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的叔叔虎靓

图为著名作家、画家王祥夫先生作品。

天上一轮白日射出万道光芒。一团团的白云,悠悠浮荡。大山苍苍莽莽,连绵群山像数条巨龙,盘旋在雾气纷纭的大地上。平溪村在山中,一条溪流穿过山村淙淙流淌。早年水大,后来水越来越小。溪水饮之清凉微甜,水中有青黑小鱼游嬉,有贪吃的鸭子在溪水间觅食。

山村的人说话嗓门都很大,面对面像是在喊,说的是客家话。田地多数是山坡谷地开出来的,一小块一小块的。山里人种下玉米、种下稻子,也种下地瓜和花生,种下各种自继自足的蔬菜,适时收获,用于生存。近二十年来,外出打工的人多了,在村子里的年轻人少了。村子里的人多数是些老人妇女和小孩。

村子里有一所小学,贴着黄白瓷砖,开着明亮大玻璃窗子的两层楼,远远看去,像大户人家的庄园。那所学校,是我两位伯伯利用他们的职位和关系弄到了足够多的钱近几年才修建的。十年前,我们从山里到镇上有十多公里的山路,有多半修路的钱也是父亲和他的两位哥哥出资和筹资修筑的。路没修通之前,山里进不了汽车,只能勉强通一米多宽的胶轮地排车。山里人要想把山货运到山外去,翻山越岭的相当不易。

我在平溪生活了八年。八岁时,在大城市做生意的父亲把我和母亲和我两个妹妹接到了大城市。后来虽说修了路,建了漂亮的学校,可村子里的人却越来越少,学校里的学生也越来越少了。当我再次来到平溪,漫步我曾经就读过的学校时,虽说校址未变,可原来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我后来被人称为饮食界大佬,身价过忆的父亲有两个哥哥,四个弟弟。最小的弟弟,是我爷爷和另外一个女人生的。后来我父亲的兄弟,也都先后去了城市,大城市,只有我最小的叔叔虎靓还住在山村的旧围屋里。

我的叔叔叫虎靓,名字是我爷爷起的。当年我爷爷用步枪在山里打死了一只吊睛白额的老虎。在南方“靓”是漂亮好看的意思,我的小叔叔就叫了虎靓。虎靓,我一直觉得这是个好名字。虎是百兽之王,靓又带着现代气息。但实际上,我的虎靓叔叔和他名字的意境基本上沾不上边儿。

大约在四十多年前,我们那里的大山里确实还是有老虎的。我父亲说,他少年时代有次在夜间失眠,趴到围屋窗口望向夜空,曾见过老虎在不远处的山坡上望着漆黑如泼墨,裰满亮晶晶的星子的夜空。那虎的两只大眼,射出了两束手电筒一般黄白色光。那情景让他终生难忘,也让他第一次感到山野间野性的力量。那种力量促使他想要走出大山,到文明繁华的大都市中去,远离贫困落后的故乡。

走出大山的路却是漫长的。那时还没有改革开放,还处在人民公社阶段。初小毕业的父亲,在山间和村子里的人集体劳作了数年,在性格强势的奶奶一手安排下,娶了我在另一个山村,因为父亲会做木工活,家境不错的我母亲,后来生下了我和两个妹妹。

父亲二十八岁那年,通过贩卖山货积蓄了一些钱,终于有机会走出让他感到压抑烦闷的大山,在大城市里做了生意,后来创办了自己的食品公司,又成为一家连锁餐饮店的的董事长。在物质上父亲后来什么也不缺少了。在生活上,除了我们那个家,他还曾包养过一个年经漂亮又有文化的女人。对此我和母亲心知肚明,但我劝说母亲不必去理会他鬼迷心巧,省得计较反而会闹得鸡犬不宁。果然,没过多久,那女人知道和父亲没有将来,得了一些钱离他而去。

我父亲在家中排行老三,我最小的叔叔虎靓小我父亲十四岁。我的叔叔虎靓出生一年后,与我爷爷相好的女人因无法得到一个妻子的名份,最终放弃了等待。我的爷爷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厚着脸皮,把我虎靓叔叔抱回老家,让我奶奶养。为此我奶奶带着她的六个孩子,和我爷爷吵嚷着,几乎动手打了起来。最终,我的爷爷从腰里掏出手枪,对着天空乒乒放了两枪,才把奶奶和孩子们给镇住了。

爷爷对奶奶和孩子们说,你们都给老子听着,没有我你们全都是个屁。别他娘的给老子讲条件,他是我的儿子,也就是你的儿子。我爷爷的目光又像机枪一般扫过孩子们的脸,大声说,他,也是你们的弟弟。以后他有什么闪失,你们都他娘的别想活了。

爷爷曾经做过游击队战士。他曾经与日本鬼子拼过刺刀,大腿上有条半尺长的疤痕。他曾杀过伪军和国民党士兵,后来还参加过抗美缓朝。他的身上曾三次被子弹打中,他的体内一直有残留的手榴弹碎弹片没能取出。他立过战功多次,后来被按排在县公安局上班。

