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小说)
徐东,山东郓城人,中国作协会员。作品散见《中国作家》《山花》《大家》《文艺报》《小说月报》《中华文学选刊》《小说选刊》《长江文艺·好小说》等文学期刊。出版有小说集有《欧珠的远方》、《藏·世界》《大地上通过的火车》《新生活》,长篇小说《变虎记》《我们》《欢乐颂》《旧爱与回忆》等。
我曾工作过的报社是事业编,后来转为了企业,管理方式和待遇还是参照政府部门。工资待遇好,福利好,受人尊重,因此我也存了一笔钱,在房价还没高到天上去的时候,首付了一套八十米方米的房子,结了婚。我和妻子是报社同事,没结婚前总编就分别找过我们谈话,说只能留一个。胳膊拧不过大腿,也没有什么道理可讲,我只好辞了职。辞职后很多原来要好的同事也都不联系了,似乎我们不在同一条船上了,都那么忙的,就没有必要再联系了。
有段时间报社向应有关部门号召,让编辑记者每个月抽出一天时间来去做义工,还要选一个帮扶对象。做义工有点流于形式,但想到那也是一次社会实践,我还是认真去做了。我带着个红袖标,拿着面小旗子,嘴里含着个口哨,在十字路口相模相样地指挥交通。那是挺无聊却也挺有意义的一天。我希望能在众多的陌生人中能看到一两个熟人,结果还真看到了。我遇到了曾在我们小区当清洁工的寻阿姨。当时她背着装满了废品的麻袋弯着腰过马路。我叫了她一声,她抬起头,也认出了我,朝我笑了一下。当时我正发愁找不到帮扶的对象,完不成任务,就问她愿不愿意帮我,她笑着答应了。
我买的是二手房,刚刚搬进小区不久就在电梯里遇到了寻阿姨。很不幸的是,她蹲在电梯里擦地板时被一块透明的玻璃给划伤了手指,鲜血顺着她脏兮兮的手指正滴滴答答地落下来。她也发现了我,站起身来看了我一眼,又低着头自言自语地说:“哎呀,他妈妈的哟,那么大一块玻璃碴子,我竟然没有看见。哎哟,他妈妈哟,原来玻璃比刀子都厉害!”
接着她又向我展示她受伤的手。那是一只粗糙的手,我还从未见过那样粗糙的手掌,也当可说当时震惊了我。手掌上横七竖八的满是伤痕,伤痕又被黑色的脏物涂成了黑线条。奓开的五根手指,几乎全都扭曲变形了,手指甲也大部分给药水泡坏了,是腐烂的样子,黑乎乎的。有一根还缠着透明胶,透明胶绷着的黑黄的皮肉浸着紫红色的血迹。另一只手拿着抹布,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没想到一个清洁工的手竟然是那样的,心里有为她有了些酸楚。
我正难过,她又说:“哎呀,你是刚搬进来的大老板吧,你看看我们这些下层人的命真是苦啊!我们苦、累不说,到处还是陷阱啊。你看看,我这一不小心就受了伤!还是你们有文化的人好啊,你们有好的工作,能赚上大钱,不干我们这些下层人干的活!”
我留意到了,她说话时的眼神游弋不定,好像是怕我对她发牢骚有意见——但她还是对我说了,因为她想要表达,或者是获得我的同情。我皱着眉,怀着怜悯的心情对她笑了一下,刚想说句安慰她的话,她瞟了我一眼,又说道:“哎呀,大老板啊,你看看,你看看我这指甲,都给药水给泡坏了。我们用的是有毒的清洁液,这个社会没良心的人多啊,这样的在毒的东西也敢给人用。唉哎,十个手指头,没有一根是好的啦,我们这些下层人真是命苦啊!”
