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卷49五蠹诗解5峭法严刑私立公灭
题文诗:
有不才子,父怒弗改,谯之弗动,教之弗变.
以父母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
而终不动,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以官兵,
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节易行.
父母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
民骄于爱,听于威矣.故十仞城,楼季弗逾,
以其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以其夷也.
明王峭法,而严其刑.布帛寻常,庸人不释;
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害不释;必害不掇.
故明主者,必其诛也.赏厚而信,使民利之;
罚重而必,使民畏之;法一而固,使民知之.
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
则贤不肖,俱尽其力.今则不然:有功爵之,
卑其士官;以耕作赏,少其家业;犯禁罪之,
多其有勇.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
故法禁坏,而民愈乱.今兄被侵,必攻者廉;
今知友辱,随仇者贞.廉贞行成,君法犯矣.
尊贞廉行,忘犯禁罪,故民程勇,吏不能胜.
不力而食,谓之能也;不战功尊,则谓之贤.
贤能行成,兵弱地荒.私行立而,公利灭矣.
【原文】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故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诛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
今则不然。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赏之,而少其家业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轻世也;以其犯禁罪之,而多其有勇也。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也,故法禁坏而民愈乱。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辱,随仇者,贞也。廉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人主尊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于勇,而吏不能胜也。不事力而衣食,谓之能;不战功而尊,则谓之贤。贤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人主说贤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祸,则私行立而公利灭矣。
【译文】
现在假定有这么一个不成材的儿子,父母对他发怒,他并不悔改;乡邻们加以责备,他无动于衷;师长教训他,他也不改变。拿了父母的慈爱、乡邻的帮助、师长的智慧这三方面的优势同时加在他的身上,而他却始终不受感动,丝毫不肯改邪归正。直到地方上的官吏拿着武器,依法执行公务,而搜捕坏人的时候,他这才害怕起来,改掉旧习,变易恶行。所以父母的慈爱不足以教育好子女,必须依靠官府执行严厉的刑法;这是由于人们总是受到慈爱就娇纵,见到威势就屈服的缘故。因此,七丈高的城墙,就连善于攀高的楼季也不能越过,因为太陡;千丈高的大山,就是瘸腿的母羊也可以被赶上去放牧,因为坡度平缓。所以明君总要严峻立法并严格用刑。十几尺布帛,一般人见了也舍不得放手;熔化着的百镒黄金,即使是盗跃也不会伸手去拿。不一定受害的时候,十几尺的布帛也不肯丢掉;肯定会烧伤手时,就是百镒黄金也不敢去拿。所以明君—定要严格执行刑罚。因此,施行奖赏最好是丰厚而且兑现,使人们有所贪图;进行刑罚最好严厉而且肯定,使人们有所畏惧;法令最好是一贯而且固定,使人们都能明白。所以君主施行奖赏不随意改变,执行刑罚不轻易赦免,对受赏的人同时给予荣誉,对受罚的人同时给予谴责。这样一来,不管贤还是不贤的人,都会尽力而为了。
现在就不是这样。正是因为他有功劳才授予他爵位的,却又鄙视他做官;因为他从事耕种才奖赏他,却又看不起他经营家业;因为他不肯为公干事才疏远他,却又推祟他不羡慕世俗名利;因为他违犯禁令才给他定罪,却又称赞他勇敢。是毁是誉,是赏是罚。执行起来竞如此自相矛盾;所以法令遭到破坏,民众更加混乱。现在假如自己的兄弟受到侵犯就一定帮他反击的人,被认为是正直;知心的朋友被侮辱就跟随着去报仇的人,被认为是忠贞。这种正直和忠贞的风气形成了,而君主的法令却被冒犯了。君主推崇这种忠贞正直的品行,却忽视了他们违犯法令的罪责,所以人们敢于逞勇犯禁,而官吏制止不住。对于不从事耕作就有吃有穿的人.说他有本事;对于没有军功就获得官爵的人,说他有才能。这种本事和才能养成了,就会导致国家兵力衰弱、土地荒芜了。君主赞赏这种本事和才能,却忘却兵弱地荒的祸害;结果谋私的行为就会得逞,而国家的利益就要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