虽然我爷爷是位英雄,我的父亲和他的两位哥哥三位弟弟却恨透了我的爷爷。成为公安干部的我爷爷,在县城里有了相好的后,也曾经提过和奶奶离婚,但终究抵不过有六个儿子的现实。那时我的大伯已经十八岁,在我爷爷的的安排下即将去当兵。大伯走的时候曾对我爷爷,说如果我爷爷抛弃他们,他就不认我爷爷当爹了。我十六岁的二伯和十四岁的父亲,那时握着拳头,绷着小脸,站在他们大哥的一边,虎视眈眈地望着他们的父亲,一副视死如归如临大敌的神情。

那时我的父亲或许对我爷爷在外面有相好的并不是太上心。父亲曾经多次说过,他恨我的爷爷,是因为他每一次回家提的白酒,包的猪头肉,从不说分一片肉给他们兄弟,只是一个人独自享受。我父亲那时赌心发誓,长大了要赚很多很多的钱,买很多很多的酒肉,报复我自私自利的爷爷。不过,我的父亲在大城市里做生意发时,我的爷爷也早已过世。

我的奶奶曾经说过,在我爷爷还是一名游击队员时,去县城执行任务,看到在当街插草自卖我奶奶。我奶奶本是生长在县城里的一位粮店商人的女儿。日本兵攻陷了县城,她和父母兄妹在逃亡中失散。再回去时,家没有了,亲人也不见踪影。虽说后来我奶奶一直到去世都没忘记打听,可最终也没有再联系上她的亲人。走投无路,饥寒交迫的我奶奶和许多有同样命运的女人们,低着头,站在当街,头上插根稻草,等着有看上她的男人把她带走,好有口饭吃,有个住处,不至于死在街头。我爷爷看上了模样不差,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奶奶,上前拔掉她头发上的稻草,把她领回了山里。

那时我才十八岁的爷爷,不知自己何时会死在敌人的枪下,他想要为自己留个后。他的母亲,我的老奶奶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儿,为人势利。她不同意我爷爷领回没嫁妆的我奶奶做媳妇,令我爷爷把我奶奶卖掉。我爷爷争论不过,放下我奶奶回到队伍时丢下一句话,娘,你自己看着办吧。

没想到我爷爷走后的第二天,山里来了一帮子骑着马,手拿着刀,肩扛着枪的马贼。得到警报,村里人慌慌张张躲进堡垒里。我老奶奶十六岁的女儿,我的姑奶奶,在跑动时踩到一块石头,崴了脚。她落在人群后面,被马贼掠去,从此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

我父亲后来说,我的老奶奶一直到死,也还一直在念着她那个被掠去的女儿。经历了那样的大事件,我的老奶奶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之后,终于默许了我奶奶成为我爷爷的媳妇。

当年躲避土匪和马贼的堡子还在。堡子长宽百余米,有三层,高二十多米,远远看去,在群山环抱的山村,依然是个兀立显眼的建筑。解放后堡子失去了实际用处,日渐荒旧。堡子没有了顶,里面生长了一人多高的野草。鸡牛羊猪经常跑进乘凉,或寻找吃食。那些生灵拉下的粪尿,散发着一股怪怪的霉菌味。

堡子的周边,是一片片灰黑色的围屋。那些个围屋,是当年由各家族的人合力共建共住的,后来改革开放之后,在岁月里也渐渐变得老旧。有外出打工赚到钱的人家,都自建了钢筋水泥的二层三层小楼,从光线暗,走动时木质地板咯吱作响的围屋搬走了。只有那些恋旧的老人和暂时无力筹建新房的人居住着。我的叔叔虎靓,一直就住在围屋里。

回到四十我年前。

我爷爷把我虎靓叔叔带回家三个月后的一个寒冷的夜晚,我的奶奶在围屋床下生着个大火盆取暖,我的叔叔虎靓半夜时从床上摔下,恰好摔到火盆子上。我奶奶被尖利的哭叫声惊醒,接着闻到了头发和皮肉被煤火烧焦糊的味道。我奶奶连忙下床把我的虎靓叔叔抱在怀中,连夜叫人送到县医院抢救。叔叔虎靓好歹活了下来,但火毁了他的头和脸,使他变成了一个丑陋且没法动脑子思考的傻子。

我爷爷得知消息后大怒,打了我奶奶一顿,从此不再回家。

一年后,他因为醉酒,淹死在县城的一个小池塘里。

我从未见过我的爷爷,只看见过他的一张哭丧着脸的,神情冷漠的黑白照片。我从我父亲的脸上,能看到爷爷的影子,但我受父亲的影响,对爷爷没有一点好感。只是我在听多了父亲说起我爷爷的缺点时,有时也设想我爷爷自私以及衅酒的原因。我想,可能是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会让我爷爷顾不上太多。七个孩子,一小包肉,如果分了,他就没得吃了。况且我爷爷在战争年代见多了生死离别,经历了非常的苦难,身上有多处有伤,那些伤会使他的身体感到疼痛,那疼痛终会希望通过酒精麻醉自己,使他对所有人变得冷漠无情。

自从搬到城市,我们一家很少再回去。尤其是后来,我奶奶被我变得有出息的大伯接到城市居住,我另外三个叔叔因为我有出息的大伯二伯,也先后有了较好的出路,各自在城市中安了家,有了子女之后。