听着她自怨自艾,看着她仍在滴血的手指,我终于忍不住说:“大姐,我家里有药水,你到我家里来消一下毒,包扎一下吧。”
她迟疑了一会,像是怕为我添麻烦,但终于还是答应了,她说:“哎呀呀,你看看,我这脑子不管用了。我是本来该下楼去的,你看这都疼忘记啦。你是个好心人,我那可就太谢谢你啦。大老板,你一看就是好人。”
我的妻子是组版员,上晚班。我带着她出了电梯,打开门请她进去。她却怕自己的血滴到我家的地板上,便用另一只拿着的抹布的手托着。尽管我说了不用换鞋子,她还是换上拖鞋。我们进了客厅,我请她在沙发上坐下来,她小心翼翼地坐了。
我去找药,她环顾我家之后说:“哎呀呀,大老板,你的家可真漂亮啊,你家里和小区里别的人家不一样,家里有很多书啊!他妈妈哟,你说是谁把一块玻璃丢在电梯里?真是没按好心啊,他们欺负谁不好,还要欺负我这样命苦的人,你说是不是?他们要是都像你一样爱读书,讲文明,怎么会把碎玻璃丢在电梯里害人?”
我拿着酒精和云南白药走近她,帮她为那根本来就伤痕累累的右手中指清洗了伤口,然后用药帮她敷上。我问了她的名字。她说她叫寻成鸽,怕我听着歌声的歌,就强调了是鸽子的鸽。我当时也就是随便问一问,因为我怕她继续说些我不乐意听的话,包括对我的恭维话。我赞扬了她的名字,说是起得好。她又摇头表示,名字好没啥用,她的命不好。
为她抱扎好,我站起身来用一次性杯子倒了杯水请她喝。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起身来接着说:“哎呀,不用,不用,我们下层人哪用得着这么客气!你看看,你看看,我说你是个好人,你的心就是好啊。大老板,我保证你会发大财的,好人应该有好报嘛!”
我笑了笑表示,书又不是钱,书多有什么用?我是也就是一个打工的人,发不了财的。追求发财的人那么多,我也不想发财,那对于我来说不太现实。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很快又把眼神拐向别处。我猜想她理解不了我,也不太乐意去理解,我说的话她也不太愿意相信。在这个时代傻子才不知道赚钱吧!
不过,她总是要说一些话,因此她看着我的书架又说:“哎呀呀,你们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就是好啊。我说了你也不会相信,我是一天学都没有上过的。我上头有四个哥哥,三个姐姐,我是家里头最小。孩子多,家里穷啊,连吃饭都吃不上,哪还有钱上学是不是?没文化就是不中啊,我只能当下层人了。”
寻成鸽一米五几个的个头,穿着一身青灰工衣,青黑的长头发用黑皮筋马马虎虎地扎着,白发夹杂其中,使她看上去象是上了年纪的人。其实她也不过四十出头。瘦削的,青黄的脸,脸上有高高的额头和凸出的颧骨,眼睛细长细长的。可能因为经常皱眉的缘故,眉和眼显得挤在了一起,像是时时刻刻在思考着什么,发着愁怨。她张嘴说话时喷出一股食物的酸臭味,更要命的是她的身上也散发出一种狐臭的难闻的体味,使我不太想与她长聊,不过她却打开了话匣子,说起了自己的不幸的命运。
寻成鸽先后嫁过两个男人,两个男人都被她“克”死了。
