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重点关注对象
金税四期税务重点关注对象
1.企业社保缴纳是否规范
从11月1日开始,全国实现了社保入税,释放出一个信号,对企业社保的征收目标就是低费率、严征管!在各部门的大数据联网的情况下,企业的一举一动都被纳入了稽查系统,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企业这些社保违规行为别再有!
(1)没有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费》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承担行政责任,同时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
(2)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天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社会保险费》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否则,将面临罚款。
(3)不按实际职工人数缴纳社保。
不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劝员工自动放弃社保、不签劳动合同就不缴社保等,这些都属于不按照实际职工人数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保险法》和《劳动法》也有相关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即使在试用期也要缴纳社保。而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或者企业与员工达成协议,以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纳社保,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发生劳动社保纠纷时,企业也是不能免责的!
(4)长期按照社评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社保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同时,还要与社平工资对比。也就是说在确定社保基数时,我们参考的是一下的几个关键指标区间。实际上,很多企业在为员工缴纳社保时,直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注意,社保入税后,金税四期的推行,税务机关将工资发放数、个税申报基数、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做个三方数据比对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所以企业长期将社保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或者不给员工上全险,造成比对差异过大或者异常的,极其容易引起税务稽查风险,税务机关很可能会要求被稽查企业就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并加收滞纳金等,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保,可能会使公司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影响出行。
(5)只按照岗位工资缴纳社保,未将奖金、绩效等计算在内。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所有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规定,只有特定的17项收入不计入社保基数,而奖金(包括月奖金、季度奖金、年终奖等)和绩效是应该计入到工资薪金中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
(6)挂靠/代缴社保
一些企业希望少缴税款,帮人挂靠/代缴社保,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有两个:一是表面上企业可以“合理的”将被代缴人作为企业员工,编制工资列支企业成本费用支出抵所得税(代缴社保人的工资一般采用现金形式平账);二是代缴社保行为有风险这个企业也知道,但是无利不起早,中间还可以收点手续费。这里提醒企业,一旦被查,不但涉嫌偷税,还涉嫌骗保,帮非员工挂靠或者代缴社保是国家明确不被允许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那时候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了,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2. 企业发票问题
针对以下企业几种常见的发票情形,需要及时打住!
(1)买发票
目前“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货物流,也就是四流一致。但是对于一些需要成本费用发票的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去填补空缺,但是实际上,企业费劲心思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除了缴纳罚款补缴税款外,企业相关虚开发票行为的当事人甚至可能背上刑事责任。
(2)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什么是对开、环开发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对开、环开发票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3)到处找发票抵税
这个不同于买发票,找发票一般是指企业为了增加企业费用发票,少缴纳税款,让内部员工日常消费开具企业抬头发票报销费用、领取工资、福利津贴等等,把“避税”用到极致。打个比方,员工基本工资7000元,绩效奖金2000元,那么这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长期以往,日积月累,企业费用增高导致异常,怎么会不一起税务关注?以上列举的这几种在企业中常见的情形,就是我们常说的虚开发票行为: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指的是:
1、没有真实交易;
2、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3、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以上通过非常手段“避税”的企业,要注意了,金税四期后,不能再抱有税务查不到这种“幻想”,一旦被查,不但你的进项税额要转出,你开出去的发票也要缴税,还要面临巨额罚款、降低企业纳税信用、企业形象严重下降,得不偿失!
3.申报异常的企业
有朋友问,他企业是小微企业,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可不可以零申报?这个当然是不可以的,企业虽然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但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进行如实申报。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填写享受免税数额。而不是想当然的零申报。除上面情况外,以下是常见的企业错误申报情况,企业也要自查并纠正以往错误申报行为:
错误一:
企业期末没有收入,但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却做了零申报。某些企业为新办企业,常常会发生期末没有收入,但是有进项税额的情况。这种情形下,如果进行零申报处理,可能会因为未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抵扣造成不能抵扣的情况发生。
正确做法:在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填写“0”并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从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错误二:
企业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做了零申报。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亏损能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如果做了零申报,第二年的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
正确做法:应如实填列,这样亏损可以在以后5年内结转弥补。
错误三:
企业已预缴了税款,在报税时却进行了零申报。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在代开发票的时候缴纳了税款,但也不能简单的进行零申报。
正确做法:在申报表中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抵。
错误四:
企业取得未开票收入,同时无可抵扣进项税,进行了零申报。
正确做法:把当期收入填入未开票收入中,按规定缴纳税款。
4、什么时候可以零申报
记住,下面三种情形可以零申报!
关于长期零申报的风险,在零申报的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对国家进行税务缴纳,但是长期零申报属于企业异常申报状态,这种情况下企业是会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还会出现税收风险。那么长期零申报具体有哪些风险呢?
1、可能会被纳入“重点关注企业”和“非正常户”行列。
2、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可能存在税收风险。
(1)罚款处罚
(2)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3)发票减量
(4)如果长期零申报被税务机关核查到的,税务局就会采用成本费用的方式(或者其他方法)来核定纳税人的收入。
5.重点税源企业
重点税源企业也一直是税务机关关照的对象。怎么说也是纳税大户,这些企业一家的纳税额比很多中小企业加一起还多,如果这类企业出现了偷税漏税的问题,那税收损失该有多大呀,因此要做好随时迎来税务机关检查的准备。
6.税收优惠企业认定
尤其是今年,由于疫情突发导致很多企业经营困难,国家相继出台了很多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社会经济复苏,但是也有很多企业理解错误或者其他原因,错误的享受了不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导致少交税款,国家税款严重流失,所以,对于那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一直都是税务机关专门清查的重点。
7.企业税负率异常
税负率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通常,税务部门会按照企业行业类型分类,然后根据行业间横向比对税负率和企业内部纵向比对同期税负率,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稽查。
通过评估发现,企业税负变动异常,或税负率长期远远低于同行业水平。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