我奶奶离开平溪时虎靓叔叔二十岁。那时凭着一身力气,他也可以自食其力了。本来他也可以跟我奶奶一起去大城市,但不知为什么他没去。我想,除了我父亲的兄弟和我奶奶对他没有多少情感之外,可能还因为他不是个正常人,到了大城市里也会是个麻烦。

我叔叔虎靓头上只有一半头发,脸上只有一半好脸。被火烧伤了的他还不能动脑子想事儿,一动脑子脑仁便混混沌沌针扎锤击一般地疼痛。他无法像村子里的年轻人那样,打个被包去城里打工。他也无法像留在村子里的人那样可以种田,或采挖山药拿到山外去卖。好在他生得健壮,胳膊腿粗实,胸肌和腰肌和一般人发达,一两百斤重的石头他弯腰就能抱起来,二三百斤的树木他抬起一头顺到肩膀上,扛着时脚步稳稳当当,不带打趔趄。

我叔叔虎靓不会做饭,村子里有人需要人手出力气时就会请他,给他吃顿饭,给他几个零花钱,饭好饭差,钱多钱少,他也从来不会争。没有人请时,他便去山里寻找野果子,或到田地里挖地瓜生着吃,吃得满嘴白沫子。有人还见他在河中摸了鱼虾,剥皮刮鳞后生着吃,吃得满嘴血腥。

虽说不是哑巴,可虎靓叔叔平时也不怎么说话,和人见面交流的时,便不时地点头,双目灼灼地发出啊啊啊的声音。村里的人都认为,像他这样没法动脑子思考,脑袋有半边没有头发,只有半边脸的人,可能要打一辈子的光棍了。可谁也没有想到,他也会时来运转,在他三十岁的时,和镇里的一位疯女人结了婚。

十年前,疯女人嫁给了我的叔叔虎靓。

疯女人发疯时经常会啊啊啊的大喊大叫,声音有长有短,有高有低,听起来怪异吓人。在一通啊过后疯女人常常会用双手拍着自己的大腿和胳膊,咯咯咯地笑上一番,笑,有点儿像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的笑。

疯女人原来却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姑娘。她曾在镇初中读过书,在县城的高中也读过书。她个子高高的,皮肤白白的,牙齿白白的,头发黑黑的,眼睛大大的,眸子黑黑的,嘴唇红红的,脸蛋儿红红的,平时喜欢扎着一根粗粗的大瓣子。她勤奋好学,擅长唱歌跳舞。不过,学习成绩不错的她在高考时发挥失常,没能考上大学。家中穷困,她也没有再复读,便随着村里打工的人到大城市去打工了。

谁都没有想到,回到家里来人竟然疯了。有人猜测说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送她回家的骑摩托车的男人在荒山里给强奸了。失了身子,辛辛苦苦在流水线上赚来的钱也被抢走了,她迷迷瞪瞪摸黑走回家里,又惊又吓,病了。发烧,烧退了之后人就不正常。

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变成了疯子。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唱歌、一会儿跳舞。她蓬头垢面,生活不能自理,和以前的她判若两人。父母带她去县医院看,医生开了一些药,但那些药也只能缓解她一时的疯劲。父母后来只好接受了女儿疯了的现实。他们还有三个孩子是正常的,生活中还有诸多事需要操心,去要去料理。女儿毁了,也并不等于是把那个家给毁了。于是,他们也就由着女儿去疯癫着在这个世界上存在。有什么办法呢,女儿的母亲经常自我解嘲地对人感叹,眼泪汪汪地说,这都是命,都是命啊!

疯女人不喜欢待在家里。她经常走出去,仿佛外面有她失落的魂,要去找回来。她走到田间地头,走到没有人的地方,经常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地上,双手搭在膝上,把头埋在臂弯里,就那样度过一些光阴。那样的时光很长,很长。有时,她又会突然间啊啊啊大声喊着,像是看见了什么吓人的东西。

疯女人有时也会走到人多的地方。她是爱热闹的,看着别人,她会围着人转一圈,看到什么物体,会用手摸一摸。有时她还笑嘻嘻的。她的笑,有点儿像混沌未开的小孩子的笑,又有点儿像是失了魂的人的傻笑。慢慢的,村子里的人也接受了女人疯了的样子,不再把她当成曾经那个文静活泼,知书达理,模样好看的女孩子了。

疯女人叫菊花。人们根据她现实的情况,慢慢的开始用和以前不一样的方式对待她。有人说,菊花,给大家唱支歌,就唱 “大姑娘美,大姑娘浪”。有人说,菊花,给大家跳个脱衣舞。有人说,菊花,你的肚子怎么大了,是不是怀宝宝了?