她说:“人人都说我的命硬,好几个算命先生也说过,现在我也信了,要不然我的两个男人怎么会死呢?可我的命硬能怪我吗,我也不想克死谁啊。说来你不相信,我十七八岁时,可是我们那十里八村的一枝花,不知多少人做梦都想娶我当媳妇。我的心高,全看不上眼。有一回我跟着姐姐去镇上赶庙会,家在镇上的一位小学教师相中了我。哎呀呀,他真是个好人啊,长得面善,瘦长脸,文文静静的,像你似的——他是教书先生嘛。谁会成想他竟然打听了我家,托人上门提亲了。我一眼也相中了他。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人家家在镇上,又是吃公家饭的,我家里人也是一百个愿意。订了婚,结了婚,敲敲打打的可热闹啦,我的心里也美得很。谁成想结婚不到五年,他得胃癌去了。他真是个好人啊,死之前还拉着我的手,让我再嫁个人。我和他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当时是不想再嫁的,可他坏了良心的爹娘听到外面的风言风雨不容我了。外头的男人想着我,对我不三不四,我能管得了?我家里头的人也主张我再嫁,那时我也才二十三四岁嘛,一辈子守寡,想一想日子也挺难熬,就答应了。家里人很快就按排了和一男人见面。他是个电工,国字形的脸,很壮实,浓眉大眼的看上去也很实诚。他是个二婚,第一个老婆跟别人跑了。我和他后来也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他各样都好,有一样不好是爱喝酒,喝了酒爱发酒疯。他老打我,打了我又呜呜地哭。他也是个好人,平时对我倒也还好。我和他一起生活了十年,有一天我心里头一惊,结果没过多久外头就有人跑到我家说,他给电死了。我和头一个生的两个孩子,现在都工作了。他们不认我这个当娘的了,说我当初不要他们了。哪里是我不要他们了?是他们坏了心眼的爷爷奶奶不让我和他们见面了!我偷偷和他们见面,他们也不愿意见我了,被教坏了。他们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啊,我恨过他们,可我这心里头还是放不下他们,我希望他们好。不认就不认吧,反正有一天我会死,只要他们还有心,终有一天会想起我这个当娘的。我和那个电工的孩子,当时一个九岁,一个七岁。他走了,日子还得过啊。我起早贪黑,在家里田里忙活,说起来真是不容易。可我的命硬啊,我克死了两个男人不说,还克死了我儿子。他像他爹,是个犟脾气,不欺负别人,也受不得别人的欺负。十六岁那年,他被人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肯服个软,被人给抹了脖子。我女儿倒是很懂事,说话轻声轻气的,长得象我,她初中毕业后没升上高中,到深圳来打工了。她没心眼,被个已婚的男人骗得怀了孕,男人说家里有妻子儿女,不能娶她,她气疯了。疯了后被工友送到家里,也是怪我,没看好她,有天晚上她跑到河里去洗澡,自己淹死了。我是真信了我的命不好,也不想活了。我喝了农药,可没死成,被人发现得走,送进了医院,给灌肥皂水灌回来了。我的几个姐姐觉得我不能再继续待在家里了,我们那个家,破家烂院的太冷清了,我一个人早晚还是得想不开。我们那儿有很多人去外头打工了,去北京的,去济南的,去新疆的,去深圳的,也有像我这样的给人当保姆的。我想起我女儿在深圳打过工,就来深圳了。我想给人当保姆,可人家嫌我身上有味,当不成。我就当了这清洁工,我在这个小区已经快四年了。原来这小区的房子每平方米也才五千块,现在都一万五六了吧,听人说还得长。哎呀哎,我说我是个命苦的人,是个下层人,这回你可相信了吧!”
寻成鸽喝了口水,站起身来要走,我起身送她,把她送到了大门口说:“不管什么命吧,人得好好活着。”
她说:“是是是,哎呀,不好好活着,还能怎么样?”
