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包人诉请承包人交付竣工验收资料的,应明确资料的名称以及承包人义务的来源。
建筑房地产法律圈律所律师关注最高法院:发包人诉请承包人交付竣工验收资料的,应明确资料的名称以及承包人义务的来源。【最高法院裁判理由】施工单位已向建设单位移交案涉工程14、15、34号楼及综合楼的决算书、签证单的决算书、竣工图、水电认质认价、签证单、土建签证单等资料,工程已竣工验收且办理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施工单位主要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建设单位主要合同目的亦已实现。建设单位主张施工单位应提交其他竣工验收文件以备项目日后改造、主管部门调阅、市政规划参考等用途,但经本院释明后,建设单位未提供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证据,故对建设单位该项主张不予支持。案件索引(2020)最高法民终370号#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民法典法律常识一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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