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买东西未付款被阻后跳楼摔伤 状告超市索赔! 2024-05-27 09:44:14 胡楠律师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案情 老人张某在苏州工业园区某超市购物时,拿了一袋散装鸡腿,称重后离开摊位,在化妆品区将未付钱的鸡腿放入包内,并打算径直离开。超市工作人员黄某发现并进行阻拦,双方因价款是否支付产生争议,后至超市二楼办公室处理此事。交涉过程中,双方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谁料,张某突然从办公室窗户翻出,沿二楼外侧较窄设备搁置板行走,后从二楼跳至货车车顶,并从货车跳至地面,导致自身多处骨折。张某认为,自己年事已高,对是否付款记忆不清,在与工作人员胶着之际情绪紧张,采取翻窗行为导致自身受伤并花费医疗费进行治疗,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及护工费。超市辩称,超市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不当行为,张某的受伤与超市没有关系,其提出的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采访对话方弘:老人认为超市人员如果不和他进行理论造成他情绪紧张,否则他也不会跳楼。因此,超市应该承担责任。超市是否有过错,两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怎么判断?胡楠律师:一般情况下如果民事责任成立的话,一定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1、违法行为的发生。2、有损害结果。3、主观上具有过错责任。4、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和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是不一样的。本案中,首先确定超市行为是否违法?超市工作人员仅仅是把老人带到了办公室,并没有对老人作出其他行为,比如搜身,强行拽衣服或者是让老人产生一些紧迫心理的行为,超市是没有违法行为的。 超市主观是否有过错呢?我们知道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是为了把自己的东西要回来,并没有其他损害老人的行为和意图。所以,超市在主观上也没有相关的过错。通常情况下,如果损害结果的发生是必然由损害行为导致的,那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因果联系是存在的。回归到本案,老人情绪紧张之后跳楼的行为在现实中大概率是不会发生的,比如任何人被超市发现拿东西的情况,会紧张,会吵,但是不会用跳楼这种很极端的方式来解决。在法律上,超市的行为和老人跳楼之间的因果联系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超市的这种行为不必然会导致老人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 所以,这里面法律上的因果联系是不成立的,超市在主观上也没有过错。方弘:类似拿商场东西不付费的案件不止一起,有些时候超市担心人跑了无法取证和追索,会带人到超市某个办公室了解情况或者搜身,这种做法合法吗?工作人员发现后履行了哪些注意义务以后可以免责?胡楠律师:超市的这种行为其实涉及到民法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叫自助行为。在《民法典》颁布之后,第1177条有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法条规定来看,自助行为适用的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当有过错时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自助行为需要同时满足4个构成要件: 第一,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在情势紧急且无法及时获得公权力救济的情况下,实行这种行为。第三,手段合法,不能用违法的手段来使用自助行为。第四,在必要的限度内。自助行为属于个体私立救济的一种方式,是对公立救济的弥补。从规定上可以看出,法律对自助行为做出了一些限制。回归本案,也可以将以上几个要件与超市的行为一一对应,可以得出超市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超市在事情发生之后,也通过报警的形式请公安来及时处理,也符合了《民法典》中规定的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的情况。但是,超市不能对顾客搜身。方弘:对于个别顾客拿东西不付钱的行为,顾客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胡楠律师:我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拿东西不付钱的情况下,顾客可能涉嫌刑事责任,也可能涉嫌民事责任。如果涉嫌刑事责任的话,主要可能涉嫌盗窃罪。盗窃罪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针对超市顾客,主要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那它们的标准是什么?如果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全国范围内的标准是1000元以上,达不到1000元,但满足了两年内发生了三次盗窃行为,也要成立盗窃罪。在一些大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等,各地都有一个盗窃罪成立的数额标准。针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这个标准,北京的标准是2000元以上。而两年内三次盗窃是各地相同的,没有数额和金额的限制。顾客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通常是需要返还原物、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或者继续支付等责任。结语对于张某的诉讼请求,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张某与超市均未提起上诉。偷了超市的东西不仅不认错,还想一跑了之。跑的过程中摔伤了反而找超市索赔。俗语说,这叫抓鼻子上脸!大把年纪的老人应该是慈祥的,而非倚老卖老! 赞 (0) 相关推荐 老人买鸡腿没付钱,被员工阻拦后跳窗骨折,要求超市赔偿,法院判了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老人超市购物因付钱争议,翻窗跳楼受伤后起诉超市要求赔偿的健康权纠纷.据悉,张某在某超市购物时,拿了一袋散装鸡腿,称重后离开摊位,在化妆品区将未付钱的鸡腿放入包 ... 买固定资产未付款会计分录如何编制?不懂这个分录,等于白忙一场 固定资产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相应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购买固定资产未付款的账务处理 购入固定资产,支付一部分款,未付款部分应计入应付账款 ... 15岁女学生买东西失踪,3天后尸体在学校附近河边被发现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近日非洲国家津巴布韦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15岁的女学生出门买东西,结果突然失踪.几天后,她的尸体在学校附近的河边被发现,衣服和裤子不翼而飞. 据非洲媒体报道,15岁的特维 ... 老人买鸡腿不付钱被拦后跳窗骨折 事后起诉超市索赔 来源 | 中国网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老人超市购物因付钱争议,翻窗跳楼受伤后起诉超市要求赔偿的健康权纠纷.据悉,张某在某超市购物时,拿了一袋散装鸡腿,称重后离开摊位,在化妆品区将未 ... 患者擅自“跑出医院”后跳楼摔伤,这事该怪谁? 转载请注明来源微信公众号:医法汇 [法院审理] 本案中,患者被诊断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并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生活中需要监护人的监护.2013年1月18日,患者被送往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双方已经形成 ... 老人超市买鸡腿未付钱被抓,竟选择跳楼逃避!全身多处骨折后,将超市诉至法院…… 本文转自[南京零距离]: 对于超市的工作人员来说,最怕遇上顾客"逃单".近日,苏州市园区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买单引发的纠纷. 事发时,老张在某超市购买了一袋散装鸡腿,称重后离开摊位, ... 95后宝妈从电台离职拍抖音,58万人找她买东西,带货一个亿 "这些东西通通给你们盘到最低价!想要吗?4月23号晚上6点,我准时直播,你们想要的大件,好用的.便宜的.实惠的,全都给你们找到了!" 在这段被网友们点赞3.8万次的短视频里,企鹅妈 ... 买东西合同终止后怎样规定损失赔偿? 律师回答: 2021-07-19 15:13 合同书有承诺的,依照合同书承诺规定赔付,假如合同书沒有承诺,则依照法律规定规定赔付.依据法律法规,被告方一方不合同履行责任或是合同履行责任不符承诺,导致另 ... 比熊回到老家后成为明星,追鸡鸭到处闯祸,还学会了赊账买东西!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赊账买东西的经历,一般在农村里的小店,大家都是互相认识的,所以你要买什么东西没带钱的话也没关系,就和老板赊账就好了,等到下次来了再一起付.而今天要说的是一只比熊犬的故事,它在和主人一起 ... 老人重金买古董被孙子摔坏后才发现事情不简单! 有了你们的支持小编才有一直努力的动力!!!古董是很多中老年人十分喜爱的东西,他们经常会去一些小市场去淘金,捡漏,就期待着能够被自己淘到一个宝贝,那就发了,今天的这个老爷爷也是古董收藏的爱好者,但是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