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富有理趣的一首诗,短短二十八字,发人深思
纵观唐代与宋代诗歌史,我们不难发现由于社会环境、时代特征,以及诗人性情的不同,唐诗与宋诗也表现出了不同的风貌。即唐诗尚情,宋诗尚理。简单来说,就是唐诗在极平常的生活内容和自然景物中都蕴含着深厚的情感,如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而宋诗却往往在极平常的生活内容和自然景物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如陆游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本文向大家分享的《琴诗》,便是北宋诗人苏轼笔下富有理趣的一首诗。据这首诗的序:“予昔从高斋先生游,尝见其宝一琴,无铭无识,不知其何代物也。请以告二子,使从先生求观之此十二琴者,待其琴而后和。元丰六年闰六月”记载,我们可知《琴诗》写于元丰四年(1081)苏轼谪居黄州时,听人弹琴后有感而作。
《琴诗》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从这首诗的语言结构来看,它通篇运用了散文句式,似乎不那么像是一首诗。事实上,苏轼在《与彦正判官书》中曾自认此诗为“偈”,也就是类似佛经的颂词。因此,《琴诗》的本质就是一首禅偈。所谓“禅偈”,即禅与诗的结合,它既有禅的深刻思想,又有诗的意境之美。那么《琴诗》到底在阐述着什么样的思想呢?
首先,它的字面意思是说,如果琴声发自于琴,那么把琴放到琴匣里,它为什么就发不出声音了呢?如果琴声来自人的手指,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在手指上听呢?显而易见,这个问题是一个哲学命题。它揭示了我们人和物相互依存的事实。即人不能离开物,物也不能离开人。只有人和物的有机结合,才能创造出更丰富的事物出来。
除此之外,这里我们还可以延伸出主客观的统一。也就是说,要想听到动听的曲子,就要有好的琴,同时还要有琴师高超的弹技,两者缺一不可。其实不仅音乐如此,生活中我们要想在一门事业上取得成功,其实都是互相成就,都是主客观统一的结果。因此,别看《琴诗》的篇幅不长,只有短短四句二十八个字,却是富有理趣,耐人寻味的。
纵观苏轼的《琴诗》,如果真要从语言结构来说,它就是即有禅偈的机锋,又有民歌的生动。并且,仅仅通过两句反问,就把身为读者的我们引向了哲学命题的思考上。很显然,这就是宋代哲理诗的主要特点,富有理趣,读后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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