因为那次为寻成鸽包扎伤口,她又对我讲述了她的过去,我们算是熟悉了。每次她在电梯里,在小区里遇到我,总是会很热情地给我打招呼。最初我对她笑脸相迎,也回着她的话,后来我挺怕碰上她,怕她给我笑,打招呼,更怕她把我当成好人,她的亲人似的向我抱怨小区里的人不讲卫生,乱丢垃圾,乱吐痰,她的工作是多么脏,多么累。那样我会觉得对不起她,因为她把我当成朋友一样无话不说,可我心里却越来越不喜欢她。
不只是对我,她对小区里自以为熟识的人也打招呼,对一些她认为面善的好人自言自语地说些别人也听不太清的话。她说话的声音不高,用的又是含混不清的山东话,自然会有很多人不喜欢她说话,甚至开始讨厌她。大概是她看到的冷脸多了,她打招呼时脸上的笑也有了虚假的成分,变得有些皮笑肉不笑的了。有几次我也故事冷着脸对她,希望她能自知,不要什么话都对我说,我又不是她的亲人。每次那样做,想想她的不幸,想想她的那双手,我又有些自责。单位里发的水果,如果见到她,就会送给他几个,以实物和微笑向她示好、道歉。每一次她都不愿意接受,接受了也是千恩万谢的样子,让我觉得我们之间是有着等级之分的。我并不愿意有那样的感受。
有一次我还忍不住建议,她在给别人说话时应该用眼睛看着别人,声音可以再大一点,最好是用普通话。可能是我的话起了作用,有段时间她的抱怨少了,竟然也用起那种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声音也提高了八度。只是她仍然是不自然的,她的脸上有种自我解嘲的,尴尬的笑。或许在城市中,她有着天生的不适应。我对门的保姆张阿姨也是山东人,她曾经对我说:“瞧她阴阳怪气的,敢情是想冒充城里人呢,可惜她是猪鼻子插葱哩——不象!”
对于寻成鸽的问候或抱怨,有修养的人会客气地对她笑一笑,随便应付一下就忙去了,可也有有苛刻的人会不高兴,不说不理会她就罢了,甚至还会瞪她一眼,训他几句,让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明白该怎么样在城市里混——城市又不是乡下,爱跟谁说话就跟谁说话。她被人说过,厉害过,知道错了。她向我表示,如果她也让我讨厌的话,她是很对不起的,希望我这样的“好人”不要那样看她。她那样说时,我看不出她诚心认错的样子,或许仅仅是种试探性的表达,想看看我的态度,我的意思。我说那没有什么,她也挺不容易的,即使发点牢骚,别人应该理解,对于那些骂她的人,她也不用太在意。
我不知道是我的话起到鼓励作用,还是她根本就有主意,后来我是听到她在别人离开后小声骂别人了。她经常用“他妈妈的”来骂人,来表达她的不满。我觉得她那样不好,万一那天她的声音大了,让别人听见了,要求物业把她辞掉,只要理由正当,那会是很容易的事。为此我忍不住又说了她,说她不该背地里骂人,即便是别人该骂也不好。
当时她的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姑娘。可我的话音刚落,她却又抬起头来说:“我从来没有骂过你,你是难得的好人。有些人是该骂的,他们有的是大老板,包了小三小四的;有的是当了官的,贪了污受了贿的;还有的是长得一看就不是好人,对我们这些下层人正眼都不看一眼的;他们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全都知道,我们这些下层人全都知道,他妈妈的,以为老子是好欺负的——你是个好人,像你这样的好人太少啦,咱们这国家好人越来越少,我都不愿意做个好人了,因为好人吃亏!我要是有本事才不干这种活,你看,你看我的手,都坏掉了。晚上我夹在胳肢窝里暖,再暖手也变不回来了!命苦啊!”
我们小区的地面上有房子供清洁工和保安住的,只是寻成鸽身上有味道,大家不愿意和她往在一个房间里,因此才被安排在了地下车库的一小间不大的工具房里。那个房间没大窗子,只有一块16开杂志大小的百叶窗。地下室不太通风,机车的味道特别难闻,有时我从地下车走时需要捂着鼻子,而寻成鸽晚上就睡在那样的环境里。
房间的门口,有她收拾楼道垃圾时拣回的旧报纸,旧家具,积多了会打总儿卖给外面的垃圾回收站。有次她和一位刚来的清洁工吵了起来,就在我们那一层的楼道理。她们的骂声越来越大,我出来看时,她们正脸红脖子粗地揪着对方的头发,说着,骂着。我问她们怎么回事,她们都松开了手。
寻成鸽和我熟,就指着对方说:“妈妈的,她知道你这层楼丢的废书报多,就过来跟我抢。她知道这栋楼是由我负责的,你给评评理,她应该吗?我说她,她还不依我。他妈妈的,她个子比我高,就以为我是好欺负的!”
