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下车信步越线厄运来,回顾襄渝线93年胡家营站旅客伤害事故
这是本厂长笔下“客厅散步”挨火车撞的第二个受害者,但他比“赣州李某森”幸运多了,至少保住了老命
胡家营站站台建筑
1993年10月8日21时50分左右,一列旅客列车从下行方向缓缓驶入位于襄渝铁路沿线的胡家营站(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胡家营村的三等货运车站)3道临时停车(列车编组18辆,全部由22型客车车厢组成,此时的本务机车由配属于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襄樊北机务段的内燃机车(型号可能是北京型内燃机车、也有可能是正在淘汰中的东风/东风3型内燃机车)。客车乘务由当时的郑州铁路局武汉分局武汉客运段某包乘组负责担当)。这列正在执行由武昌站至重庆站的592/593次旅客列车运行任务的列车在这个不办理旅客乘降的三等货运车站停车的目的是为了等会预计在21时53分在胡家营站2道通过的10次特快旅客列车(由重庆站至北京西站,如今是重庆西站至北京西站的T10次特快旅客列车,当时的牵引机车同样是配属于襄樊北机务段的内燃机车,最大可能是采用重联编组的“大北京”型内燃机车,列车编组18辆,全部由22B型客车车厢组成)。
T10次特快列车水牌
以往待避时一般都是优先选择紧挨着站台的1道停车,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当593次列车进站时,1道已经有一列同样为了待避10次特快列车而在胡家营站临时停车的货物列车所占用了,不得已这次只能选择了两边不靠的3道停车。此时谁也没想到,就是这么看似不起眼的阴差阳错,迈出本文所要叙说的事故的第一步。
东风型内燃机车,我们的火车站
双头的“小北京”型内燃机车
重联编组的“大北京”型内燃机车
停车刚刚2分钟,也就是21时52分,在这个时候从重庆方向驶来的10次特快列车已经确认了胡家营站上行线的进站信号机,并以45公里的过站时速准备2道过站。
突然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影从593次列车机后第8位硬座车厢的四位侧门处闪身下车,在下车后他若无其事的将拎下车的背篓背上双肩、双手提上其他物品,随后看都不看就准备抬脚跨上2道线路,丝毫没有注意到呼啸而来的10次特快列车。
POM——
“唉哟——啊!”
随着一声惨叫,人影被10次特快列车直接撞下2道线路,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飞了出去摔在了2道和3道之间的道床上。10次特快列车是否采取非常制动不太清楚,有可能看到人影并采取非常制动不及时还是撞上了,或者说因为天色已晚,能见度低下而根本没有发现突然跑出来的人影,直到撞上后才后知后觉的停车制动(就算发现了也根本来不及制动)。
当被惨叫声招来的胡家营站负责接车的助理值班员提着强光手电走进查看时,看到一名男子满脸是血的躺在道床上痛苦的呻吟,助理值班员当即呼叫同事前来帮忙救助,并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在十堰市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到来之前一直守护在伤员身边(重伤员伤势不明,在专业医护人员没有到来之前擅自挪动会造成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直到救护车和医护人员赶到后才配合医护人员将伤员小心翼翼的抬上担架送入急救车。
本厂长绘制的22型客车车厢等比例素体侧视图
经过抢救,被10次列车撞成重伤(注意,这里的“重伤”的定义标准是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6年8月15日联合下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用)》的规定来界定)的男子保住了性命,但落下了终身残疾(指肢体或者容貌受到了不可修复的残废或毁损、或者听觉、视觉或其它器官机能遭到不可逆的损伤)。
至于10次特快列车和593次列车,在其本务机车司机确认受伤人员不侵限后继续运行。
