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必做的13个专项验收

以一个地区的工程项目案例为基础,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总结了建设项目所需的13个特别验收,了解了有哪些。(注:由于不同地区对特别验收的要求不同,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优先。)。

01计划检查线

验收条件

工程所在地达到“T型一平”条件,建设机构委托资质测量机构的线路,发行《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验收程序

建设机关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的《建设工程验收申请表》(附件《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计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获得许可后,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02接受计划

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资质测量机构测量,发行《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完成。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并按照规定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计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经验合格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许可证附件。

03电梯验收

验收条件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成,并通过施工单位自检。

验收程序

1)向检查机关提交电梯使用部门批准的开工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验收申请检查。电梯检查机关应在收到检查申请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准备检查。

2)电梯安装、改造及检查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签发电梯安全检查合格标志。

04消防验收

验收条件

室内防火区(包括封锁)、防火(窗帘)门、消火栓、喷雾(气体)灭火、火灾指示灯、火灾警报、电力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结构、花园环、室外连接器等完成,通过自检。建设机关委托资质消防检查机关检查,并印发了消防检查报告。

验收程序

1)建设机关申请消防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建设项目火灾受理申报表;

B.项目完成验收报告;

C.消防产品质量资格证书;

D.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工厂合格证

E.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查合格证明;

F.施工、工程监督、检查单位的法律身份证及资格等级证书G.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签发现场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消防批准文件。

05人帮验收

验收条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风、照明设备、人防安装,并通过了自检。例如,人防工程室外入口和“三防设备”没有条件,可以签发完整的建设证明和暂时的安装证明。

验收程序

建设机关完成竣工验收后,提前7天参加当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关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并在合格后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通报申报情况。

06室内环境验收

验收条件

1)装修完成设计内容,建设机关委托资质环境检查机关签订合同。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查时,使用中央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进行。使用自然通风的民间建筑工程,应关闭外部门窗后检查1h。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下进行氡浓度检查时,采用中央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对利用自然通风的民间建筑工程,外部门窗应关闭24小时后进行检查。

验收程序

建设机关委托资质环境检查机关现场检查,发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07建筑节能验收

验收条件

1)承包机构完成了施工合同内容,并通过了各分部的工程验收。

2)外窗的保密现场实体检查要根据监督(建设)人员的证词进行取样,委托合格的检查机关。

3)供热、通风及空调、配电及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测试,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检查资格的测试机构进行测试报告。

验收程序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前,建设机构应由设计、施工、监理机构对节能工程组织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3天前向市壁赫节能办公室通报考勤监督。

2)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处理文件,记录时建设机关应提交以下资料。

A.《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B.关于民用建筑节能的特别验收报告;

C.新墙材特别基金支付证明;

D.新的墙壁材料识别证书副本。

08无障碍设施验收

验收条件

完成设计图无障碍设施内容,通过自考。

验收程序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无障碍设施。未按规定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文件手续。

09供电验收

验收条件

施工、供应单位根据供电企业审查输电装置设计图内容,并通过自检。签署《供电用电合同》。

10气体验收

验收条件

施工供应单位根据燃气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通过自检。签署《供气用气合同》。

11供水验收

验收条件

批准的水设施共同调试,正常运行,生产供水系统管道已安装,冲洗消毒。建设机关委托资质样品检查部门进行抽样检查,发行了《水质检测报告》。签署《供水用水合同》。

12防雷验收

验收条件

接地、屋顶、幕墙、金属门窗避雷系统完成设计内容,并通过自检。建设机关委托委托委托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报告。

验收程序

1)防雷装置的完成和验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A.《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B.《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C.防雷工程专业施工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证书;

D.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关认可防雷装置检查资格的检查机关发行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E.防雷装置完成地图及其他技术信息;

F.防雷产品工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及国家批准的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发布的测试报告。

2)许可机关结束验收手续,防雷装置经验合格,授予《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13工程文件预验收

验收条件

承包机关完成了图纸和施工合同内容,并通过了各分部的工程验收,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工程资料(包括竣工图)准确完整。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监督单位、总包单位分别按照归档分工编制《基建文件卷》、《监理文件卷》、《施工文件卷》、《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单位编制各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提交总包单位摘要。其中:竣工图由总包单位绘制,或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部门完成。

2)建设单位汇总各部门的资料,形成初步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组织工程建成验收前,要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事前验收,发行01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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