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追小偷致其跳河死亡, 家属索赔64万,法院是这样判的

2012年9月8日,乐山某纸厂正准备搬迁新址,保安老张和几名同事留下来负责看护。当天上午10点,一名男子来到厂里偷窃电缆线,被发现后立即逃离,老张和同事3人随即上前追赶拦截。

纸厂位于岷江边上,偷窃电缆线的男子很快逃到江边,放下装有电缆的背篼,跳入岷江中,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见此情况,老张等人赶紧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后组织人员沿河搜索却没有发现。

经认定男子是家住纸厂对岸的犍为县下渡乡村民彭某,他跳进岷江后再无音信,从此失踪……

2020年4月24日,由于彭某跳江已近8年,犍为县人民法院宣告彭某死亡。

法院宣告其死亡后,彭某亲属将纸厂告到法院,要求纸厂赔偿64万元。2021年1月20日,乐山中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决彭某亲属败诉,纸厂和保安无需赔偿。

[赵律师的看法]

  • 1.警察和保安抓小偷天经地义,如果这个案子都判决赔偿了,那大家只能看着小偷盗窃了。法院的判决符合民众的期待,没有和稀泥,也让大家面对不法行为有了底气。

  • 2.保安和普通民众有权追小偷吗?当然有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所以保安和普通民众谁都可以追小偷,然后扭送公安机关。

  • 3.那么是不是抓小偷过程中,造成小偷死亡或者受伤都不用赔偿?也不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本案中,小偷是突然跳河,对于跳河的结果(例如溺死)有充分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保安和小偷没有肢体接触,并不存在过错。而且小偷跳河以后,保安也第一时间报了警。综上才没有被法院判赔。

  • 但是,如果我们在抓小偷的过程中打了小偷,或者开车去撞,这种情况下,就很难不被法院判赔。所以我们在面对小偷的时候,可以去抓,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可能导致小偷受伤的行为要谨慎行使,第一时间报警,不然只会给自己增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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