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说写作:平凡之中见真理,琐细之中见精神
季羡林 创意写作指南 2017-05-02
没有新意,不要写文章
我学习写散文,已经有50年的历史了。如果说有一个散文学校,或者大学,甚至研究院的话,从年限上来看,我早就该毕业了。
但是事实上,我好像还是小学的水平,至多是中学的程度。我上面讲了那样一些话,决不意味着,我都能做得到。
正相反,好多都是我努力的目标,也就是说,我想这样做,而还没有做到。我看别人的作品时,也常常拿那些标准来衡量,结果是眼高手低。
在50年漫长的时间内,我搞了一些别的工作,并没有能集中精力来写散文,多少带一点客串的性质。但是我的兴致始终不衰,因此也就积累了一些所谓经验,都可以说是一得之见。
对于专家内行来说,这可能是些怪论,或者是一些老生常谈。但是对我自己来说,却有点敝帚自珍的味道。《列子·杨朱篇》讲了一个故事:
昔者宋国有田夫,常衣,仅以过冬。暨春东作,自曝于日,不知天下之有广厦、隩室、绵纩、狐。顾谓其妻曰:“负日之暄,人莫知者。以献吾君,将有重赏。”
我现在就学习那个田夫,把我那些想法写了出来,放在选集的前面。我相信,我这些想法至多也不过同负暄相类。但我不想得到重赏,我只想得到赞同,或者反对。就让我这一篇新的野叟曝言带着它的优点与缺点,怀着欣喜或者忧惧,走到读者中去吧!
我为什么只写散文呢?我有点说不清楚。
记得在中学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给我起过一个绰号,叫做“诗人”。我当时恐怕也写过诗,但是写得并不多,当然也不好。为什么竟成为“诗人”了呢?给我起这个绰号的那一些小伙伴几乎都已作古,现在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了。其中可能包含着一个隐而不彰的信息:我一向喜欢抒情的文字。
念《古文观止》一类的书的时候,真正打动了我的心的是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李密的《陈情表》、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欧阳修的《泷冈阡表》、苏轼的《前赤壁赋》和《后赤壁赋》、归有光的《项脊轩记》等一类的文字,简直是百读不厌,至今还都能背诵。我还有一个偏见,我认为,散文应该以抒情为主,叙事也必须含有抒情的成分,至于议论文,当然也不可缺,却非散文正宗了。
在这里,我想谈一谈所谓“身边琐事”这个问题。
如果我的理解不错的话,在解放前,反对写身边琐事的口号是一些进步的文艺工作者提出来的。我觉得,当时这样提是完全正确的。在激烈的斗争中,一切涣散军心、瓦解士气的文章都是不能允许的。
那时候确实有一些人想利用写身边琐事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消灭人们的斗志。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对写身边琐事是无可非议的、顺理成章的。
但是,我并不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义正辞严、疾言厉色地来反对写身边琐事。
到了今天,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已经够多的了,我们对身边琐事应该加以细致分析了。在“四人帮”肆虐时期,甚至在那个时期以前的一段时间内,文坛上出现了一批假、大、空的文学作品,凭空捏造,很少有事实依据,根据什么“三突出”的“学说”,一个劲地突出、突出,突得一塌糊涂。这样做,当然谈不到什么真实的感情。有的作品也曾流行一时,然而,曾几何时,有谁还愿意读这样的作品呢?大家都承认,文学艺术的精髓在于真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如果内容不真实,用多么多的篇幅,写多么大的事件,什么国家大事、世界大事、宇宙大事,词藻再华丽,气派再宏大,也无济于事,也是不能感人的。文学作品到了这个地步,简直是一出悲剧。我们千万不能再走这一条路了。
回头再看身边琐事。
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文章写的确实是一些身边琐事,决不是国家大事,无关大局。但是,作者的感情真挚、朴素,语言也不故意扭捏做作,因而能感动读者,甚至能让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的读者在内心深处起着共鸣。这样写身边琐事的文章能不给以很高的评价吗?我上面列举的那许多篇古文,哪一篇写的不是身边琐事呢?
连近代人写的为广大读者所喜爱的一些文章,比如鲁迅的抒情散文,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等名篇,写的难道都是国家大事吗?
我甚至想说,没有身边琐事,就没有真正好的散文。
所谓身边琐事,范围极广。
从我上面举出的几篇古代名作来看,亲属之情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亲属和朋友的生离死别,最容易使人们的感情激动。
此外,人们也随时随地都能遇到一些美好的、悲哀的、能拨动人们心弦的事物,值得一写。
自然景色的描绘,在古今中外的散文中也占有很大的比例。读了这样的文章,我们的感情最容易触动,我们不禁就会想到,我们自己对待亲属和朋友有一种什么感情,我们对一切善良的人、一切美好的事物是一种什么态度。
至于写景的文章,如果写的是祖国之景,自然会启发我们热爱祖国;如果写的是自然界的风光,也会启发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
这样的文章能净化我们的感情,陶冶我们的性灵,小中有大,小中见大,平凡之中见真理,琐细之中见精神,这样的身边琐事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大大地去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