那位姓李的阿姨个头挺高,应在一米七左右,圆脸,大眼睛,穿着和寻成鸽一样的灰绿色工衣,不过显得要壮实一些。我和她不熟,见她低着头不说话,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主持公道,就想请她们到我家里坐下说话。我请她们到家里喝茶,这出乎她们的意料。谁都不想动,我再次相请,她们不好意思,就跟着我到了家里。
进门都换了拖鞋,在让她们落坐时,寻成鸽因为和我熟了,没有客气就坐下了。李阿姨怕身上脏,不好意思坐沙发——大约也不想和寻成鸽坐在一起,就站着。我拉了一把椅子给她,她才坐了下来。我给她揣茶水时,她却哭开了。
寻成鸽有点慌,看看她,又看着我。
李阿姨用手背抹了抹眼泪,说了她的情况。她是广东和平县人,男人在工地上打工,不小心从手脚架上摔残了。男人觉得活着不能赚钱,还得花钱,对于他们那个家庭是个沉重的包袱,喝药死了。他们有四个孩子,因为超生,家里被计划生育罚款,罚得穷得丁当响。虽说孩子中大的十二三岁,二的十一二岁,不上学时可以看顾小的,可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相当艰难。她就把孩子放给男人的父母照看,进城来打工赚钱。不赚钱日子就没法过下去,为了多赚钱,她才去寻成鸽负责的楼道里寻破烂卖钱,想要多换些钱用。李阿姨说到最后,表示她错了,以后不会再那样了。
寻成鸽没想到对方是那种情况,当即表示她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并不是太在乎那些破烂,如果她想拣,随时可以去过捡。但是若要说不幸,她就更不幸了。她把给我曾经说过的话,又给李阿姨说了一遍。说着说着,眼泪也落下来了。我不知该如何安慰她们,但显然,她们不需要我再做什么调解了。她们看对方的眼神有了怜惜,仿佛是各自的不幸拉近了她们的关系。
不过,那件事过去了不到一个月寻成鸽就被辞退了。
被辞退的原因是小区里的一位业主在电梯的公告栏里写了一张A4打印纸,纸上的字写得龙飞凤舞:
物业管理处的同志、各位业主:
我们小区里有位让人无法忍受的清洁工。她用脏水、臭水擦电梯里的镜子,把镜子擦得花花叉叉的照不出人影。电梯里有狗狗撒了尿,她就像没鼻子,没眼睛一样,闻不到也看不见,不能及时清理。她工作极其不负责任,从不积极主动不说,她的身上还有难臭的臭味,影响了咱们小区里的清新空气。尤其让人讨厌的是她见人就打招呼,就抱怨,好像所有的人都是她的朋友,她的亲人,一个臭哄哄的清洁工,她以为她是谁?这个城市已经如此喧哗噪杂,在环境幽雅的小区里再遇到一个话特别多的人还让不让人活了?本人强烈希望物业管理处的领导让她立马下课、滚蛋!
