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年盈利六千万的秘密是什么?
投资客7天亏损14万
今年40多岁的江苏淮安女子邹萍,每天除了正常上班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炒股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14年年底的一天,邹萍接到一个外地陌生电话,说有一个非常好的股票交流QQ群,里面既有炒股的朋友,又有专业的分析师,每天帮助大家分析股情,保证稳赚不赔,并极力推荐她加入群聊,和大家一起交流炒股经验,共同发财。因为炒股多年,邹萍自己加了不少QQ群,听对方这样说,便按照对方提供的QQ号,加入了一个叫“股票投资分析交流群”的QQ群。
出于谨慎,进群后,邹萍每天只是默默观看群聊内容,不轻易发言。而群主每天在群里发送他投资做白银赚钱的情况,声称自己在一个非常专业的平台上炒白银,每天可以赚到本钱的30%至70%的利润,并实时将国际白银走势K线图放在群里,告诉大家赚钱是如何容易。
因为炒股多年,邹萍对炒白银并不陌生,为了证实群主话的真伪,邹萍特意查阅了每天的国际白银走势K线图,发现与群主展示的完全吻合。邹萍由此判断,群主炒白银赚钱应该是真的。于是,她渐渐动了心。
2015年3月4日晚上,邹萍向群主咨询怎样做炒白银投资,群主告诉邹萍,他是在“河南亨通公司”的平台里进行炒白银投资。这个公司有专业的分析师,按照他们的指令操作,肯定稳赚不赔。邹萍立即上网查询“亨通公司”的信息,很快查到了该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8000万元。至此,邹萍完全相信了群主的话,便要求加入这个平台。
随后,邹萍在群主指导下,安装了亨通公司炒白银操作系统。群主告诉邹萍,为了确保她赚到钱,已经把她推荐给专门为VIP客户服务的陈老师,随后发来一个QQ号,于是,邹萍加了陈老师的QQ。陈老师告诉邹萍,自己专门负责VIP客户,要想赚钱,必须严格按照自己的指令操作。
2015年3月12日上午,邹萍决定正式在该平台上投资炒白银。于是,陈老师发给邹萍一个平台操作协议书,让邹萍打印出来后仔细阅读并签字,然后拍成照片发给对方,这更让邹萍坚信这是个正规的平台,便一切照办。很快,陈老师帮邹萍在亨通公司的交易平台上申请了一个ID,并将邹萍的银行账号与这个ID进行了捆绑。
一切就绪后,邹萍一次性打了18.88万元到自己在亨通公司平台上开设的账户。随后两天,邹萍按照陈老师的指令进行炒白银操作,很快便赚了三四万元,让邹萍喜出望外。
但是,随后的几天,邹萍按照陈老师的指令操作,每次都是亏损。3月21日,邹萍进入自己的账户查看,吓了一大跳,自己一周前打入的18.88万元,当时仅剩4万余元!邹萍感觉不对劲,立即不顾陈老师的劝说,直接将剩余的4万余元全部取出。
接下来几天,邹萍连续和陈老师及亨通公司联系,对方一直说会给邹萍一个说法,但一直没有进展。几天后,邹萍发现之前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自己的QQ也被陈老师拉黑。至此,邹萍意识到被骗,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警。
接到报警后,警方很快锁定和邹萍联系的“陈老师”位于深圳,面对警方的讯问,“陈老师”交代,自己只是一个名叫“福邦公司”的员工,他平时是在公司主管的指导下工作,专门负责以高额回报引导客户到亨通公司的平台上进行交易,其他一概不知。
根据“陈老师”提供的信息,警方对“福邦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登记注册地点位于河南郑州,是专门负责推广交易平台的中介公司。警方随即前往郑州,对“福邦公司”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人为王隆、赵康等人,而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通过网络招募的方式,吸引投资人到“亨通公司”和“昌盛公司”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所谓的炒白银等贵金属交易。而报案人邹萍所投资亏损的平台,正是二者之一的亨通公司。
于是,警方对亨通公司和昌盛公司展开调查,发现其经营者都是王隆和刘雷。警方由此判断,王隆、刘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此时,王隆、刘雷已不知去向。随后,警方对王隆、刘雷等人进行网上通缉。2015年10月,王隆投案自首,赵康等其他涉案人员也陆续向警方投案,不久刘雷被警方抓获归案。至此,一个虚假网络交易平台浮出水面。
非法成立大宗商品交易公司
今年20多岁的河南籍男子王隆,大学毕业后,曾先后在多家投资咨询公司打工,主要业务是帮银行打电话、找客户、拉业务。由于工作认真,头脑灵活,业绩一直非常好。2011年年底,王隆自己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业务依然是给多家银行和贵金属交易所拉客户,赚了人生的第一桶金。2012年,王隆和朋友赵康在郑州新成立了兴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为多家交易所拉客户赚取手续费提成。
2013年8月,王隆被郑州一家大宗商品交易公司聘为总经理,并认识了公司职工刘雷。工作期间王隆发现,这家公司在没有政府批文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贵金属网络期货交易,赚钱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一天晚上,王隆酒后与刘雷聊天,提出自己也想开一家类似的公司,得到了刘雷的支持。
