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性生命体(比如人)的预兆梦之本质创造过程

宇宙图论

只是想将一切看得更清晰些


主有主,客有客,客借主之物,方为预兆梦。

何为主?

人为主;

何为客?

其他形态的精神性生命体为客;

第一个规律:

诸多不同属性的空间彼此联通,各个空间中的不同形态的精神性生命体,可以彼此交流,甚至影响;

基于此现象,身为人,不可能“独善其身”,必然会受到其他形态的精神性生命体的影响——如果有能力,便能反向交流;如果没能力,便只能任由“人家宰割”;

这是人类沉浸在物质客观世界,进而导致的思维受限,才有此现象;

第二个规律:

不同属性空间中的不同于人的其他形态的精神性生命体,若是与人交流,必然作用于人的精神——其中一种方式,便是与人合作,创造【梦】;

梦,属于人的精神;

【合作创造】

由人“出”记忆、场景、事物等自身经验的东西;

其他形态的精神性生命体,如果要为人预兆些事情,就会借助人提供的上述事物,进行【暗示】——梦里的一切都不是一切

梦里的“天”不是天,梦里的“地”不是地,梦里的“熟悉的人”不是熟悉的人,梦里的“一切”都不是一切——都是其他形态的精神性生命体,借助人提供的精神上的事物,产生的“幻化”,从而进行的一系列【暗示】;

能解出来,便能清楚“人家”的暗示;若不能解出来,便当其是个梦吧,也就荡起自身情绪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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