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196,订正伤寒论注阳明病篇
于胃而成实,更加不尿腹满哕甚等逆,即有一、二
可下之证,胃气已败,不可治也。
集注 程知曰:此条全是表证未解而无汗出,燥渴之证,
故不可用白虎。虽有潮热,而无硬满谵语濈濈汗
出之证,故不可用承气。不如俟气之自回,犹可渐
引其邪从外出也。
程应旄曰:此条证以“不得汗”三字为主,故酌量于
柴胡麻黄二汤间,以通其久闭,总是要得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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