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轮胎人欠钱不用还?
“你来赊账我为难,我去要账你心烦;不如不赊不去要,我不为难你不烦。”在轮胎生意中,赊账欠账现象十分常见,但随着近年来行业越来越不景气,有些不幸的轮胎人因无力还债而走上跳楼、自杀的不归路。
但其实,现在许多欠债还钱并非天经地义。有些借款,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法律,是不用还的。看清楚下列四种欠款情况,别再还冤枉钱了!
4类欠款,轮胎人不用还
欠债还钱的前提条件是放贷人的放贷行为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以下四类情况,则包含了严重违法行为。
1、砍头息借款
放贷者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称之为“砍头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19年3月15日的3·15晚会曝光了“714高炮”个人网上现金贷行业的“潜规则”,而高额的“砍头息”及“逾期费用”成了负担日后巨额债务的“罪魁祸首”。
2、民间高利贷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根据2015年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此前,有媒体报道过违法分子先诱骗客户写下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协议,再威胁强迫客户以每月8%-10%的高利息借款,并暴力催债的新闻。面对“套路贷”、“强迫性贷款”犯罪行为,轮胎人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小邦说
轮胎老板都在看
3.知名品牌轮胎测试
点“在看”的老板
2020年轮胎大卖!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