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指南丨@产废企业,危废执法检查查什么?这11项请重点关注!|废气
随着新《固废法》的实施,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也将更加严格,对于涉危废企业的排查和监管工作,具体都有哪些重点内容?企业应该注意什么,要怎么做?本文对危险废物执法检查的要点进行了以下归纳。
01
环保手续执行落实情况
围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相关要求,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擅自降低环评编制等级的违规行为;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环评文件要求一致;
主要企业信息、生产设施、原料、产品产量、排污节点、产废节点、危废类别、污染排放情况等内容与排污许可及现场实际是否一致;
是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遗漏、虚假造假等重大缺陷。
02
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是否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危险废物转运、接收、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经营范围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是否一致,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及批复文件是否一致;
调阅联单处置量、处置的类别是否与企业转移量类别相符;
严禁接收不明废物和超出经营范围接收其他危险废物。
03
危险废物台账规范化管理情况
产废单位是否对工业废料、废酸等危险废物产生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转移等情况如实登记造册和规范记录;
处置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涵盖危险废物分析、接收、利用处置、内部检查、运行、环境监测、事故记录和报告、应急演练等内容。
04
产废单位自行生产处置情况
对有自行处置和使用危险废物能力和资质的企业和单位,结合环评、生产台账等基础资料,对原料使用量、产生环节、产品出入库量进行核实,去向是否存在不合理;
对工业废料、废酸等危险废物自行处置或再生利用的生产设施,要核算使用量、处置量和再生量是否合理,是否与利用处置能力和再生能力总体匹配。
05
存储管理执行情况
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收集、分区贮存;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是否与危险废物相容,容器和包装物是否有破损、泄漏和其他缺陷;
是否混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是否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信息平台填报、贮存场所与现场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是否一致;
产废单位对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是否对不能进行预处理、稳定贮存的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是否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期限是否超过一年;
处置单位贮存易挥发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库房必须密闭,必须加装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并处理达标排放。
06
标识设置规范情况
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是否设置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标签,并如实、完整填写类别、数量、危险特性、产生日期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07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合规情况
转移危险废物,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的相关栏目,转移联单保存5年;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的运输管理规定,是否制定运输过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处置单位按照实际接收的危险废物,是否如实、规范填写转移联单中接收单位栏目,数据、类别等信息与经营记录簿一致;
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转移给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08
危险废物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要明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对不同情形的危险废物意外事故是否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09
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处置经营单位生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排放;
是否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是否正常运维和管理;
自行监测频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监测项目和污染物因子是否齐全。
10
危险废物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危废处置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的破碎、研磨、混合搅拌等预处理设施是否有较好的密闭性,并保证与操作人员隔离;
含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毒有害成分的危险废物的预处理设施应布置在室内车间,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11
产废企业是否涉嫌非法处置,擅自改变原料
按照企业的原料、产品、排污环节、产废环节、等逐一核查,调阅企业用电量情况,核实企业生产负荷和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排污设施、污染物和现场实际设施必须与排污许正副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