山村里,或者是别的村子里的男人,有时会在莽莽山野间遇到独自发呆或自言自语,或大声啊啊乱叫的疯女人。女人虽说疯了,可仍然漂亮。她有着好看的脸蛋,有着白生生凸凹有致的身子。男人便拿话儿调戏她,有时也会给她摘一颗野果子,骗取她的好感,或者是硬生生的把她拖到野草丛里,要了她的身子。

在那莽莽山野间,疯女人会挣扎,通常却也并不哭叫。可能是怕,可能以为男人在跟她玩游戏。在变得陌生了的世界中,她也有着她无边无际的,已经再也意识不到的孤寂感,在已经麻木混沌的血肉之躯里,她也有着生理上的快乐,甚至也享受那些野兽一般的男人在她的身上,在她的身体里撒野。

终于,疯女人怀孕了。

疯女人即将要生产了。

她仍然傻笑,仍然骂人,仍然啊啊啊地乱叫,仍然会跑出去。有些没心肝的男人,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仍然会调戏她,会要她的身子。

疯女人的下身发炎了,又庠又痛。她也不懂得害羞,有时在人前便脱裤子,用长长的、脏脏的手指甲抓挠。手指甲缝里有腥红的脓血。她啊啊啊地叫着,把那样的手抻向空气。啊啊过之后,又是哭,又是笑。心里有善良的人可怜她,同情她,把她带到没有人看见的地方疯,或者心里怀着气愤,把她送回她家里,大声让她的家人把她看顾好,不要再受坏人的欺负。

疯女人的父亲和母亲是有些恨天恨地的,他们觉得自家原来百合花儿般的女儿,怎么就变成了那样一个任人欺负和伤害的疯子呢?他们甚至也有些恨上了自己的女儿。别的人都好好的,为什么你偏偏得了疯病,拖累人,让亲人难过?但他们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请了医生来给女人看病,为她剪了指甲,把她关在家中。

疯女人有个弟弟,当时十七八岁的年纪。他初中毕业后到大城市去打工,从外面打工回来时,看到自己疯姐姐的肚子大了,又听到村子里一些长嘴妇皱着眉挤眼的闲话,他愤恨不平地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变坏了,他想要报复。后来他弄了一把杀猪用刀,扬言要找到侮辱和欺凌了他姐姐的那些猪狗不如的男人,把他们全都给杀了。

村子里的男人们听到他的言语,躲得他远远的。后来有个好事人的人说,山里住着的一个打野猪的男人,是别个村的,经常欺负他的疯姐姐。

疯女人的弟弟上山找到了那个面黑似铁,有着浓密络腮胡子的粗壮男人。

男人没有防备,疯女人的弟弟一刀捅到男人的肚子上。男用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推开了他,转身摸到靠在木屋子一角的枪,用枪对准了他。如果他开枪,疯女人的弟弟身上或脸上就会开花,就会有许多个小洞流出黑红的血,就会死去。那个打猎的男人大概猜到了什么,可能觉得理亏,当时并没有对女人的弟弟下手,他只大声说了一个字,滚!

疯女人的弟弟虽说满胸怒火,但看到那个男人肚子上正在流着血,血从腹部落到大腿,从大腿又流到地上,他吓坏了。另外男人黑硬生冷的枪口也正在对着他,也让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终是有些怕了。怔愣片刻,他还是握着刀向后退了,退了几步,转身跑着离开了。

第二天那个男人死了。本来人也不致于会死,但从山里到医院的路太长了。男人走到半路的时血流光了,肠子从伤口流了出来。死的时候可能痛苦不堪,肚肠子拖在地上,有一两米远。

那个男人的兄弟们放出话来,要起诉疯女人的弟弟,让他一命偿一命。在男人的兄弟们赶来之前,疯女人的弟弟在家人的劝说下连夜逃走了。

发生了那样的命案,疯女人的父母觉得疯女儿在家里是个祸害。他们甚至有心给她吃点毒药,结束她活着尚不如死去体面的性命了。但她是他们的女儿,他们下不了手。况且,她的肚子里还怀着一个野孩子。

疯女人生下了孩子,是个男孩。

疯女人的父母经过商量,要把女儿的孩子丢掉,或送给别人。把孩子丢到山野里,会被野生动物给吃掉,那太残忍,也是犯法的事儿。他们不能那么做。后来疯女人的母亲走到一个远一些的村子,联系了不能生养,想要男丁继香火的家庭,就准备把孩子送出去。没想到疯女人却不依,她追上了抱着孩子的母亲,啊啊啊地叫着,扯着她母亲的胳膊。

不过疯女人的母亲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把那个野种送出去,不然他们那个家总是会成为别人议论的对像。再说疯女人已经为他们那个家增添了诸多麻烦,再多出的那个孩子来,谁有心情和力气带他?

把疯女人的孩子送人后,疯女人的父母还有了一个计划,他们决定要把女儿嫁出去。把女儿嫁出去,不拘对方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只要他还能把他们的疯女儿当成个人看就成,省得女儿将来又会被什么野男人给糟蹋。

果真,他们就寻着了个合适的男人。

那个男人就是我的叔叔虎靓。

疯女人当初是不愿意嫁的。愿不愿意,也由不得她。哄着、骗着、捆着、架着,疯女人被送到了平溪村,送进了我的叔叔虎靓那在围屋的房子里。

孤苦零丁的时光对于我叔叔虎靓来说,就如平溪村的那条淙淙流淌了不知多少年的溪水,太长久了。那样一个人做活儿,一个人有一顿没一顿吃东西,一个人睡觉,一个人活着的现实,让他那样一个不能动脑子,但并不真正是傻的男人,早已在心里生了厚厚的一层幽寂的青苔。疯女人来了,成为了他的女人,他的妻子,多么好啊,这可以让他会真正感觉到自己要活成一个人的样子了。

