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周易》论孝道之三
二十四孝故事批判(上)
《周易·家人卦·彖传》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家人卦》全面论述了家庭伦理道德,强调“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就是要父慈了孝,父要有父的样子,子要有子的样子。“兄兄弟弟”就是要兄友弟悌,兄要有兄的样子,弟要有弟的样子。“夫夫妇妇”就是要夫正妇贤,丈夫要有丈夫的样子,妻子要有妻子的样子。总而言之,就是每个家庭成员都要充当好各自不同的角色,各守本分,各尽所能,和谐相处。这里没有偏面强调某个家庭成员的权利或义务,而是强调各守本分,各尽所能,整体和谐。这正是儒家中庸想象的体现。“父父子子”中包含着“孝”的成分,但《周易》并不偏面强调子要孝父,而是整体强调父慈子孝,各守本分。并不象后世统治者借假儒家之名,而杜撰的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那样。因为儒家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思想,倒是有“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儒家信奉中庸之道,从来没有偏激、极端的思想。
社会上广泛流传的《二十四孝》,其书全名为《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集》,是元代郭居敬编录,一说是其弟郭守正,第三种说法是郭居业撰录,其图由元代王克孝绘制,辑 虞舜、汉文帝、曾参、闵损、仲由、董永、郯子、江革、陆绩、唐夫人、吴猛、王祥、郭巨、杨香、朱寿昌、庾黔娄、老莱子、蔡顺、黄香、姜诗、王褒、丁兰、孟宗、黄庭坚 等二十四人孝行而成的。
余观《二十四孝》,大都言过其实,不合常理,有的甚至荒唐可笑,状善反恶,根本不符合儒家中庸思想和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实不利于大肆宣传,更不值得推崇效法。下面,我就逐一予以批判。
第一孝为“孝感动天”。其原文为:“虞舜,瞽叟之子,性至孝。父顽母嚣,弟象傲。舜耕于历山,有象为之耕,有鸟为之耘,其孝感如此。帝尧闻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让焉。”
舜之父顽母嚣弟傲,三人沆瀣一气,常欲置舜于死地而后快。用现在的话说,这不是一般的家庭暴力,而是屡次杀人未遂的犯罪案件!在这种情况下,舜却能平心惊气,忍气吞声,待亲如故。舜这是对自已生命极端的不负责任。“父不慈,子奔他乡。”即使不去“派出所”报案,也应该远离这个危险家庭,以求保命。这个故事的宣传,有纵容家庭暴力和犯罪的嫌疑,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第二孝为“亲尝汤药”。其原文为:“西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尝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亲尝弗进,仁孝闻于天下。”
万尊之躯,国事繁忙。母病三年,侍从者众,能日日挂念,多加照看已是难得。帝三年而“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亲尝弗进,”这样描写就过了,明显不符合事实。莫说国事繁忙,就是专职侍从者也难以做到。“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这里又是“赞文帝之孝而如婢”。夸夸其谈,文风不实,看来是古来有之,流毒长远。浮夸风要不得,反使人不能相信,无法效仿,也起不到教育作用。
第三孝为“啮指痛心”。其原文为:“周,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曾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母,母曰:有客忽至,吾啮指以悟汝耳。”
虽说母子连心,但母啮其指而子心痛未免让人感到荒唐可笑。孔子从来不言“怪力乱神”,这种无线感应莫非是现代通讯之滥觞?若母咬掉指头而我在外仍无半点感应,是不是我就不孝呢?孝以真情动人,这种故事徒增笑料,不理也罢。
第四孝为“百里负米”。其原文为:“周,仲由,字子路,家贫,尝食黍薯之食,为亲负米百里之外。亲殁,南游于楚,从车百乘,积粟万钟,累褥而坐,列鼎而食。乃叹曰:虽欲食黍薯之食,为亲负百里之外,不可得也。”
“为亲负米百里之外”,子路之孝也。子路之孝,尚合乎情理,这我信了;既富贵,犹思再为亲负米百里之外而不得,我更信,也很感动。(待续)
(子夏故坛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