那张纸上没有署名,我不清楚是谁提了建议,不说亲自到物务管理处去提,而是采取那种公之与众的方式。看着那张纸,我想过把它抽出来撕掉,又想到寻成鸽并不认识,终究没有那样去做。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也不希望在小区里再看到寻成鸽了,因为她的确是个不太让人能喜欢得起来的人。
直到一年后,我又遇到了寻成鸽,选了她当我帮扶的对象。我原来的想法是,只需我要定期去看看她,送点食品,送点钱,一段时间以后就可以写个报告交差了。事实上,真正走进她的生活后我才发现了自己不知不觉间,已成了高高在上的,寻成鸽所说的“上层人”了。
寻成鸽住在城中村靠近马路的一栋五层高的楼房里,在一楼朝向胡同的一间房里,有个独门朝外开着,出去时可以上锁。她特意选择了那样的房子,是方便早出晚归,也可以把拣来的东西堆放在栅栏和房子之间的一个空地上。房子只有一间,不到十平方米的样子,有卫生间和做饭的地方。屋里有张单人床,有个双人沙发,还有张吃饭用的桌子。房租每个月二百六十块钱,她每天一大早就出门去大街上翻拣垃圾筒里可以卖钱的东西,一天能捡二三十块钱。这样满打满算一个月也赚不了一千块钱,她还要存点钱。
除了我和李阿姨,从来没有谁过来看过寻成鸽。在聊天中知道,她和李阿姨结成了姐妹,她也认了李阿姨的孩子当干儿子和干女儿,过年时还跟她回了家。她们商量好了,一起攻李阿姨的孩子长大成人,最好能争气考上大学,成为真正的城里人。我看得出来,仿佛是因为有了那样的目标,她的脸上笑逐颜开,有了些神彩。
说了一会儿话,寻成鸽才想起应该给我倒水,却又觉得我会嫌弃她的杯子脏,也没给我倒茶水,而是小跑着到不远的小卖部给我买了一瓶冰冻的红茶饮料。她递给我冰红茶时脸上笑得很甜的样子,她说:“喝吧!他妈妈哟,我这破地方,双脏又乱得不成样子,哪是您这样的人来的地方啊。”
我送给寻成鸽送了一部手机,方便联系她,她有什么事也可以找我。一开始她不愿意接受,说用不着,也不会用。我教了她,让她存了我的手机号,她有些不安地接受了,说:“哎呀,我可从来没想过用这玩意。他妈妈的,真是时代变了,连我这样的下层人也有手机了!”
第二次去时,她给我买了一个保温杯,当我的专用的水杯,那样就可以泡茶喝了。后来我差不多每个月都去看望她一次,送些吃的用的,和她聊聊天。聊的无非是她的见闻,她对城市的看法。她觉得城市太大了,人太多了,让她心慌。她有时候想要回家,但家里又没有什么亲人了,还不如在城市里。
我离开时,她又要送回给我一些东西。通常是山东产的枣子和花生之类的东西,也不知她从哪里买来的。我不想收,她又非得让我收下,说不收下的话她也不收我的东西,我以后也不用再来看她了。她是那样朴实,坚决,让我跟本与那个背后骂别人,爱抱怨的她对不上号。她是愿意和我有来有往,像乡下走亲戚那样,而不愿意被当成施舍的对象。
我有时开车带着李阿姨一起去,请她们一起到饭店里吃顿饭。她们竟然感到很荣光,很感谢的样子,眼睛里流露出欢快的光来,还张着眼四处看,希望能看到熟人,以证明我是她们的朋友的样子。那使我感到给她们做朋友,对于她们来说是重要的,重要的不是物质方面的东西,而是精神上的一种交融所给她们带来的安慰和认同感。
我从报社辞职后仍然每个月去看望寻成鸽,虽说她是我帮扶的对象,可我觉得我从她那儿获得了更多的东西。时间久了她不再把我当成“上层人”了,也不再把自己当成“下层人”了。我们有了平等的交流,她渐渐也适应了叫我的名字,叫我小弟。
有一天李阿姨告诉我寻成鸽出事了,她背着麻袋过马路时被一辆小汽车给撞了,人被送进了医院,双腿被撞得粉碎性骨折。我去看寻成鸽时,她躺在医院的床上却是笑着的,她说:“他妈妈哟,老子拣回了一条命!”
寻成鸽出院后在两腋间夹着双拐仍可以行动,生活也能自理。做的还是拣破烂的工作,只是以前拎着和背着的麻袋,换成了挂在了脖子的提兜。
刊于2016年《山东文学》4期,责编 王利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