本厂长绘制的东风型内燃机车素体三视图
在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并恢复清醒意识后,这名重伤的男子诉说了他受伤前的全过程:
当他得知593次列车在胡家营站临时停车时,老家正好在胡家营村的他觉得这是老天给他一个抄近路回家的机会,赶忙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四处寻找可以下车的可能,当他走到8号车厢的时候,听到1名位于风挡处的乘客说这节车厢有一扇车门(四位侧门)没有锁,理由是这趟车在十堰站(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的一等车站)停车时就有2名男青年自行开门下车后列车员只是将车门关闭并没有上锁。当他尝试后果然将侧门一次性打开,随即喜出望外的跳下了车,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的阻挡。下车后他背上他的背篓、拎起他的大包小包后打算横穿2道线路后再钻过停在1道上的货物列车车底后爬上胡家营站站台后出站,出于回家的“喜悦”和能见度的低下使得他根本没有注意到从2道上行方向疾驰而来的10次特快列车,幸亏他的脚还没踏上2道线路,人只是被飞驰的列车“带”了一下就弹飞了出去,这才不幸中的万幸捡回了一条老命,如果他当时心急快走几步走上了线路,下场必然是和“赣州李某森”一样悲惨(“赣州李某森”事故详情请看本厂长横越线路打手机、枉死列车轮下,回顾07年赣州东站列车撞人事故一文)。
本厂长绘制的22型客车车厢等比例侧视图
本厂长绘制的入京特快列车专用的22B型客车硬座、硬卧车厢等比例侧视图
该次事故构成一起旅客路外伤害事故。
来自郑州铁路局安全监察室和铁路行车和公安部门的联合调查组在经过调查后认为这次事故的原因有三:
1、593次列车当班列车员违反劳动纪律脱岗。
当日,593次列车8号硬座车厢的当班日勤列车员已经下班离岗休息,但原定的夜勤列车员因身体突发不适而在宿营车休息未能上岗,当天8号车厢的管理由9号硬座车厢的当班夜勤列车员兼管,但9号车厢当班列车员违反劳动纪律,当列车从十堰站开车后就擅自脱岗到餐车与其他休班的同事聊天,直到列车在胡家营站临时停车时也未能回岗,男子被10次特快列车撞倒事故发生后也未能及时发觉,直到胡家营站助理值班员发现出事并示警后才后知后觉(事后该列车员被处以开除路籍行政的处分,有无刑事处罚不清楚)。
2、593次列车当班客车乘务作业过程不落实,开车后四门不检查,车门漏锁。
593次列车从十堰站开车后,9号车厢当班列车员只锁好了8号车厢旅客乘降的车门,岗上其它三个车门未落实检查。据8号车厢风档处旅客反映四位侧门在十堰站停车时有二名男青年自行开门下车后没锁,当班列车员随后只是车门口旅客将门关闭后盖上翻板(这块翻板是在列车停靠高站台车站时遮挡住车厢自带的、用于低站台乘降的上下台阶用的),在列车离开十堰站后也没见列车员再来检查过。
3、593次列车当班列车长不巡视车厢,安全作业不落实。
客观上由于593次列车的硬座车厢长年严重超员75%甚至100%,给工作人员巡视车厢带来很大难度。造成列车长在主观上工作不到位,对车班的惯性违章习惯了,看惯了,从而潜意识中疏于各项工作的管理,导致车班“违章违纪”的两违行为恣意横行,旅客跳车事故频频发生(事后当班列车长被处以行政撤职、待岗1年的处分;副车长、乘警长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从这次旅客意外伤害事故中,可以看出:
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武汉客运段的部分乘务员未尽到职责,有的是不巡视车厢,掌握不了车内的情况,有的是发生事故后不向列车长汇报。同时,个别列车长也缺乏责任感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最后,调查组对武汉客运段提出了两条整改要求:
1、乘务员必须执行作业程序,坚守岗位,加强车厢巡视,掌握旅客动态。
2、列车长必须掌握处理旅客意外伤害的有关规定,按章处理,防止扩大事态,凡发生重大旅客路外事故,应及时向段汇报,请求指示。
也请各位珍爱生命,不要去和火车“别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