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医保常识,你知道吗?
┃来源:腾讯新闻
1.居民医保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每年有一个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用,次年1月1日即可开始享受待遇。
集中缴费期通常为9月或10月至12月21日。不同的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异,有些地方在来年2月末之前缴费也可以参保。
居民医保的参保费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国家要求,2020年缴的2021年的参保费,原则上个人缴纳280元,各级政府补贴550元。但实际上有很多地方不论是个人缴费还是政府补贴,都要比国家的标准更高。具体缴费金额要看当地规定。
2.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尽量参考医保目录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
最新一版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已于2020年12月28日发布,调整后的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00,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892种。新版目录预计将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3.小病尽量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国家鼓励患者小病在基层医院看,大病再去大医院看。一般来说,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的医保报销比例更高,因此一些常见小病去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更划算。
4.不是所有医疗费用都能通过医保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医保药品目录中标注的“甲”“乙”是什么意思?
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待遇中乙类药品要先扣除个人自付部分,再按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