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粉丝买卖”的买家需求
打掉“粉丝买卖”的买家需求
刘琛
有媒体记者近期调查发现,“粉丝买卖”已成为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在多个社交平台上输入“买粉”等关键词,就能发现不少相关信息。为了逃避打击,这些信息大多是一段乱序、没有逻辑的描述,只在内容中夹杂“刷粉”“刷赞”等关键词。
哪里有流量,哪里就有粉丝买卖行为的存在。尽管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打击从未间断,但“刷粉”技术不断升级,“假粉丝”伪装得更为逼真,让平台防不胜防。
在这条“刷粉”黑色产业链上,包括刷手、营销公司、卖号、群控软件等,分工非常明细,配合默契。从“三无用户”的“僵尸粉”,到有博文、有头像的“真人粉”,甚至微博认证的“达人粉”,各种类型的粉丝应有尽有。有数据显示,国内刷量产业人员规模已经达到900万人,刷量产业规模已达数百亿元之巨。
流量经济时代,流量不仅意味着人气、热度,还可以直接“变现”,流量成为商业价值的重要依据,与利益直接关联。但流量并不代表一切,特别是虚假流量,更是害群之马,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摧毁互联网的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一些行业的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
对于“刷粉”等黑色产业,网络平台有必要扎紧篱笆。强化技术防范体系,以技术手段防治虚假交易、虚假点击等刷量行为;对数据异常、疑似“假粉丝”的账号要加强精准布控、防患于未然。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大量买手的存在也变相助推了这一黑色产业链的滋生。为此,打击力度不仅要触及“卖家”,更要揪出背后制造需求的“买家”。比如,把参与数据造假的“刷手”“买手”等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在网络空间寸步难行,彻底斩断流量造假产业链。此外,相关法律也应加大对刷量行为的处罚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对待网络数据造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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