我叔叔虎靓打心里疼爱那个缺失了魂的疯女人。疯女人不会做饭,他也从来不曾做过饭,但为了疯女人他还是学会了做简单的饭。结婚时疯女人的父母给他送了一只铁锅。疯女人的母亲教他淘米,往锅里倒水烧米汤。考虑到炒菜复杂便洗净青菜,直接放进米汤里煮。疯女人的母亲看着他学会了做米汤,学会了盛汤揣给疯女人吃才放心地离开。离开时,疯女人还在生气,也不知道送一送。倒是我的叔叔虎靓,点着头,目光灼灼,嘴里啊啊啊地对岳母表示感谢。

疯女人不会做家务,我的叔叔虎靓以前从来不会洗衣服,后来也学会了洗衣服。以前他是个不讲究,身上又脏又臭的人,娶了疯女人后,他穿得体面了一些,也爱干净了。疯女人不会洗脸洗头,他竟然也能帮着她洗了。他们买不起洗发水和香皂,或者根本没有那个意识,便用洗衣粉来洗。他也帮她洗身子,用烧开的水兑些冷水,然后把温和的水用瓢往疯女人的身上慢慢地浇。疯女人后来大约也知道他是对她好的,因此有时也会显示出难得的温柔。疯女人不哭不闹不打不骂的时候,安安静静的,会像是个正常的温柔可人的女人。

疯女人发病时,我的叔叔虎靓就用结实的双臂环抱着她,由着她骂,由着她挣扎。他的脸上身上经常会有疯女人用手抓出来的血道道儿。不过我的叔叔虎靓从来不打骂疯女人,他的那颗心,在疯女人发病时只有对她的疼爱。他在抱着疯女人时能感受到女人身体里血肉温度,能够感受到她心脏呯呯跳动的声响,能闻到她的呼吸和身体的气息。他爱着疯女人,用心,用他结实的身体。

疯女人怀孕了。平时是少有钱买肉吃的,为了疯女人我的虎靓叔叔买来野猪肉,给疯女人炖了吃。他只是吃了一小块,要留着肉块在锅里,让女人能多吃上一顿。他白天出去找活儿,干完活就尽快奔回家里来。有时他是跑步的,他跑步回家,仿佛不是出于头脑给他下达的指令,而是他的那颗心在被呼唤着。他的那颗心让他清楚,女人正被关在黑黑的房子里,正在等着他回家来。他早一点回来,她就早一点自由,早一点有个依靠。

疯女人要生产了,我叔叔虎靓在围屋里住着的老人的指点和帮助下,找了一辆车子,把女人拉到镇子上的医院里。疯女人的母亲听说女儿生产住院,过来照顾了几天。疯女人生下了孩子,是个花骨朵儿般的女孩。我的叔叔虎靓看见女儿,抱着她时生怕自己那双粗糙的大手扎疼了她。他的那颗心几乎就要融化了,他的黑黑的圆圆的眼睛放射出灼灼的光,他的嘴里啊啊啊感叹着。外人也不知想要表达着什么。但他们都看到和感觉到了,我的叔叔虎靓用火一样的目光望着女儿和疯女人时脸上有着幸福的笑容,那样的笑容在他皮糙肉厚,甚至有点儿灰垢的半边好脸上有着别样的美。

我的叔叔虎靓把疯女人和小小的皮肤粉红的女儿拉回家中。疯女人的母亲看着他们那个脏乱的家,觉得没有容身的地方,叹了几口气便狠下心离开了。疯女人的母亲知道我叔叔虎靓有几位同父异母的哥哥,他们都在大城市里混得人模狗样。她在心里责怪他们不来问事儿,觉得他们的心坏了。其实那时候我的父亲,我的伯伯和叔叔们通过村委书记,也知道了虎靓结婚和生孩子的消息。他们还派了在县城工作的我的六叔,送了一箱奶粉和一些钱过来。

有些人和事,也只能是当事的人去经历和承担。虽说是血脉相连的兄弟,但各家终归过各家的日子。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叔叔虎靓只接受了他的六哥送来的奶粉,把送来的钱给硬生生退回去了。这表示他要自食其力,而接受奶粉仅仅是为了孩子,甚至为了在更远更空洞的一个层面,承认他们还是兄弟。从这个方面来讲,我的叔叔虎靓应该是有心的有脑子的,也说明简单的他也有抱怨着什么。

疯女人没有奶水,也不会带孩子。我的叔叔虎靓更不懂得如何照料孩子,看着女儿哇哇哇不断地大哭,他急得满头是汗,嘴吧里啊啊啊地发着声响,急得眼泪都落下来。有人说,从没有见他哭过,落过泪。为了女儿,他哭了。

住在围屋的老人们帮了大忙。老人们为小孩子用温开水冲奶粉,后来我的叔叔虎靓也学会自己冲了。围屋住着的一位好心的老人把家养的鸡杀了,还把一些鸡蛋送给我的叔叔虎靓和疯女人,仿佛是为了奖赏他们为这个世界带来了一个花骨朵儿般的小女孩。我的叔叔虎靓感激得泪水又落下来,他啊啊啊地叫着,表达着他内心的感激。那时候,他或许会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因为那些老人,因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小小的女儿。

