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死了,汽车车主要不要承担30%的责任
只要是开过汽车的,基本上都见到过闯红灯的电动车。
两年前媳妇生孩子,我着急去医院。
心里难免有些着急,但也会注意过红绿灯的时候减速。
但偏偏越着急的时候就越会出事!
当时是下午五点左右,9月份的下午五点,可想而知正是太阳能照到眼睛而遮阳板遮不住的尴尬时候。
路口有三条直行车道,我走的是最右边,正前方没有车辆。
我离得红绿灯路口老远就隐约看到是绿灯信号,但也知道过路口要减速,以大约30迈的速度通行。
由于着急去医院,也没有去左右观察(后来看行车记录仪才知道不是我不左右观察,行车记录仪都是刚拍到就已经撞上了,左边的车正好挡着我的视线,坐在驾驶位置上根本看不到左方向有没有行人通过),就在刚过了斑马线,听到车左前方“碰”一声,这时才知道出事了。
当时我的行车记录仪拍到的现场视频
赶紧刹车开门,门已经打不开了,我是从副驾驶爬出去的。
只见一个身穿保安服的大爷正躺在路中央,电动车前车筐已经变形了,各种蔬菜水果散落一地。
幸好还没有慌乱到失去理智,我赶紧掏出手机,先打120,再打保险(保险公司说这种事先打120,再打110,然后给他们打),跟保险公司简单说明位置及情况后,赶紧拨打110电话(110说让我去路边等待,离现场远一点),也不敢过去扶他,然后我拿出三脚架放在车后边,就走到了路边,自己车什么情况也顾不上看。
到了路边给我媳妇打电话说堵车,晚点过去,然后就在路边等人来。
这时一个走路经过的大叔停下看了看,说了句'撞到闯红灯的了,哎!这种事只能怪自己倒霉,但愿撞死一个少一个…’然后就走了。
当时我的心情也是五味杂陈,这种事怎么还偏偏发生在我身上,但愿人没事才好啊!
不一会儿120来了,赶紧把电动车车主抬上担架。问我跟不跟着去,我怎么可能跟着去,不管是听别人说还是自己看过的,都知道这种事跟着去了花钱垫钱出医药费是小事,患者家属情绪激动引起纠纷受伤的就是我了。
我说我要等110和保险公司过来,然后救护车就走了。
110来了之后把现场情况问清楚,我说我有行车记录仪,交警说那个是辅助作用,主要还是看他们自己的现场监控,然后就是取证拍照叫拖车。
这时候保险公司打电话说短时间过不来,让我车前车后都拍照留底,别等拖车来了破坏证据,也嘱咐我千万别去医院看望,我赶紧跟着交警一顿前拍后拍。
后来车拖走了,交警让我等事故分析结果。
那几天我几乎天天给交警那边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家里也知道了发生了什么事。
后来听保险公司说闯红灯那人在ICU住了几天还是没抢救回来,对方家属正在拖关系弄死亡鉴定。
我那几天一直提心吊胆,就怕死者家属来找事,也没去看望。
一直等到过了一个月,交警那边通知我说对方想协商定责,我说这事你们看着定就行,合理的话我就签字认责。
当时那个月我疯狂地看各种闯红灯的事故责任划分,也听朋友们说他们的经验。
当时想的是无责的话,应该有10%人道主义赔偿,保费也会上涨,对方家属也一直在托人找关系的要重新定责,还要自己修车等一系列的事;不如直接认了30%责任,这样也能稳住对方(毕竟是他们闯红灯),也算是我对死者家属的一个交代,也能操作操作把我的修车费从这30%里边抠出来,反正保费一定会上涨了。
后来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听说保险公司赔了对方44W,30%责任,44W!?对方关系真硬!!!
再后来,在交管12123上看到了我的安全驾驶记录才知道我当时的决定是多么的糊涂。
这个驾驶证上的交通事故不知道要保持多久,是5年10年还是跟着一辈子...
毕竟谁也不想自己有死亡事故记录在身上,这条记录将影响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要是想从事司机工作的时候,有这条记录在,绝对不会有人聘用我的。
总结以下几点,希望各位开车也好骑电动车也好能注意安全,文明驾驶:
1、不闯红灯,抢那几秒钟的时候想想ICU的治疗费,一天都是好几万起步;
2、过路口时,有阻挡视线的障碍物的情况下,一定一定要减速减速再减速,确保不会有闯红灯的行人等意外事故后在通行,有时候减速不是为了怕撞到别人,也是给自己的以后不留污点;
3、不是自己的责任一点都不要认,哪怕人道主义赔偿能不赔也不要赔,不能为别人的过错让自己来买单(我也不清楚人道主义赔偿的话会不会在驾驶证上留下记录);
4、出事故了,只要不是自己的责任,坚决不探望不协商不垫付(这些都是别人说给我的经验);
5、撞到了闯红灯的行人或电动车,先打120,再打110,最后再打保险公司电话,同时要远离现场,不要跟120走,等交警来了跟着他们一块拍照,他们知道要怎么拍,哪些地方是重点拍照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