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生:保护了一个学生,牺牲了一群孩子

在我国,小学、初中两个阶段属于义务教育。只要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强制接受义务教育。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也正因如此,处于这两个阶段的学生不管在学校表现如何,学校都无权开除学生。即便是学生和家长自己没有去学校接受教育的意愿,学校也要想尽办法,动员、说服他们到校继续完成学业。

义务教育的实施,确实保障了每一个孩子的受教育权,使得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然而,有一个现实却让我们不得不去面对:有了义务教育这张免死金牌,面对一些问题学生,学校根本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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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问题学生”并不是指那些学习成绩暂时落后,不爱学习的后进生。这些学生虽然成绩不好,让学校和老师很操心,但还不至于让他们感到头痛。

有这样一类“问题学生”,他们身上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他们不仅不爱学习,还具有暴力倾向。不做作业,上课睡觉都是轻的,他们经常不进课堂,满校园游荡,搞破坏。由于性格孤僻,还时常与他人打架斗殴。

老师都怕遇到这样的学生,因为他们总是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因为经常偷溜出教室,老师经常要满世界去找他们。万一他们再出点安全状况,那老师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这些学生即使叫了家长也没用,因为家长也管不了他们。曾经有一个学生,老师亲眼看见怒气冲冲的家长当着学校领导的面,把学生打得鼻青脸肿,那场面,让旁人看得都于心不忍。如果不及时拉开家长,真怕他一失手把孩子打死。

可是即便是这样,这个学生依旧没有任何改变,第二天,甚至就在当天又会恢复原样,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有这样的学生,学校和老师每天都过得胆战心惊,因为一不留神就要出大事,而这些后果都是老师和学校难以承受的。但即使如此,学校和老师也无可奈何,因为这是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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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他们自身,他们带偏其他学生的能力更让人头痛。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要学校出现了一个这样“问题学生”,对他们就很容易带出一队这样的学生。

众所周知,学生要学好很难,但是学坏却只在瞬息之间。因为这些“问题学生”无视老师的教育,让老师们对他无计可施,渐渐地有些学生也会跟着有样学样,最终被他们同化。

义务教育确实保护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但因为一个人而影响了其他学生,这不就是变相等于挽救一个人而牺牲很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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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已经正式实施,面对“问题学生”学校多了一些教育手段。

再遇到这样的学生,学校虽然不能开除他们,但至少可以根据惩戒规则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停课处理,责令其回家反思,这对其他蠢蠢欲动的学生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有教育专家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真希望这样的教育专家能越来越多,也希望他们能深入教育一线,尽早地转化所有的“问题学生”,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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