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警察向你出示证件后要带你走,你怎么办?
不管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依法传唤,或者是行政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传唤,执行异地传唤(出了本县或地级市市辖区)都必须持传唤证,警察证到当地公安机,由当地公安机关派员配合执行传唤,将嫌疑人带至当地公安机关讯问或者询问,根据审讯结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做出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才能带回办案机关进一步处理!如果直接抓人回本地,就是执法程序重大违法,由此取得的口供应以非法证据排除!退而求其次,到达异地后没有请求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直接把人抓了,也必须带至当地公安机关审讯,可以以情况紧急嫌疑人有逃跑可能,没有来的及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带至当地公安机关后,一是由当地公安机关验明办案人员身份及执法资格,二是保证嫌疑人安全,在这种情况下执法虽有瑕疵但不会引起程序违法导致取得的证据被排除!所以说,外地公安机关上门传唤,公民有拒绝的权利,可以拨打110报警,如果是真警察,对方会看住你等当地110到场,一起回当地公安机关,完成异地传唤由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法定程序,如果对方吓跑了,说明是假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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