2014年4月,王隆辞去原公司总经理职务,与刘雷成立了“昌盛公司”,并商定了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及具体事务分工。公司成立后,王隆立即与深圳一家软件公司联系,搭建了昌盛公司商品订货、回购系统网络交易平台。随后,王隆又与上海一家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联系,将昌盛公司与该公司成功挂靠对接,建立了供投资人进行资金流转操作的平台(该平台与银行卡捆绑,银行卡持有人可以通过该平台,将卡里资金自由转入或提出)。与此同时,刘雷也在郑州市区租下一栋商住两用房作为公司办公地点。
一切准备就绪后,昌盛公司正式开始运转。王隆安排自己之前与赵康成立的兴隆公司,为昌盛公司招募投资人。因为王隆经营咨询公司多年,深知寻找投资人的套路,因此很快就有不少投资人来到昌盛公司的网络交易平台开始投资。具体投资方式是:投资人先在昌盛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上签字,然后将合同和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拍张传给代理商,代理商将这些资料传给昌盛公司交易平台的客服,由客服在交易平台上为投资人开通打款账户,然后投资人将自己银行卡中的资金打入账户内(即昌盛公司的资金池),至此,投资人完成了在昌盛交易平台进行投资的一切手续。
然后,投资人对照网络交易平台上显示的国际贵金属交易走势K线图(该图是真实的,由软件公司对接到昌盛公司交易平台上),在公司提供的“分析师”的指导下,进行买进、卖出操作。如果投资人卖出时的价格高于购买时的价格,那么就赚钱,反之则亏损。
一年赚取六千万的秘密
那么,一切看似正规的投资程序,猫儿腻在哪里?作为公司负责人的王隆、刘雷以及公司员工、下游代理商等,那么多人的收入从何而来呢?
按照国家规定,从事贵金属网络期货交易,需由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省级以上政府同意,交易平台要真正与国际行情接轨,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监管。而昌盛公司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因此,投资人到这个公司的平台操作,平台根本无法执行投资人买进、卖出的指令,他们的实际操作模式其实是和客户“对赌”:如果投资人根据对国际贵金属交易走势K线图的分析判断,低点买进高点卖出赚了钱,王隆等人就会用资金池中的钱进行赔偿。反之,如果客户操作与K线图相反,就会亏损,而亏损的钱就会从投资人的账户内划进昌盛公司的资金池内,成为王隆等人随时可以支取的利润。
此外,为了稳赚不赔,王隆等人对一些代理商进行培训,让他们冒充专业分析师,这些所谓分析师会故意“指导”投资人进行逆市操作,以达到确保投资人“亏损”的目的。此外,他们还精心设计了一个投资人不易发现的赚钱方式:他们设置的交易规则规定,投资人操作的投资资金每笔标准为4000元,不管是赚是亏,投资人每进行一笔操作,平台都会自动从投资人账户内划出900元作为“手续费”进入资金池。这样,投资人操作次数越多,昌盛公司赚取的手续费就越多。长期下去,即使投资人偶尔能从买卖操作中赚到钱,都无法冲抵高昂的手续费,最终只能都是亏损。
按照上述操作方法,昌盛公司很快就赚了大把的钱。为了加快赚钱速度,王隆和刘雷不久又成立了“亨通公司”,并将该公司交易平台与昌盛公司交易平台链接对通。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人,王隆又先后成立了前文提到的“福邦公司”等多家公司,让他们全力为“亨通公司”和“昌盛公司”交易平台做推广宣传。
2015年4月9日,王隆原来任总经理的那家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时,众多投资人因为巨额亏损,也纷纷找亨通公司及昌盛公司讨要说法。这一切让王隆感觉不妙,为了尽快脱身,他于当年4月中旬关闭了两个公司的交易平台,公司的业务员、分析师等人全部失踪,指导投资人操作的QQ都被拉黑,试图躲避警方追查。但最终淮安警方通过顺藤摸瓜的方式,揭开了这两个公司的黑幕。
据警方统计,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期间,分布全国各地的投资人共向昌盛公司和亨通公司共通的资金池内,打入投资金合计高达约9.2亿元。而王隆和刘雷从资金池中提取到自己个人账户内的“利润”分别约3000万元和2000万元,下游咨询公司员工获得“提成”收入1000余万元。
案发后,王隆、赵康等人退出全部赃款,刘雷退出部分赃款。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隆、刘雷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赵康等人为王隆、刘雷非法经营犯罪提供帮助或者参与管理经营,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在非法经营犯罪中,王隆、刘雷均系主犯,赵康等人系从犯。据此,2018年1月22日,淮安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八百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雷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四百万元;其余人员均受到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文中人物与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