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考虑的基本因素

一、给多少比例?
非上市公司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5%——25%不等,中位数是8-10%;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这个10%是指还在执行中的累计额,已经完成的,或者过了有效期的不计入,当然了,每一次肯定不会超过,每一次做时要合并统计之前己生效且还在有效期内的数量
实务中,上市公司很多会同时发好几期,有的每年做一期的,有效期一般4年起
二、给谁
不建议全员持股,如果全员持股,就会变为福利,而不是激励;
从激励效果来看,如果最终上市之后,如果激励股票变现金额较小,不会起到激励作用。
以财务总监为例,一般是1000-3000万之间,这是中位数,同时如果兼董秘,则增加1.5倍为宜;
中层+业务骨干,200-1000万之间;
联合创始人等则3000万以上。
一般激励对象为联合创始人、高管、中层、骨干,通常不超过总人数的30%
财税2016 101号文中明确如果想享受递延纳税: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三、行权的条件
一般考虑两个角度,工作年限和KPI,公司可据实调整;
在制订期权计划时,一般分两块,一块是针对历史上贡献的;二是针对未来的,未来行权条件要明确,不患寡而患不均;
建议分年度制订行权条件,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KPI制订时,有些岗位,如财务、办公室等后勤部门,可以用公司KPI+完成工作任务百分制考核
四、什么价格
不建议零价格,依次建议使用注册资本、净资产、估值折扣、估值等价格。
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般来说,项目越早期越宜使用注册资本,越后期则考虑估值;
要考虑对管理费用、员工个税、被激励对象购买力等三方面的影响,接受咨询的股权中介机构可以将被激励对象购买力列为尽调事项。
五、退出机制
触发哪些条件可以收回。如违反公司相关重要规定、出现商业道德风险、KIP达不到公司平均业绩70%以上、调岗、离职、去世等因素
可分为善意、恶意,分设不同回购条款。
六、先给还是后给
1、后改是期权,未行权时不得参与分红;
2、先给是限制性股权,就是刚开始在工商登记时,所有权不成熟,未来符合一定条件之后可以分期解禁(成熟)、解禁就是取得完整所有权时,在解禁之前一般可以参与分红。
3、一般对于原来有贡献的老员工、引进外部高管等可以采用限制性股权,未来分年解禁。
4、从原理上讲,期权和限制性股权是一样的,实操中,限制性股权解禁条件更为宽松;
七、直接持有还是间接持有
1、直接持有,一般都是联合创始人,或者具备联合创始人潜力的人;
2、间持持有,一般取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有限公司或者普通合伙,注意有限合伙主要目的是为了管理权集中,而非税收。
3、个人持有股权,分红税率20%、转让股权税率20%;
合伙企业持有股权,分红税率20%、转让股权税率5-35%,单一备案基金可以适用20%,详细解读可以观看《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个税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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