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普鲁士制宪议会。国民议会
十三 普鲁士制宪议会。国民议会
维也纳于11月1日陷落,同月9日柏林制宪议会被解散,这说明维也纳事变怎样立刻助长了全德国反革命党派的气焰和力量。
关于1848年夏季普鲁士的事变,不久之前我们已经叙述过了。制宪议会,或者更确切些说,“为了与国王商定宪法而选出的议会”,以及它的由资产阶级代表构成的多数,害怕人民中较积极的成分而同宫廷勾结起来进行种种阴谋,因此它早已失去众望了。他们承认了,或者毋宁说恢复了令人憎恨的各种封建特权,因而出卖了农民的自由和利益。他们既没有能够拟定宪法,也没有能够对总的立法作任何改进。他们差不多只是忙于琐碎的理论定义、纯粹的形式问题和宪法的仪式问题。事实上,这个议会与其说是一个能够代表人民的任何一点利益的机关,不如说是一个供议员们学习议会savoir vivre〔礼仪〕的学校。而且,议会中没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多数,优势差不多总是取决于动摇的“中间派”,这一派以它忽左忽右的摇摆,起初推翻了康普豪森内阁,后来又倾复了奥尔斯瓦特—汉泽曼内阁。但当自由派在这里也像在任何其它地方一样坐失时机的时候,宫廷却把它在贵族、最落后的农民以及在军队和官僚中的力量,重新组织起来。在汉泽曼倒台以后,建立了一个由官僚和军官、由一切顽固的反动派组成的内阁,而这个内阁却装出一副样子,好像它准备考虑议会的要求。议会所持的变通原则是“重要的是措施而不是人”,它使自己大受愚弄,竟对这个内阁鼓掌称赞;这样,它当然就看不到这个内阁几乎公开地在收集和组织反革命势力的事实。最后,维也纳的陷落发出了信号;国王把阁员都撤了职,用以现任的内阁首相曼托伊费尔为首的“办事人物”代替了他们。于是梦中的议会才突然惊醒,意识到大难临头。它通过了一个不信任内阁案,但是对此的回答是立刻来了一道命令,责令议会从柏林,从这个在发生冲突时议会在这里可以指望得到群众的支持的地方,迁到勃兰登堡——一个完全处在政府控制之下的小城镇。但议会宣称,除非它本身同意,它既不能推延会期,也不能迁移或解散。这时候,弗兰格尔将军统率近四万大军进入柏林。市政当局和国民自卫军军官会议决定不予抵抗。于是,制宪议会和它的后盾——自由派资产阶级听任联合起来的反动党派占据了一切重要阵地,并从他们手里夺去了几乎所有的防御手段,在这以后,就开始演出了一场“消极合法抵抗”的大喜剧,而他们本来是想把这次抵抗变成对汉普敦和美国人在独立战争期间最初行动[36]的光荣模仿的。柏林宣布了戒严,但仍然平静无事;政府解散了国民自卫军,它规规矩矩地缴了械。在两个星期中,议会被军队从一个开会地点赶到另一个地点,到处都被军队所驱散,而议员们却要求市民保持镇静。最后政府宣布把议会解散,它才通过一项决议,宣布征税是非法的,议员们奔走全国,组织抗税。但他们发现,他们选择这种手段是个大错误。在令人忐忑不安几个星期之后,以及政府对反对派采取了严厉手段之后,所有的人都不愿再拒绝纳税以取悦于一个甚至连自卫的勇气都没有的已死的议会了。
是1848年11月初进行武装抵抗已经太迟了,还是相反:一部分军队在遇到严重反抗时会转到议会方面来因而使事态的结局有利于议会,——这也许是一个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但是,在革命中,也像在战争中一样,永远需要勇敢地面对敌人,而进攻者总是处于有利地位。在革命中,也像在战争中一样,在决定性的关头,不计成败地孤注一掷是十分必要的。历史上没有一次胜利的革命不证明这个原理的正确。1848年11月,普鲁士革命的决定性关头来到了,正式领导整个革命运动的普鲁士制宪议会,不但没有坚决地面对敌人,反而节节后退;进攻就更谈不上了,因为它连自卫都宁肯放弃。在弗兰格尔率领四万大军叩打柏林大门的决定性关头,出乎他和他的军官的意料,他看到的不是布满街垒的街道和变成枪眼的窗口,而是敞开的城门,街道上唯一的障碍物是和平的柏林市民,他们欣赏着自己同他开的这次玩笑——他们把自己手脚全都捆绑起来而听任那些惊异不止的士兵的处置。不错,如果议会和人民抵抗,也许会被击败;柏林也许会遭到炮击,也许会有千百人死亡,而仍然不能阻止王党的最后胜利。但这并不能作为他们立刻缴械乞降的理由。顽强奋战后的失败是和轻易获得的胜利具有同样的革命意义的。1848年6月巴黎的失败和10月维也纳的失败,在使这两个城市人民的头脑革命化方面所起的作用,是2月和3月的胜利所不可比拟的。也许,制宪议会和柏林的人民会遭到和上述两个城市同样的命运,但那时他们虽败犹荣,他们会在活着的人的心里留下一种复仇的渴望,而在革命时期,这种渴望乃是从事坚决激烈的行动的最有力的刺激之一。当然,在一切斗争中,应战的人都有被击败的危险,但这难道能作为不抽刀应战就承认战败、甘受奴役的理由吗?
