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开除海口所主任邢益就律师!

关于对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

邢益就免职并辞退(除名)决定

经查实: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简称“总所”)派驻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简称“海口所”)执业律师邢益就,在担任该所主任任职期间,其私自投资组建并实际控制“北京京岛律师事务所”,公然违法违约跨所与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竟争,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规章规定以及其与总所于2014年12月25日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并经书面指正而拒绝纠正不改。
根据《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前述“合作协议书”,现经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24日零时起,免去邢益就律师海口所主任职务,撤销其总所派驻律师身份,并给予以辞退(除名)处分。
责令邢益就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自8月24日起十日内向总所授权代表人移交主任职权和公章及相应法律文件,并配合更换开户银行负责人、印鉴和移交财务账册类文件等。同时责令邢益就即日即时起(8月23日20时)立即停止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和海口所以及该所主任、律师等名义对外进行一切活动,否则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带来包括并不限于总所决定停办海口所等更严重法律后果。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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