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两宋军队弱爆了,除了皇帝重文抑武,其实与这件事关系更大
宋朝军队经商:难怪两宋军队这么弱,原来他们都忙着做买卖赚钱
都说两宋军队弱爆了,除了皇帝重文抑武,其实与这件事关系更大
宋朝时,国家军队不仅战斗力弱,而且还普遍存在经商的情况,尤其离谱的是,军队经商的收入及支出还不用计入朝廷的财政收支,主要都被用以补贴军用和供军事长官花费。
在宋仁宗时代,范仲淹出镇庆州,据记载,在此期间他的部队“借随军库钱回易(经商的意思),得利息二万余贯,充随军公用支使外,却纳足官本”。范仲淹“回易”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随军公用支使”,并非中饱私囊,故他在奏折中向宋仁宗公开承认“得利息二万余贯”。既然范仲淹在奏折中公开提到,可见当时宋朝军队的“回易”并不是件值得奇怪的事。
宋军经商,必然要差遣军士行动,如滕宗谅“差兵士百八十七人,以驴车四十驾,载茶三百余笼,出引逐外,不得收税”。河东麟州和府州钤辖贾逵“令五人为一保,给钱十万,凡回易五十日,出息钱四十万,以备犒”。五十天获利四倍,足见边防军队赢利之厚。北宋朝廷对军队经商并未制订专门法条进行规范,及至得知贾逵的所作所为,便下河东转运便司“体量”转运使司上报,“以为旧例如此,即无私入”,于是朝廷诏令贾逵“自今无得差禁军回易”。贾逵派禁兵经商既是“旧例”,这显然能够表明,当时军队经商的确已很普遍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宋朝军队经商的风气越来越严重,利益链条逐渐固化,逐渐达到了传习难改的地步。宋神宗时期,发生了秦凤路副总管夏元几用禁军贩运私茶,“侵坏茶法”的事件。宋神宗“诏转运司劾之”,这仅是因为违犯茶法之故,却也恰恰说明了宋朝军队一般性的经商活动,当时已成了合理又合法的事了。
到了南宋初期,因为财政拮据,军费紧张,军队经商的行动便更加活跃了。抗金名将岳飞为了抵抗女真人,在得不到军费支持的情况,自然只能承继北宋军队遗留的旧习,一边打仗,一边派人做买卖赚钱养军队。据记载,岳飞曾专门任命李启充当“回易官”,因为他认为此人“有心计”,能斡旋财赋……佐飞军用甚多”。据不完全统计,岳家军在鄂州的酒库、公使库、激赏库、备边库、回易库等共有14库,每年获利达到1165000多贯,鄂州典库、房钱、营田杂收钱,襄阳府酒库、房钱、博易场每年收入415000多贯。大约等于岳家军三个月的军费开支。韩世忠罢兵权时,上缴回易利息等钱100万贯。可见,当时军队经商不但已很普遍、合法,而且规模相当大。
军队经商的利润一般是用来补贴军用,但往往有一些贪婪的将领则以军队经商所得自肥,这是必然的,也是很普遍的,能像范仲淹、岳飞那样经商只为供养军队的,属于极少数。如刘光世全军有52000多人,却“以八千人为回易”,短短几年,刘光世便“以陶朱公自比”,显然,一部分“回易”对的收入,早已悄悄地流进他的腰包。镇江府都统制刘宝部下有“机织至八九百人”,他任命逯逵“专任为回易库监官,开激赏等库于市心,置榻坊、柴场于江口”,另置两个大酒库,“又添置脚店百余处,列布阛阓”。据逯逵供称:“所管内外回易钱仅有五十三万余贯,其欺隐不可胜计。”
因为“中外诸军屠酤城市,日夺官课,重载络绎,不税一钱,回易悉据要津,逃亡更不开落”,军队经商已经泛滥成灾。宋高宗被迫下诏禁止军队经商,“若诸军更敢擅差军兵回易,行在委殿前司,马、步军司,在外委诸路都统制严行觉察,并与贩去处委所在州县收捉,押赴朝廷。其擅差官兵依私役禁军法,其所贩物货计咕坐罪”。
但是,在腐败的封建官僚政治下,令行禁止,自然是极不可能的。就在宋高宗禁令颁布之后,殿前司左军统制李捧“辄违朝旨,擅差军士回易”。镇江府都统制刘宝也“多差军士,往湖广贩卖回易”。虽然李、刘受到了处分,但军队经商之风仍没有刹住。林大鼎说:“今有伐山为薪炭,聚木为排筏,行商坐贯,开酒坊,解质库,名为赡军回易,而实役人以自利”。即在临安府,即所谓“辇毂”之下,军队经商依旧进行,宋廷实事上也默认了这项活动。
宋孝宗即位后,鉴于军官对士卒“仍前勒令回易及俵散布帛、柴炭之类,并开坊造酒分依量其请给,每月克除”等严重弊端,重申了“严行禁止”的命令。但事实上也并无成效。如池州副都统制郝政“创造回易,殆六十余所,下至油盐酱醋,皆令军人坐铺出卖”。江州都统制刘光祖“专任将官雷凭为腹心,公肆剖克,如诸军回易及马草等钱,日纳月纳,皆有定数”。九江巡、尉司曾抓获一批贩运私茶者,经讯问,乃是本地驻军,“各称差出日本军借钱五千,回日却要一十五千送纳,别无营运,只得贩茶,须往回三五次,方得钱足”。
宋朝军队经商,是当时经济发展的一个侧面。军队经商在某些场合确有补贴军用的作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成为将校刻剥士卒、填塞欲壑的手段,败坏了军政、军风、军纪,摧折士气、损害战斗力。真德秀曾尖锐地指出:“主帅剥偏裨,偏裨剥队伍,有日给千钱而不足衾絮者,有月廪数斛而不饱糟糠者。以此饰苞苴,以此买歌舞,于是乎兵贫至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