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注意,土地新规今日开始施行,3个问题3个禁止需要了解
农民注意,土地新规今日开始施行,3个问题3个禁止需要了解
关注土地政策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7月末,国家通过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此《条例》中新添加了以往出现的一些土地问题,并针对所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在刚公布此《条例》时说到将在9月1日开始实施,那今天已经进入9月,所以从今天开始各地也会在陆续的推进新一轮的土地管理工作。
想必在之前有的朋友也已经知道了《条例》中的一些内容,但是有的农民朋友还不太清楚,那么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条例》中的内容,让大家都知道新《条例》的一些新规定,避免做违反规定的事。小编从《条例》中总结出以下几个要点,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3个主要问题
1、在土地征收上
这次《条例》中提到在土地征收上加大了对农民权益的保障,以往在一些地方,农民是不知道征收消息的,很多征收方都是没有提前告知,所以新修订的《条例》中就细化了土地征收的流程,主要有5个步骤:
①要先发布土地征收的公告,让农民知道征收的消息。
②征收方要组织编制出征收补偿的相关事宜,征收补偿费用和安置都要考虑进去,编制好以后要进行听证和公告,做到透明化让大家都知道补偿标准。
③在前两步完成后,再进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不能跳过前面两步就直接签订协议。
④签订协议后才可以申请土地征收审批,审批通过才能征收土地。
⑤征收审批通过后要发布公告后最后才实施土地征收。
2、在宅基地上
《条例》中明确要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合法权益,不能强制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大家都知道,现在在农村,有的人已经进城安家落户,有些村委班子为了推进宅基地的相关工作,就会强制这些在城里安家落户的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并以此来作为他们进城安家落户的条件。
此次《条例》中就明确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在退出宅基地上要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要有序开展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的退出农村宅基地,而不是强迫他们退出。盘活宅基地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不可强制。
3、在集体经营性建设上
大家都知道今年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政策,那乡村振兴肯定少不了产业对乡村的支持,所谓的集体经营性建设就是要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农村一些闲置的土地来开展企业。这些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这样一来可以使得人们增收,二来可以吸引企业支持乡村振兴。
二、7个禁止
以上是新修改的《条例》中主要的3个问题,那除了这3个问题外,大家还要注意3个禁止。
1、土地开发方面
在农村有些人对土地的相关法律知识比较淡薄,所以会有乱开发土地的情况出现,这次《条例》中就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禁止开垦的范围进行土地开发活动。
2、耕地方面
在农村大家都知道还是有不少的农村居民会滥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比如建坟、建房、挖砂取土、发展林果业和挖鱼塘,此次《条例》中就明确这些行为是违法的,并从今天起各地都将开展相关的工作,所以这些违法行为都将被处罚,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3、宅基地方面
禁止不遵从农村居民意愿强迫他们退出宅基地,并以退出宅基地为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不能违背农村居民的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在以前一些村委班子为了完成工作,会强迫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那这些行为在修改的《条例》中就明确的规定了是不合法的,在宅基地的问题上一定要遵从农村居民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