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劳务报酬、工资薪金各有3种预扣方式,看一看!

二哥 中税答疑研究院 2021-08-30

第一节

公司支付劳务报酬的3种预扣方式

劳务报酬所得,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面是这样规定的
而工资薪金所得是这样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我们很多人对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比较熟悉的,毕竟长期以来,我们绝对多数人主要谋生手段还是找个公司朝九晚五的上班。
随着副业慢慢变成这个时代的基本诉求,很多人脑子里都浮现过这样一个情景,工作之余有一份自己既感兴趣,又能赚的小副业。你可能在朋友圈看到很多做微商的朋友,你也知道身边有亲戚推荐起了保险,你自己可能也利用自己的特长接了几个公司的代理记账。
这种非受雇,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在个人所得税里面我们叫劳务报酬所得,虽然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都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按年计税时候都是适用一样的税率表。
但是在平时的预扣预缴方面,劳务报酬的算法却不一样,不仅不一样,不同人群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方式上还有差异。
目前主要的有三种方式,今天二哥就和大家具体分享一下。
1、一般劳务报酬
之所以叫一般劳务报酬,这主要是和后面的两种劳务报酬区分开来,并没有特别的意思,一般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也就是我们日常运用和见的最多的方式,也是我们大部分人印象中的计算方式。
它适用的税率表就是我们熟悉的20%-40%的税率表,如下:
具体怎么预扣呢?简单的说就是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上面的税率表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计算的关键在于收入额,收入额和收入不一样,在劳务报酬预扣预缴这里,收入额和收入的关系如下:
很多人看到这里就要问二哥了,二哥你这个不对啊,明明个人所得法说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你怎么还在说800的事情?
这里大家要注意,在预扣预缴环节,劳务报酬收入额的计算和汇算时候收入额计算本身就是不一样的。
大毛2020年6月接了个小程序设计工作,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块,劳务支付方在支付时候应该预扣多少个税?
收入超过4000,收入额=收入*80%=6000*80%=4800
比照税率表,预扣个税=4800*20%=960。
支付方代扣个税申报流程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里面采集大毛人员信息,其中任职受雇从业类型必须选择其他。
2、收入填写选择劳务报酬(一般劳务报酬、其他非连续劳务)
3、税款自动计算后点击申报,这样就支付方就完成了大毛劳务报酬的申报工作。
2、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
的劳务报酬
我们身边经常有同事、亲戚给推荐保险,我们通过他们买了后,保险公司会支付佣金,如果他们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那么他们取得的佣金收入就得按劳务报酬计算个税。
财税〔2018〕164号规定
所以,可以看到,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这项劳务报酬,其预扣税款的方式就和我们前面说的一般劳务报酬计算方法大为不同。
1、收入额计算不同,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即:收入额=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
这和一般劳务报酬预扣环节按收入扣除800或者20%不同。
2、可以扣一个展业成本,这个一般劳务报酬并没有。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展业成本=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25%
=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20%
3、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个税,和工资薪金算法一样,这就不同于一般劳务报酬的算法。
小A2020年3月开始在一家保险公司干营销员,前面几个月没开一单,直到7月说服了一个亲戚买了一单保险,当月佣金不含税收入10000。假设小A无其他扣除项。
保险公司在支付佣金时候扣多少个税?
收入额=收入*80%=8000
累计收入额=8000
展业成本=收入额*25%=2000
基本减除费用=5000*5=25000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8000-2000-35000,得值为负。预扣个税为0。
申报时候采集信息为保险营销员
3、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实习生劳务报酬可以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个税,这个和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一样,但是实习生劳务报酬没有展业成本一说。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0年7月招聘了一个全日制大学生小A实习,实习工资3000,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
小A的个税是多少呢?
收入额=3000*(1-20%)=2400
7月累计收入额=2400
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400-5000
=-2600
所以小A没有个税,不需要预缴。
系统如何操作呢?
首先还是增加个人信息。
注意,系统操作如果符合新政策条件,这里任职受雇从业类型必须选择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只有选择了,计算才能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所以,三种不同方式你get到了吗?虽然一般劳务报酬的收入额在预扣环节算法有差异,但是作为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在汇算时候都是按收入的80%计算了哦,这个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第二节

公司支付工资薪金的3种预扣方式

第一种:减除费用直接按6万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二哥是二哥税税念公司的一名小会计,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公司1-6月给其发放6000元工资,7-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
在原来的减除费用算法下,也就是按照雇佣的月份算减除费用。
那么二哥前6个月会预缴税款,全年看没有税款,需要次年做汇算清缴进行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在新的算法下,从第一个月开始直接就扣6万,那么二哥全年就并不会预扣个税,这样也不用次年做汇算清缴了。
当然,新政策是有享受的前提条件的。
条件如下:
第二种,也是最常用的一种,那就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哥是二哥税税念公司的一名小会计,月收入5000,公司不给买社保(注:虽然不合法,但是这就是现实,二哥也没啥实力,在西部十八线小城市,也没法找到更好的了),什么专项附加扣除也没有(说实话,5000的工资,有专项附加扣除其实最终也用不上)。
好了,二哥的工资薪金结构非常简单了,每个月5000,公司给申报个税(当然这个事情也是二哥在做),在累计预扣法下,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2020年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5000-5000)*3%-0=0
2020年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5000*2-5000*2)*3%-0=0
2020年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5000*3-5000*3)*3%-0=0
……
这里的减除费用就是按照二哥在公司的任职受雇月份来累算的。
第三种、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的个税预扣预缴。减除费用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这个和第一种是不同的,比如二哥是7月入职,按一般情况7月发放工资只能扣1个月的5000,而现在情况是可以让你扣7*5000的减除费用。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0年高校毕业季招聘了一个新员工小A,7月1日正式入职,每个月工资8000,社保和公积金扣除由于没有上年数,按照当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扣除情况如下,小A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7月个税如何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8000-0-35000-1792-0-0
=-28792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0
申报系统如何实现这个功能呢?关键在于选择入职方式,大家看仔细。
在增加人员信息时候,入职年度就业情况要选择,这里分了两种,都代表首次就业的情况,也就是政策规定的,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我们这选择新入职学生。
好了,选择好后,我们再在系统计算个人所得税。
看到没有?系统累计减除费用自动变成了35000,这完全就是根据你在维护人员信息时候,选择了入职年度就业情形的原因,也就是告诉系统,这个员工符合政策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7月1日之前入职的,不适用这个政策,系统入职年度就业情形自动是灰,不可选择。
还有这个新政策不是只针对新入职大学生,其他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也可以,包括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来源:二哥税税念  中税答疑特邀专家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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