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李淑春:尽一切努力方便老百姓异地就医结算 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央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记者蒋勇)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为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明确到今年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开通一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什么是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如何才能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直接结算有什么好处?带着这些问题,总台央广记者蒋勇近日对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淑春进行了专访。
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加、患者医疗需求的增加,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国家医保局一直在推进这项工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其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又包括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16年,住院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始启动,目前全国已实现。为有效化解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经济负担,越来越多的地区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给老百姓报销门诊费用。报销就涉及到结算,2018年,长三角开始探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西南五省,京津冀也相继推进。2020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试点文件。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最新要求,今年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开通一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这是继今年2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扩大后,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又一重大部署。
从今年2月开始,全国27个省份的189个统筹地区可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也就是说,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地区正在逐步扩大。在这些地区,已根据参保地规定备案的医保患者,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使用自己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后只结算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不用再回到参保地报销。
李淑春说,医保部门正在扩展方便老百姓异地就医备案的途径。“异地就医备案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第一步,以前推出住院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时候,参保人要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近些年,各地结合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了备案流程,优化了服务。现在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们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你住院备案了,特别是那些异地长期居住的、异地工作的,包括异地安置的老人,就不用再次专门备案。前期没有办理住院备案的,可以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同时享受异地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为方便群众备案,各地进行了很多尝试,有的地区开通了自助备案,有的地区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小程序和服务平台APP备案,不用再跑回老家去办。”
按照规定,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这一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哪些药、检查项目和医用耗材可不可以报销要看在不在就医地的目录内,这就是就医地目录。至于从什么起点开始报销、报销多少,则要看参保地的具体规定,这叫参保地政策。这一规定延续了住院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规定。李淑春说:“总之,这是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之上,确定的一个切实可行的能够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又相对有利于参保人的政策。”
李淑春介绍,现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路径已经走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路径正在探索中。
“其实大家可能还是比较关注门诊慢特病,因为经济负担相对比较重,而且病程时间也比较长。我们已经在西南五省以高血压、糖尿病两个病种来试点。现在已经结算了,说明这条路是切实可行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说起来好像很简单,其实实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要5-6个环节联动,要做的工作真的很细致,需要一步一步地往前推。下一步,我们将在高血压、糖尿病的基础上,把那些发病率高、病程长、群众负担重的病种再一步步扩展,实现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都能直接结算。”李淑春说。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在通知中明确,今年年底前,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走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路径。
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上述五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努力,把那些老百姓期望比较大的病种进一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