧。我叛逆,不是和世俗较劲,只是希望寻找生活的另一种可能,书写生命的另一个轨迹。
从来没想过成为一名创业者,但事实上开体验、做房东,还有其他准备做但还没正式开展的事,全都是以一个创业者的角度去探索职业发展以外的新领域。
多承担一些责任需要更多的付出,但回报这事儿,真的很难讲。不过如果是自己能乐在其中的事情,多做一点又有什么所谓?
很多年轻人的迷茫和困惑是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我觉得我很幸运,我喜欢旅行、喜欢写作、喜欢把看对眼的陌生人变成无话不谈的老铁,这些我喜欢的事情都在进行中。
经常有人说,女孩子不要太拼,这话我也不想反对,但是有针对性的。家里有矿的小姐姐,不想拼只要不作死就完全没问题。像我这种,家里没钱,颜值不行,天分不够,才华不足的普通女同学,我只能慢慢地、努力地往前走。到这个年纪,我开始需要承担我身上的责任。把时间花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辛辛苦苦但踏踏实实地赚钱,这种状态会让人有些小小的满足感。
对于什么是真正喜欢的事情,我有这么一个定义:当一件事,费钱费力,还不被其他人认可,但你依然想做,依然觉得从中得到其他事情无法带来的快乐,那这个事情就是你真正热爱的事情。
我知道社会的潮流是什么样子,但只想坚持我认为对的事。
比如做房东这件事吧,我就有我自己的想法和坚持。我知道现代公寓改造是国内民宿发展的大趋势,但我真的就不喜欢这样的规模化经营。如果民宿变成这样,那和精品酒店有什么区别,“宿”还是宿,但“民”又在哪?所以,我就默默在有大爷大妈乘凉的传统小区安了家,喜欢和我一起住,我敞开双臂欢迎你。
再比如写文章这件事吧,我知道阅读量和粉丝量是衡量经济收益的标准,追热点是引流的关键,但我真的不想随波逐流,写那些我自己都觉得没什么营养的文字。所以我宁愿不赚这份让人心塞的钱,坚持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平均一篇文章几十的阅读量我觉得其实可以了,毕竟大部分时候我也没想给很多人看我的心里话。
还有旅行这件事吧,其实我也考虑过做一个自带流量的旅游博主,但后来我发现我不适合。像我这种天一冷就要穿秋裤的女生实在不符合女神的人设。吃货人设也不行,为了拍一条美食vlog,把热菜都等凉了还必须表现出特别好吃的样子,我学不来。无论图片还是视频,这些只是旅行的附属品,如果为了呈现这些内容而影响旅行本身的体验,那么应该如何定义旅游博主?最会玩还是最会摆拍?
常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做全职的旅游达人,我的回答是:因为我真的很喜欢旅行,但我有我的旅行方式。当一件事情和利益挂钩,你不再是唯一的决策者,想要保持初心就很困难,我希望能把我喜欢的事用我认为对的方式坚持下去。
我承认家庭生活可以很幸福,但现在我还有自己的打算。
看着那些比我还小一两岁的女同学们结了婚、生了娃,在三四线城市有车、有房、有稳定且压力不大的工作,我其实挺羡慕的。我一直都认为家庭生活可以让人很幸福,我从来不排斥婚姻,虽然希望做丁克,其实也没完全排斥生小孩。我只是觉得那是人生下一个阶段要做的事。
虽然到了这个年纪再说自己还年轻已经略尴尬,但是我依然保留着那颗想要去探索世界的决心。人生真的不太长,如果没有多看两眼,我想我真的还不甘心。
我很希望,也期待在一个并不特别繁华的城市定居下来,和喜欢的人一起建造属于自己的家,日复一日在平淡的生活中制造些美妙的小惊喜。但是怎么形容呢?就像是一个大侠闯荡江湖、扬名立万之后,总会厌倦江湖纷争,想要和心爱的姑娘退隐山林,我现在的阶段是江湖还没闯完,没办法也没资本直接晋级到退隐的阶段。
两个人相处,除了单纯的爱,理解和陪伴可能是更重要的事。对于家庭而言,准备好承担责任是开启这个人生新阶段前必须思考清楚的事。如果我觉得我还没准备好,那我宁愿先不要开始,进入这个阶段的历程可以很漫长,但我希望一次就成,别返工。
我不轻易放弃,但洒脱是我最后的尊严。
这一条先不展开写了,以后有机会或许可以写写故事。总之,虽然未尽如人愿,但很满意现在的状态。很庆幸过去的时光被人真心以待,很感恩在原本可能很艰难的这段时间有人陪伴。我是很念旧的人,但生活还在继续,所以我也必须步履不停地向前走。
已经碎碎念了这么多,但我觉得还是没写到什么重点。所以下面是直接而粗暴的——重点。
我喜欢绿色,曾经一度以为绿色食品是健康食品,只吃绿叶菜。
我喜欢剪短发,长头发的好看是留给别人看的,短发的自在却是自己给的。
我喜欢吃海鲜,对螃蟹这种横着走的移动美食,无法抗拒。
我喜欢喝酒,微醺的状态总能让我睡得特别安稳。
我喜欢晴天,天气好我的心情就会很好。
我喜欢猫,尤其是肥的有王者姿态的猫,我就会心甘情愿为他服务(陪他亲亲抱抱举高高,铲屎另说)。
我喜欢90年代的武侠片,我心里有一个是非分明的江湖(小时候很喜欢梅超风)。
我最想去的地方是埃及,我希望死后可以被做成木乃伊(期待被复活,看看未来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书是《红楼梦》,最恨的是它未完。
我喜欢夏目漱石,他的文字那么平淡,但是我会忍不住一口气读完,写的就像是我自己的心声。
我喜欢达芬奇,喜欢他藏在画里的小心思。所以我也很喜欢做这样的事情,比如选手机号码的时候,总喜欢把生日藏在里面,不信你在通讯录里找一下看看。
这种没有配图,干巴巴的超级长文,你能读到这,必然是真爱了,谢谢你的时间和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