在革命中,占有决定性阵地而不迫使敌人进攻以试其身手就把这种阵地丢弃的人,永远应该被视为叛徒。
普鲁士国王解散制宪议会的同一道敕令也宣布了新的宪法,这个宪法是以议会的一个委员会所拟订的草案作为基础的;不过,它在某几点上扩大了国王的权限,而在另外几点上使议会的权力大成问题。根据这个宪法建立了两个议院,这两个议院应该在短期内开会,以便使宪法得到审查和批准。
几乎用不着再问:当普鲁士的立宪派进行“合法而和平的”斗争的时候,德国国民议会究竟在什么地方。像通常在法兰克福所见的情形一样,它忙于通过一些很温和的决议,谴责普鲁士政府的行动,而称赞“全体人民消极地、合法地和一致地抵抗暴力的壮观”。中央政府派委员到柏林去调解内阁和议会间的纠纷,但他们遭到了他们的前任在奥里缪茨所遭受的同样命运——被客气地送出来了。国民议会的左派即所谓激进派,也派遣了他们的委员,这些委员在看到柏林议会完全无用并承认自己也同样无用之后,便回到法兰克福去报告自己的成绩,并证实柏林人的令人称道的和平行为。不仅如此,当中央政府的一个委员巴塞尔曼先生报告说,因为近来常看见各种各样粗野的人物在柏林街头徘徊,而在一切无政府主义运动发生之前总是有这类人物(后来这种人物就被称为“巴塞尔曼式的人物”)出现,所以普鲁士内阁最近所采取的严厉手段并非毫无理由的时候,这些可敬的左派议员和革命的坚决捍卫者便马上起来,发誓证明这个报告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在两个月当中,已经明显地证明了法兰克福议会的完全无能。再没有比这更清楚地证明这个机构是完全不能胜任它的职务,证明它甚至连自己的任务究竟是什么也毫不理解了。革命的命运在维也纳和柏林都已被决定了,而在这两个首都里解决最重要最迫切的问题时都好像根本不知道有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存在似的,单只这个事实就足以证明这个机构不过是个由一群轻信的笨伯组成的辩论俱乐部。这些人让各邦政府把自己当作议会傀儡,拿来给各小邦和小城市的小店主和小手工业者开心,因为政府认为暂时有必要转移一下这一部分人的视线。这种作法需要作多久,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但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在这个议会的所有的“卓越”人物中,任何一个人都丝毫没有感觉到人家要他扮演的是什么角色,甚至直到今天,法兰克福俱乐部的旧日的成员们也还原封未动地保留着他们所特有的历史感觉器官。
1852年3月于伦敦
注释:
[36] 1636年约翰·汉普敦(后来他成了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卓越活动家之一)拒绝向皇家收税官缴纳一种未经下院批准的捐税——“造船费”。就汉普敦拒绝纳税一事举行的审判案在英国社会中激起了对专制制度的反抗情绪的高涨。
美国人反对英国政府在殖民地征收捐税的斗争,是英国北美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战争(1775—1783)的序幕。1766年英国议会在抗议下不得不取消前一年开始征收的印花税;后来美国人宣布抵制缴纳间接税的英国商品。1773年想通过暴力向美国输入缴纳高额消费税的茶叶的企图,以货物在波士顿港口被销毁而告终。这一切冲突导致了纠纷的尖锐化和加速了美洲殖民地反对英国的起义的爆发。——第81页。