既要带孩子,又要照顾疯女人,生活下去又需要一些钱,这样我的叔叔虎靓还得出去找工做。在出门时,围屋里的老人们便商量着如何轮流担当了照看疯女人和孩子的重任。后来有位老人看着围屋里的一盒从山里移植的野兰花,给孩子起了个名,叫王兰花,后来又简称为小花。

小花得像我的叔叔虎靓,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小胳膊小腿,胖嘟嘟的,结实实的。我的叔叔虎靓经常跑步从外面回家。有人看见他奔跑着,沉重的身体通过嗵嗵响的脚步快速地移动在山间路上,跑得他满头满脸是汗。那时他在镇子的木才厂里给人扛木头,从镇子到平溪村,脚程紧的话也需要走一个钟头。那时我的叔叔虎靓把木材装到卡车里,装一车开始时只有十五块钱。后来物价上升,随着不同的时间,装一车木村便能领到更多的钱了。

花儿一岁时,我叔叔虎靓用他粗大的手扶着女儿嫩生生的小手臂,让女儿蹒跚着走路。女儿嘴里啊啊啊地叫着,发出的声音让他心里像是有着雨后的小草在抽芽拔节儿。望着女儿他经常啊啊啊地叫着,半边脸绽放着笑纹。花儿接近两岁时,会一个人爬,或趔趄着走路了。我的叔叔虎靓啊啊啊地发着声音,随时准备着冲过去扶一把。

村子里的老人也没有闲着,他们教花儿说话。花儿会叫奶奶爷爷了,会叫爸爸妈妈了。爸爸这个词儿,我的叔叔第一次听到时,又流下了汹涌的泪水。仿佛自从有了女儿,他这个铁打成一般的汉子泪水就多了。他的泪,是从心底涌上来的一股酸涩的激流,他的泪,使他感到自己心中有了各种颜色和模样的花儿在盛开。

疯人仍然会经常犯病,仍然不知道该如何带女儿。疯女人的心仿佛是铁的石头的,她甚至对女儿也没有什么感情。有一次疯女人发病,把女儿丢到围屋里的雨水池子里,竟一个人跑出去了。幸亏那天我的叔叔回来得早,发现得早。他把女儿抱在怀里,啊啊啊地发疯了一般跑,后来把奄奄一息的花儿送进了镇里的医院。那一次他生气又没处撒起,充满红血丝的眼睛里难过得又涌出了泪水。

花儿三岁了,除了会叫爸爸妈妈,也会说许多话儿了。花儿聪明伶俐,被围屋里的老人们喜欢和宠爱着,但那些老人只是会帮着照看孩子,却管不了疯女人。疯女人还是会经常一个人跑出去。家里看不见疯女人,我的叔叔回到家里时,虽然累,还是会出去寻找她。回来时,村子里的人经常看见他们两个人手牵着手,像是情侣一般。

花儿四岁了,越长越好看。花儿可以流利地与人对话了,她也越长越漂亮了,她的皮肤白白嫩嫩的,小脸圆圆的红红的,头发长长的黑黑的,眼睛圆圆的亮亮的。每一次我的叔叔从外面做工回到家里,花儿看见了就会奔跑着扑过来,响亮地叫他爸爸,给他说自己感到新奇的事情。我的叔叔也总是啊啊啊地笑着,应着。看着花朵一般的女儿,他觉在外面吃的苦受的累就不算什么了。他和女儿玩上一会儿,便开始做饭。所做的饭样式仍然是简单的,煮米菜汤,或是在火堆里焖地瓜,或是在锅里蒸玉米或大豆花生。

花儿四岁时就学会了烧锅,成出饭的时候,还能够把饭碗拿给疯妈妈吃了。花儿五岁了,花儿的个子长高很多了,她留的长头发被围屋的老人编成了两根微微向上翘的麻花瓣儿。我的叔叔从镇上为女儿买来了漂亮的衣服,为女儿买来一些玩具。他那时想要把平溪附近大山里的野果野花儿全都采来送给女儿,想把镇上好吃好玩的东西都买来送给女儿。

花儿六岁时,在小学里成了一名小学生。花儿是聪明的,她认字很快,学习也认真用功。花儿脖子上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带回了小红花和奖状。回到家里时,她自己会烧火做简单的饭食了。我的叔叔从外面回到家里来,第一次吃到女儿做的米汤,心里像是吃了蜜一样甜,甜得他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后来他见到人就啊啊啊地比划着,骄傲地表示他的女儿中用了,可以做饭给他吃了。

花儿女儿七岁了,升到小学二年级了,那时候她从老师那里学会说一口非常流利的普通话了。她是个喜欢唱歌跳舞的小孩,自己在学校学会了的歌,回家便唱给爸爸妈妈听,她还会跳舞,跳给爸爸妈妈看。疯女人没有心听,也没有心看。疯女人仿佛有着她自己的世界,她总是想着走到外面去。我的叔叔听着女儿清亮质嫩的喉咙唱出的歌,看着她娇小柔软的身子欢快地在地上旋转,便会啊啊啊地应承着表示赞赏和高兴。在女儿累的时候,他便会伸出他粗壮的手臂,让女儿到他的怀里来。

