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在家

老人摔倒在家

渐新堂

16日,差二十四天就九十高龄的老人,晚饭后因为站立不稳,向椅子倒去,摔倒在地。

因为是倒在椅子上,再倒在地上,很慢。但是,仍然没有抓得住。

扶起来后问痛不痛,回答是不痛。

扶到沙发里坐下来再问,哪里不舒服?回答是,没有哪里不舒服。并坚定地说,放心,一点问题都没有。

看电视,还很专注。虽然下午已经吃过雪糕,为了奖励,晚上八点再来一条。居然吃得很香很快,比一般的中年人还快。

十点半,满身大汗淋漓,给换衣服。十一点半,呕吐在床,当机立断,迅速送医院。

凌晨四点,急诊科医生着急,急忙电话通知家里人。

专科医生来会诊,也是相同意见。

没有床位,一直等到17日下午四点,转入重症监护室。经过很多常规检查,得出的结论是颅底骨折。20日早晨七点多,通知家里人做好准备,估计在中午前后。

21日再次等待,十点半,医院开始打出死亡通知书。殡仪馆来人协助,下午一点半签字送走。

结果,不能够火化,因为是创伤性脑出血,必须报警,除非找人改为改为脑出血。

接下来的事情是,22日下午,四点打110报警,随后巡警到家询问,再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并签字盖指印。23日下午再次到派出所在一些文字件上签字盖指纹。

本想让家属等待所长签字上报分局法医,由于太忙,让回家等待。其他的事情,即什么时间派法医去殡仪馆查验,什么时间出公安才具有资质的死亡报告书,是内部走流程的事情。

殡仪馆的说,某医院上个月也是越权,对溺亡的人也出具报告,闹出笑话。

看来,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是社会进步时代发展的好事情。民警们再忙,版式的态度效率都是值得肯定和点赞的,尽管忙得不可开交,仍然耐心和蔼待人。但是,作为高龄老人的摔倒在家,其所有子女已经对到家采集信息的民警表达了无异议之后,还这样走流程走程序,是否有些过头,能不能在今后的类似情况处理中,不再一刀切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