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汇算清缴前如何快速解决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相当于就是在第二年的5月31日之前就要完成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缴范围
1.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 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 企业重组由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时间越来越近,有真实业务却无法获得成本票的企业该如何解决呢?
这种情况可以选择以个人的名义到税务部门申请代开,如果是直接到当地的税务代开个税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最后还要汇算清缴,也就没必要了。而选择在税源地的代征地点代开就不一样了,代征地点是指在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税务部门申请代开,缴纳的个税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后个税固定为0.5%,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仅为1.56%,附有完税证明。
在园区税务代开不仅税率低,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划入经营所得,不用汇算清缴。相当于完税1.56%的税率后就不用再缴纳其他税费了,何乐而不为呢?
自然人代开只需要提供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受票方信息、开票信息即可,提交相关资料之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票,对于代开的品目基本上是没有限制的,像咨询费、劳务费、居间费、工程款、材料费等都可以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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