花儿八岁时,就可以跟着爸爸到山上去砍竹子了。她帮着爸爸用刀把竹子的小枝叉穿掉。她会在山里采摘一些花草,束成一把送给爸爸。我的叔叔啊啊啊地叫着,让她把花儿带回家去,送给妈妈。父女两个做完活,女儿便跟在扛着竹子的爸爸背后,手中拿着花束,迈着雨点般欢乐的步子,唱着有时是自己顺口编的歌儿下山去。

疯女人的病总是需要吃药,我的叔叔出去找活做时便把疯女人关在屋子,那是没办法的事。他怕女人跑丢了,怕她跑出去被人欺负。花儿放学在家时,他便让女儿看着,如果他回来时疯女人没有跑出去,他便会用亮亮的眼神看着女儿,啊啊啊地表扬她,用他宽厚的大手摸摸她的头,或把她紧紧地抱在结实的怀里。不过,疯女人还是会经常有机会跑到外面去。因为花儿要上学,我叔叔的的脑子不好使,经常会忘记把疯女人关在家里。

疯女人经常跑到镇上去,去捡别人丢的甘蔗头吃,有时候也去抢别人的手里的水果。人们都知道她是疯颠的女人,多数人也不跟她计较。孩子们常常跟着疯女人,嬉笑着大声喊她疯子,疯子。有时候还会从地上捡起小石子丢到疯女人身上,为的是激怒她,看她过来骂他们,追赶他们。疯女啊啊啊地叫着追来了,孩子们便很兴奋、很满足地跑开。

我从大城市开车到小时候生活过的平溪村,在接近平溪村的在山路上遇到了我的叔叔虎靓。我当时只看到他的背影,并不清楚是他。如果是正面,我会认出他。后来我车开过去之后,想到了是他,想调头去接上他,但山路太窄,调头不好调。没开多远,我看见一个失魂落魄的疯女人低着头,衣衫不整地走在山路上。一位七八岁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流着泪水,抽抽搭搭委屈地跟在疯女人后面。

那时正是秋日黄昏的时分,山路上升起潮湿的雾气,雾气弥漫。我打开车窗,雾气钻到我的身体里,扑打在我的脸上手上,有些凉了。山中的空气清新微甘,有着一种草木散发出的好闻的味道,我尽情地吸着,想象着我的叔叔虎靓。这次进山里来,我是打算要见见他们一家的,因为在我的心里,虽说没有联系,但他们仍然是我的亲人。我知道我的叔叔娶了个疯子女人,生了一个女儿,但我一直没有见过他们。

看到那个女人和她身后的小孩,我也猜到了可能是她们。

——晚上,我在虎靓叔叔的家里,我从花儿的口中了解到——在我看到她们的十多分钟前,花儿发现疯妈妈离开了家,便追出来过去拉着她,劝她回到家里去。疯妈妈撕开她的小手,花儿又走过去拉住她。花儿后来在回答我的话时,用普通话流利非常形像地对我说,我让妈妈回家去,妈妈不听。她使劲甩开我的手。我又对妈妈说,妈妈,妈妈我们回家去啊,爸爸就要回来了,妈妈乖啊。可是妈妈不乖,妈妈一直不乖。妈妈很想要离开家。我妈妈一次次扯开我的手。我对妈妈说,妈妈,妈妈我给你两元钱好不好,跟我回家吧。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给你唱支我编的歌儿好不好,于是我就唱:

妈妈啊妈妈,你是我的好妈妈,

虽然你是疯妈妈,可没有你我就没有家!

妈妈啊妈妈,你是我的亲妈妈,

虽然你总是不听话,可没有你我就没有家!

妈妈啊妈妈,你是我漂亮的妈妈,

你像山上的花儿一样美丽,我的妈妈!

我爱你,快快的跟我回家吧。

我的小堂妹花儿是个爱说话爱表现的小姑娘,她唱完过后嘟了嘟嘴巴,无奈地说,可是我的妈妈不要钱,也不听我唱歌。她急了,用力把我推倒在地上。我鸣鸣地地哭了,我委屈啊,可我还是从地上地爬起来,悄悄地跟在妈妈身后。我怕妈妈走丢了,那样爸爸会生气的啊。

——那时,我停下车来等着看女孩和疯女人经过我。然后我下了车,悄悄跟在她们身后。我想看看她们遇到我的叔叔虎靓,会是个什么情形。大约过了五六分钟,穿着一身破旧衣灰色衣服的叔叔快速迈着有些沉重的步子,从雾气弥漫的山路上迎面向我们走过来了。

我的叔叔所遇到的疯女人和女孩,正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为亲近的人。

在遇到她们之前,他用了一个白天的时间,一个人把十来吨重的木材从伐木场一根根装到两辆大卡车上,一共赚了八十块钱。虽然累,他的心里却是高兴的,因为八十块钱,可以为疯女人买来缓解疯癫的药,够她吃上一阵子了。

我远远看见了,我的叔叔看到疯女人和女儿时,小跑着接近了她们。我仿佛远远地也看见他圆圆的眼睛里的神儿忽地就亮了,他丑陋的,半边是疤,半边黑黄的脸上,渐渐浮现出温和幸福的笑颜,那笑漾溢在有些僵硬的唇角上。他在走近疯女人,向她默默伸出手。他用手架着她的胳膊,啊了一声。疯女人在没有再挣扎,乖乖地回转身来,跟着他向回走了。他带着她走到他们女儿的面前,啊啊了两声,松开了疯女人的手,蹲下身子,让女儿爬到他宽厚的背上。女儿如解重负地长长地松了口气,脸上浮现出兴奋的表情。

我的叔叔又用手找寻到疯女人的手,牵着,然后放在背后,和另一只手握着,于是三只手握凑在一起,一起托起女儿的身体。

三个人,在弯弯曲曲雾气弥漫的山路上,向我走来。

我当时并好上前去认识他们,说我是他们的侄子,是他们的亲人。我看着他们经过我,走远,然后我开着车,慢慢随着他们进了村子。在车上,我听到我的小堂妹,小花儿在为她的爸爸唱歌。

爸爸啊爸爸,你好累、好辛苦,是你把我养大。

爸爸啊,你有黑黑的眼睛,黑黑的头发,你是全世界最美的爸爸,

爸爸啊爸爸,你有很大很大的力气,你有说不出口的话,你是最好的爸爸,

啊,啊,啊,爸爸啊爸爸,我爱你,爸爸啊,没有你,我就没有家。

我被感动哭了。我当时就想给我的爸爸打个电话。后来我给我的父亲打通了电话,我说,爸,我们那个在平溪的,叫虎靓的小叔叔,我遇见他了,他们一家三口!

那天晚上我找到一直与我们家有联系的村支书,然后由他带着我去了我叔叔虎靓所住的,我小时候也住过的围屋。

我听小时候曾经见过和熟悉的,但后来却淡记了的老人,七嘴八舌地讲述了我的叔叔虎靓一家的事情。我也从聪明伶俐的小堂妹那儿,从她小小的心里流淌出来的歌声中感受一些我所感到陌生的,久违的,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的美好。

我想花儿的歌是一种通过语言和气息,从她幼小的心灵崩射出来的光芒,照亮了已在都市中渐渐变得情感麻木,思想幽暗的我。我想,我的两位伯伯,我父亲,还有三位叔叔都生活的相当不差,我们完全有能力把我虎靓叔叔的一家人照顾好。我们,我们甚至,甚至还应该请求他的原谅。

是的,后来我们家族的人根据我的建议,为我的叔叔虎靓一家办了一些事情。我的叔叔虎靓,为了为我的疯子婶婶能得到更好的治疗,为了女儿花儿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最终也接受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们的帮助。可是后来,他去医院体检,发现得了肝癌,晚期。医生说,他能活在世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得知这个消息时我虎靓叔叔啊啊啊地叫,接着又啊啊啊地哭了,或许并不是他怕死,而是他会想到自己死后疯女人怎么办,他的女儿花儿怎么办,他不合得离开她们。我安慰他,用手拍着他的肩,我感到他的肩膀很硬,很厚实。我想到他一定是吃过很多苦,出过很多力气。

后来,我的叔叔不哭了,他蹲在地上,低着头,后来又摇头。我在一边抽烟,心里也很难过。过了一会儿,我的叔叔虎靓站起身来,抬起头望着我说,啊,啊,啊——菊花,啊,啊,啊——小花。

我不知道他表达什么,但我第一次听到他说话,说起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亲最爱的两个人的名字。我的心里更难受了,还有一种莫明其妙的感动。

啊,后来我时常想要纵情地大声喊出一声“啊”,在人群中我发现那是相当困难的事儿。我只能在爬山的时,在看不到别人,感觉到别人听不见的时候才有可能去大声喊叫。我喊叫过后,心里想我那总是啊啊啊应承着我们的,眼睛灼灼放光的,已经去逝了的叔叔虎靓。

花儿,我的小堂妹在我的叔叔去逝后哭成了泪人儿,然而,小小的,只有九岁的她哭过之后,又以歌唱的方式,表达了她对爸爸的情感:

爸爸啊爸爸,你好累、好辛苦,是你把我养大。

爸爸啊,你有黑黑的眼睛,黑黑的头发,你是全世界最美的爸爸,

爸爸啊爸爸,你有很大很大的力气,你有说不出口的话,你是最好的爸爸,

啊,啊,啊,爸爸啊爸爸,我爱你,爸爸啊,没有你,我就没有家。

所幸的是,我那疯婶婶的病,竟然奇迹搬地被看好了。她又回到自己二十岁时的状态。就好像一场梦,她醒了,如果不是别人说起,她甚至想不起过去经历过什么。现在她和花儿住在大城市里。我们家族的人为她们提供了足够她们生活很久的钱。

疯子婶婶变得正常后,神儿回来了,脸上有了生气,人也变得会说会笑,会思考会唱歌了。她把一应家务都做得很好,也很爱干净,把家里的地板和家具擦得呈亮发光,把我的小堂妹花儿照顾得很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她也不过三十出头,还应有她的未来。

我的手机里有我叔叔虎靓的照片。我觉得他与我家里挂着的爷爷一点都不像。他长得大约应该像他后来不知所踪的母亲。如果不是少了半边头发,有半边脸是疤,他应该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图为著名作家、画家王祥夫先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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